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分摊应予以资本化的溢价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应分摊的交易价格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分摊应予以资本化的溢价和应分摊的交易价格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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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的资本化条件是什么意思
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其开始资本化的条件是:
第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固定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其他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
第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是指已经发生了因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或汇兑差额。
第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这里所指的“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主要是指资产的实体建造工作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或汇兑差额才开始资本化。
计算资本化利息金额要不要乘月份
要乘月份。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对专门借款而言,资本化期间的借款费用全部资本化,费用化期间的借款费用全部费用化。
(二)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Σ(每笔资产支出金额×该笔资产支出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我想知道折价或溢价摊销是什么意思呢
以放行债券为例,发行债券收款大于债券面值部分即为债券溢价。
这时候债券的实际利率并不等于票面利率,而债券是按照摊余成本计量,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费用的,计算出的费用和按面值票面利率计算的应付利息之间的差额即为每期债券溢价摊销额。折价摊销原理和溢价摊销一样。他们反映的是按照复利计算的实际利息费用和按照票面利率和单利计算的应付利息之间的差异。利息资本化实施细则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资本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资本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专门借款费用化金额=费用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费用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2)一般借款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提示】该公式运用的前提是资本化期间内。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提示】快速记忆: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是减出来的!一般借款资本化金额是乘出来的!
(3)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好了,关于分摊应予以资本化的溢价和应分摊的交易价格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