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分摊使用土地权面积的车位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分摊使用土地权面积的车位怎么算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停车位的土地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物业向业主收费是否合法
- 地下车位是否计入公摊面积
- 车位旁边的柱子属于谁
- 小区配套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归谁请懂法律的回答
- 如何确定小区里的地下车位是否存在于公摊面积中有哪些办法
停车位的土地属于全体业主的公摊面积,物业向业主收费是否合法
对于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已明确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由于公摊面积包含在建筑面积中,一般业主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已经为该部分支付价款。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开发商及物业均不能再对该车位进行买卖、出租。但是,物业对车位的使用进行管理,可能需要向业主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所以,关键问题是要明确物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属于什么性质的费用?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应当于业主委员会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费用、合同期限等事项进行约定。所以,如果业主认为物业的收费不合理,可以与业主委员会沟通,了解收取费用的性质及收费标准。如物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或在约定外额外收费,则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进行协商,维护业主的权益。
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是为业主服务的,所以物业服务企业按理应当由全体业主选聘。但是在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前,开发商会为业主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如对物业服务企业不满,可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就解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表决,并且取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即可。
地下车位是否计入公摊面积
地下车位不计入公摊面积
地下车库具有独立的使用功能以及使用空间,所以,开发商是不会把地下车库计入到公摊面积内的。并且,大部分地下停车位,车库都是不计入公摊面积内的。
车位旁边的柱子属于谁
车位旁边的柱子不属于任何人。这个住址是一个公共界限,属于公共财务,旁边的车位主人不能把柱子列为自己的财产,可以使用。
小区配套人防车位的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归谁请懂法律的回答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人防”车位属于国家所有,“谁投资、谁使用(受益)”】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人防车位,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上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人防车位不同于其它车位,有着其特殊性。因为人防车位所占的面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一部分,根据物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由建设部发布,自1995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第九条规定:“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未经分摊的面积,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根据《人民防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国家对人民防空设施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使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于1998年4月1日发布,1998年5月1日起施行,2001年8月27日修改)第六条规定:“本市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个人建设和使用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实行有偿使用的原则”,该规定的第二十六条规定:“平时使用人防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交纳人防工程使用费。具体收费办法和收费标准由市人防办提出,报市物价局批准”。投资单位在依法向区、县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报批,取得《人防工程使用证》和《使用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许可证》后,可以在非战时使用人防工程从事经营活动,因此,投资单位合法报批后,可以利用人防工程从事经营活动。当然,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从上述法律规定及地方实践来看,人防车位首先是人防工程,虽然是开发商或民众投资建成预留以备战时“不时之需”,但类似于“爱国征用”或者“爱国奉献无偿建设国防设施”,实际上已转化为国防资产并由人防部门管理,所以属于国家所有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但问题来了,使用、收益权归谁?】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23.2.1共有建筑面积的组成。根据《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共有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一是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幢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二是套(单元)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建筑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如何确定小区里的地下车位是否存在于公摊面积中有哪些办法
可以查,但会让你蒙圈!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根据合格的施工图(注意是合格施工图,须规划、图纸审查委员会审图合格的施工图,其它为非法图纸)计算出的暂定面积,同你签定合同,最后由房管部门的事业单位一一测绘部门根据竣工图核定最终面积,是法定部门为开发商背书,可它是收费的,按国家指导价是0.4元/平方米的收费标准,房地产为这个章会不择手段的,如放大1%的公摊面积(可以3%内误差),你能算出来?如边套住宅,墙体24cm全算,但开发商算36cm(保温材料厚度、花岗岩面)你能怎么办?地下室设计的设备房(需进公摊)但施工中未安装,说以后安装,你能怎样?我们现在的公摊面积是坑业主利益的陷阱,开发商好做文章,交房后的供热、装修、物业公司都可以随心所欲,因为我们是"建筑面积"。
关于分摊使用土地权面积的车位,分摊使用土地权面积的车位怎么算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