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工薪族都需要缴纳的税费,但是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政府也会对一些扣除项进行约定分摊。本文将从什么是个税扣除、哪些扣除项可以约定分摊、如何约定分摊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什么是个税扣除
个税扣除是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按照国家规定,从个人所得中减去一定数额或者比例后再计算应纳税额的过程。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教育支出、住房租金、赔偿捐赠等。
二、哪些扣除项可以约定分摊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在依法取得劳动报酬、著作权使用费、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股权转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以及其他应税所得的同时,支付给对方的税款,可以约定由所得方承担全部或部分税款。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劳务报酬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年终奖、福利等,可约定分摊的扣除项主要是基本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
2. 稿酬所得:如写作、编剧、演出等,可约定分摊的扣除项同样是基本减除费用和专项附加扣除。
3. 经营所得:包括个体工商户、企业主等自营经营所得,可约定分摊的扣除项主要是各项专项附加扣除。
三、如何约定分摊
1. 缴税方式:约定分摊的税款应当由所得方按照规定在取得所得时直接缴纳给税务机关。
2. 约定内容:约定分摊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所得来源、所得额、应纳税额、实际分摊比例、分摊金额等内容。
3. 约定书签字:约定分摊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并由所得方和支付方签字确认。
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可以进行约定分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约定分摊的税款应当由所得方按照规定在取得所得时直接缴纳给税务机关。约定分摊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所得来源、所得额、应纳税额、实际分摊比例、分摊金额等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并由所得方和支付方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