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会计分摊法,以及分摊的会计科目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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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会计分录比例分摊
比例分摊费用是“直接认定费用”的对称。是指费用发生后,不能根据有关费用凭证.直接记入应由哪类商品负担,需要按各类商品所占比重进行分摊的费用。如利息、工资及其他各项间接费用等。
在商业会计中,对于不能直接记入应由哪类商品负担的共同费用,平日可先按费用项目记入有关二级帐户,月终汇集再按一定比例在各商品大类之间进行分摊。
产品重量比例分配法是指按照各种产品的重量比例分配材料费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在产品所耗用材料的多少与产品重量有直接联系的情况下采用。
计算程序:
1、以原材料定额费用为分配标准,计算原材料费用分配率。计算公式如下:
材料费用分配率=(材料实际总耗用量×材料单价)/各种产品重量之和
2、计算各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产品应分配的原材料费用 =该种产品重量×原材料费用分配率
3、按照提问者的数据,计算结果如下:
分摊率=900/(1000+2000)=0.3
乙材料分摊的运输费0.3*1000=300
丙材料分摊运输费=0.3*2000=600
扩展资料
比例分摊方法主要有:
(1)对共同性运杂费、保管费等可按重量、容积比例法分摊。其计算公式:
某类商品应分摊的运杂费=某类商品重量÷全部商品总重量×运杂费总额
某类商品应分摊的保管费=某类商品所占容积÷全部商品所占容积×保管费总额
(2)对银行借款利息等可按各类商品库存额比例分摊。其计算公式:
某类商品应分摊的利息额=某些商品期末(或平均)库存额÷全部商品期末(或平均)库存额×借款利息总额
(3)对其他各项间接费用,可按各类商品销售额的比例或各类商品存销总额占的比例分摊。其计算公式:
某些商品应分摊的间接费用=某些商品的销售额÷全部商品销售额×间接费用总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产品重量比例分配法
百度百科▬比例分摊费用
成本费用的分摊方法
第一种,平均分摊法。把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平均摊到每个产品的成本中,它使费用的发生比较稳定、平均。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抵消利润、减轻纳税的最佳选择。
只需生产经营者不是短期经营而是长期从事某—一种经营活动,那么将一段时期内(如1年)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
就可以将这段时期获得的利润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个阶段利润额及纳税额过高的现象。
第二种,实际费用摊销法。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摊销,多则多摊,少则少摊,没有就不摊,任其自然,这样就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第三种,不规则摊销法。根据经营者需要进行费用摊销,可能将一笔费用集中摊入某一产品成本中,也可能在另一批产品中一分钱费用也不摊。这种方法最为灵活。
企业如果运用得好,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当企业的经营不太稳定,造成利润每月差别很大时,该方法可以起到平衡的作用,利润高时多摊,利润低时少摊,从而有效地避税。
扩展资料:
企业在进行费用分摊时应解决以下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如何实现最小利润支付;
二是在费用摊入成本时如何使其实现最大摊入。
企业费用开支包括劳务费用开支、管理费用开支、福利费用开支、各项杂费开支等。其中,劳务和管理费用开支最为普通,也是企业费用开支中两项最主要的内容。
劳务费用开支和管理费用开支有多种标准,但最小最低的标准只有一个,即它是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来决定的。
拿劳务费用开支来说,任何一个企业生产经营中都有一个劳务使用最佳状态点。在这个最佳点上,劳动力和各种人员配备使企业利益最大而劳务费用最省。
因此,寻找发现这一最佳结合状态点是使用费用均摊法的基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费用分摊法
成本会计分摊方法有哪几种?
1、一般有按生产工人工资、 2、按生产工人工时、 3、按机器工时、 4、按耗用原材料的数量或成本 5、按直接成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工资及应提取的福利费之和)、 6、按产品产量等进行分配。 具体采用哪种分配方法,由企业自行决定。分配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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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的摊销方法的种类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这里的“分次摊销法”包括“五五摊销法”、“分期平均摊销法”和“降等摊销法”。
其次是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
“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帐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帐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历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额。
再次是低值易耗品控制问题:
在“一次摊销法”下,由于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帐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难度。同时,“一次摊销法”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尤其是对大额、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摊销法”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最后是“五五摊销法”问题:
在三种分次摊销法中,“五五摊销法”的会计核算操作最简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摊销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低值易耗品等级及各等级单位价值标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报废时各摊销其价值的50%就行了。此外,与“一次摊销法”相比,“五五摊销法”下,不会形成帐外资产。
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五五摊销法”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虚列资产。因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帐面价值(即: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原取得成本的50%),会导致这段时间少计成本、费用,以致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列“存货”金额以及在“损益表”中虚列利润。这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要求。或许这也正是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下多数人不愿采用“五五摊销法”的真正原因。
会计分摊法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分摊的会计科目、会计分摊法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