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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人合作论文,版面费怎么分摊
几个人合作的论文作者排序肯定也会有个先后顺序,排名顺序在前的肯定要出更多的版面费,或者是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出更多的版面费,其他的作者少出一些,当然具体出多少钱也需要你们进行互相商量才行,如果是3个人可以2个通讯和一个第一作者,那么这样就均摊就行
为什么“同学聚会”中,很少看到体制内的人
同学聚会,体制内的人很少参加,这是正常现象。我曾经参加过一次初中同学聚会,发生了两件很不开心、极不愉快的事,从那开始,我就发誓,绝不轻易参加任何形式的聚会。
2016年春节前两天,那时我还在我们市直部门当办公室主任。临近春节,我请了几天年假提前回家过年。刚回到家,就接到一个同村的初中同学电话,说他们几个人商量计划大年初三在县城组织初中同学聚会。对于这种聚会,我是比较忌讳的。所以,一开始我是想尽各种办法推辞。这同学和我关系比较好,就一直解释,说初中毕业20来年,一直没有组织过聚会,届时还会请几个初中老师参加。我一听,有初中老师参加,其中也有对我比较关照的班主任。于是我答应下来参加这次聚会。同学又对我说,你是我们初中同学唯一一个在市直“当官”的同学,你来当这个筹备组主任吧。对于这个提议,我立即给予拒绝,筹备组成员也不行。但是我提议,聚会从大年初三中午饭开始,晚上7点半吃完晚饭结束,除去老师外,所有人都AA制。同学说,他们原来是计划晚上去KTV唱歌喝酒的。我说,大年初四我要回市里值班,晚上的活动就不参加了。随后,同学又打电话给我,说征求了几个老师和同学的电话,女同学喝酒也少,AA制的费用就是午饭和晚饭,每人先缴纳130元。
大年初三11点,午饭过后,大家在饭店里聊天打牌。一个连名字我都记不起来的同学对我说,请我帮他一个忙。原来,他家正在修建的新房,没有得到镇政府的批准,要被政府强行拆除,负责拆除的副镇长刚好是我在乡镇工作时的老同事。我离开乡镇5年了,从来没有因为私事找过镇里的老同事。但同学既然开口,也不想驳他面。于是就打电话向老同事副镇长了解情况。老同事副镇长说,他家前几年已经修了新的住宅,面积还很大,这次又是新建,肯定违规了,肯定是要依法依规被拆除的。我当场对同学作了解释,他脸色铁青走开了。
晚饭时,新来了一个同学参加,据说是个玩社会的。由于我中午喝得比较多,我就对大家说,我酒量有限,晚上我就少喝点,明天一早还要开车回市里值班,请大家多多包涵。几位老师也为我求了情。虽然说是少喝,其实也喝了不少,但是没醉。就在聚会快结束时,这个新来的同学大声说,今天晚上谁喝得最少,晚上就请大家去KTV唱歌。大家一致看着我,我毫无准备地看着大家说,明早真有事,我就不去了,大家都喝得比较多,还是早一点回家休息吧。这个同学不依不饶说,那你发个大红包给我们。面对这样的场合,有时真的很难辩解,于是我发了一个200块的红包在同学群里。晚饭结束后,我就打滴滴回家了。然而,剩下的大概10个同学又去了KTV唱歌喝酒。
说到这里,大家以为结束了,其实事情才刚刚开始。当天晚上回到家后,我就直接睡觉了。第二天一早我刚准备开车返回市里,接到班主任的电话说,昨晚去KTV唱歌喝酒的一个同学喝醉酒骑摩托车出车祸,当场死亡。说实在的,当时吓得两腿发软,幸好我没有参加他们的活动。微信群里的聚会公告,也在我的提议下,取消了了KTV活动,还要求大家自身安全自负。后来,公安局询问了这次聚会的筹备组所有成员,查看微信群公告内容。最后的法院的判决是:参加KTV活动的另外9名同学,每人赔偿死者5万元。
