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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摊余额用什么会计科目(分摊余额用什么会计科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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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代垫水电费有余额如何账务处理
  2. 计价和分摊什么意思
  3. 分摊融资费用会计分录

代垫水电费有余额如何账务处理

第一种方法:按代扣代缴处理,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施工企业,结算时房地产公司从工程款扣除代缴的电费。此种方式下,存在两个问题:

1、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施工企业的难度较大,而且无法达到资金流、销售流、发票流一致,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存在无法抵扣的风险。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按照该规定,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对水电费进行分割,将水电费发票复印件和分割单交给建筑企业作税前抵扣凭证,房地产企业是按照全额抵扣进项税还是按照自己承担的水电费部分抵扣进项税?

第二种方法:按转售水电费处理,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再开发票给施工企业,结算时从工程款扣除代缴电费按销售收入处理。此种方式下,如果自来水公司开具的是3%的普通发票,那么房地产公司转售时按照13%开具销售发票,会多交增值税10%。

以上两种方法,不管是房地产公司还是建筑公司都是无法接受的,因为双方都会有税务风险或者税款损失。

二、解决的方法及管理措施

为了规避房地产公司及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建议房地产公司将水电费也作为“甲供材料”管理。对于一项工程的水电费国家都有预算定额的,而且在项目招投标时,商务标中都会包括水电费的定额,因此房地产公司可以把按照预算定额核定水电费的总消耗量和金额从总包合同中分离出来,不作为总包合同的构成部分,作为“甲供材料”提供。并约定对于超核定的水电费消耗量由施工企业承担,从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一)水电费发票开具:

水电费发票直接开给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直接进项税额抵扣,不含税部分直接计入项目开发成本中。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款开具建筑业发票不包含水电费。

(二)发生水电费账务处理:

房地产公司支付供电公司电费,收到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开发成本—XX项目-建筑安装费-水电费(开发项目承担部分)

管理费用-水电费(本单位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三)项目水电费日常管理:

1、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水电费的交纳、分摊工作。每月在交费前两日办理借款审批手续,在规定交纳时间内办理交费。

2、由工程部人员抄表、分推到各用电单位,包括损耗的分推。分推计算表,由用电单位签字确认后,送交财务部和审算部各一份。

3、对务部会计审核实际支付费用总额与分推明细表合计总额是否一致。按分摊明细表分别登记各水电费使用单位的明细账。

4、审算部按分推明细表分别登记水电费使用单位台账,在项目竣工决算时,与核定的水电费消耗总量进行核对,超核定量的,在支付工程款时,将水电费金额填在《付款单》的扣款栏内。

5、财务部经理或会计负责按财务账核对《付款单》上的扣款金额。如果经核对发现有差异,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解决。

这样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于开发项目的水电费,既不用作为代扣代缴处理,也不用按照转售水电费处理,有效地避免了房地产公司与建筑公司双方的税务风险和税款损失。

计价和分摊什么意思

计价和分摊其实就是针对资产负债表上科目的准确性而言的。也是注册会计师审计必走的审计程序,计价就是指以一定的货币单位计量资产的价值,分摊就是指分批摊销已经支付的费用。

因为资产负债表上的科目存在折旧和减值准备这些情况,正确计算折旧和减值决定了科目余额的正确性,注册会计师由此判断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舞弊。

分摊融资费用会计分录

分摊本期未确认融资费用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其中,财务费用是根据长期应付款的账面价值常以实际利率计算而来的,未确认融资费用是未来支付的资金终止和每期付款额折现价值的差额,也就是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形成的财务成本。

分摊余额用什么会计科目和分摊余额用什么会计科目好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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