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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的公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本文目录请问开发商的国土证上的共用分摊面积是怎么一回事房屋公共外墙怎么分摊专有建筑面积是什么住宅楼两楼墙外多少米属于公共面积专有建筑面积包括墙么请问开发商的国土证上的共用分摊面积是怎么一回事1、土地证上所指的分摊面积。...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分摊的公共有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分摊的公共有建筑面积以及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请问开发商的国土证上的共用分摊面积是怎么一回事
  2. 房屋公共外墙怎么分摊
  3. 专有建筑面积是什么
  4. 住宅楼两楼墙外多少米属于公共面积
  5. 专有建筑面积包括墙么

请问开发商的国土证上的共用分摊面积是怎么一回事

1、土地证上所指的分摊面积,简单的说,它表示的是该土地使用者持有的证书附页宗地图内(黑色加粗封闭区间内)有产权住户共同分摊的土地面积。根据各户产权证上的建筑面积分摊。

2、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的分摊面积,是分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即小区所占总用地面积,按照每套房子建筑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是越大越好的。如果小区大,但是楼比较少,那么土地的分摊面积就多一些。也说明小区的密度小,不太拥挤。

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如何计算:

1、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总分摊面积。

2、业主房屋面积÷总分摊面积=业主个人分摊面积。

3、土地证上的分摊面积越大,就表示小区公共活动面积就越大,也就越利于业主们活动。

4、土地面积通常是指地表面积在其水平面上相应的投影面积,即水平投影面积。不计入宗地面积的范围有: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巷道或间隙地;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公共使用的河滩、水沟、排水沟;已征用、划拨或者属于原房地产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用地的;其他按规定不计入宗地面积的。

房屋公共外墙怎么分摊

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如变电房、水泵房、门卫房等)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按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内相关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户摊得面积的具体部位。功用建筑面积部位一经分摊,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商、住、办综合楼,其房屋内各部位使用功能,房型分隔差异较大,应根据其用途或房型分隔的不同,按相关面积比例先行分摊全幢公用建筑面积(此次分摊的最小单位为层),然后再分摊各自公用建筑面积。套(单元)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A.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新建住宅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共用墙和非共用墙两种。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均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a.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b.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c.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d.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B.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a.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b.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公式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的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的建筑面积(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专有建筑面积是什么

专有建筑面积是指业主得以独立享有和支配的建筑物的面积。由于专有部分的范围有多种学说,在采取壁心说即专有部分的范围达到墙壁、柱、地板、天花板等境界部分厚度的中心线的情况下,专有部分的面积实质是套内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的总和,而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则不与。

因此商品房的建筑面积与专有部分的面积是不等的,前者比后者多出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住宅楼两楼墙外多少米属于公共面积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也不可用于分摊的有: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栋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房屋公摊面积”与“小区公共用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分别涉及不同的权利。公用面积是指住宅楼内为住户出入方便、正常交往及保障生活所设置的公共走廊、楼梯、电梯间、水箱间等所占面积的总和。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时计算的建筑面积存在公共面积的分摊问题。

专有建筑面积包括墙么

包括的

房屋专有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其中分担面积包括楼梯、走道、外墙、公共设施的面积。

在购买商品房时,所说的面积都是指建筑面积,因为这些公共设施都是业主在使用,所以根据房子面积的大小承担公共使用面积,房子越大所占的公摊面积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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