这次聚会引来的事情还没有结束。找我说情不要拆除他新建住宅的同学,拿2万元现金送给母亲,要我母亲转达他的愿望,我母亲怎么推脱都不行。拿到这2万元,我母亲立马打电话跟我说。我立即打电话给这位同学说,我妈会当着你家人的面把钱返还你,你以后不要做这种事了,违规建筑的事,我真的帮不了你。我打的电话,也录了音,留作洗清自己的证据。后来,这位同学的违规建筑,还是被拆除了。
参加一次聚会,发生了两件差一点使自己身陷囹圄的事情。教训极为深刻,从那次聚会开始,我就给自己定了个规矩,只要有10人以上参加的同学聚会,无论是初中同学、高中同学,还是大学同学,都一律不参加。体制内编制人员,为什么不愿意参加这些同学聚会,主要原因是毕业多年,大家各方面的认知发生了较大变化,社会层次、文明素养、个人地位等方面的差异比较大,加之同学之间见多年未曾见面,大家相互不太了解,即使坐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特别是作风改进越来越深入,管理越来越严格的今天,编制人员不参加同学聚会,主要有五个顾忌。
第一个顾忌:怕引火烧身。就像我经历的事情一样。参加聚会,难免要斛光交错、推杯换盏,有些身体不好的人,或者嗜酒如命的人难免会喝多了、喝醉了,甚至有些人还会斗酒。喝醉的出了事故,参加人员肯定是脱不了干系的。
第二个顾忌:怕请托办事。编制人员,所掌握的公共资源和人脉关系相对要多一些。参加同学聚会,一听说你是某某局的,难免会请托你帮忙办一些事。这些事是合法合规的还好办,关键是很多请托的事都是违法违规的,拒绝也不是不拒绝也不是。帮忙呢,违法违规。不帮呢,肯定会招来一些道德绑架。
第三个顾忌:怕误入歧途。参加聚会的同学,素质层次不齐,大学以上同学还好一些,高中以下的都是三教九流,什么行业的人都有。特别是一些混社会上的同学,聚会结束后,可能带你去KTV、去美容院、洗脚店等,顺便找个人陪陪你,一不小心就误入歧途,被公安逮个正着。这方面出事的人,还真不少,我们市直单位就有2个被抓现行,最后被开除了。
第四个顾忌:怕违反规定。现在,公务员管理比较严格,出台了不少规定措施。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要求更加严格。一般不允许参加各种形式的同学会,也不允许接受相关同学的请吃安排。所以,有一定级别、比较自律的公务员,对参加任何形式的同学聚会,都是比较忌讳的,也是从心里比较抵触的。
第五个顾忌:怕被耍套路。现在的人,都比较精明。耍起手段、玩起套路来,部分公务员根本不是这些同学的对手。特别是一些生意人,看见你是政府机关的人,就怂恿你投资他的生意,什么包赚不赔,什么返还率30%,什么1次投资3年返本5年赚翻天。我们市直机关曾经就有一同事,被搞P2P的同学说服,带动全家人员,借了30多万,全部投资了200万元,最后该P2P暴雷了,200万元血本无归。该同事伤心不已,最后还得卖了房子还欠别人的钱,媳妇也和他离婚。真是妻离子散啊!
综上,对于编制内人员,和纯真友谊的同学吃个便饭、聊聊天,完全是可以参加的,毕竟有良好纯洁感情的同学也不多,一般也就3-4个。但对于那些以班级参加的同学聚会,无论是小学同学、高中同学、大学同学、研究生同学,我都建议最好不要参加。
聚会有风险,参加需谨慎。求问第一作者第二作者有什么区别
你是第一作者的话,没多大影响。评职称什么的可能要求是第一作者,但评奖学金等等,可能是第一作者点2/3,第二作者点1/3;如果是独立作者的话,他就是1了。看具体情况,挂第二作者的好处就是可以分摊版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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