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出租的地下车库分摊成本么的问题,以及和出租地下车库要交房产税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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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的成本是业主承担的为何业主却要花钱买还没有发票
人防车位是开发项目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由开发商建设的,如果开发商没有把人防车位的建设成本计入公摊面积的话,收益权归开发商。但开发商基本上都是逐利的,不把成本计入公摊的可能性非常小。所以人防车位的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
同时人防车位的产权属于国家,不管是开发商还是业主最多享有使用权。同时根据法无明确即可为原则《国防法》及《防空法》未明确规定人防车位使用权不能销售,所以可以购买使用权,但不能销售产权,也不能办理产权证。但如果购买的是使用权的话,就要有对应的发票,如果没有发票就可以起诉。
《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九条规定:“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因此可知,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不动产土地分摊的那些面积,地下车位的产权归谁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内的权属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专有部分二是共有部分。所谓专有部分其实就是能够单独办理产权证的部分,相反共有部分是不能单独办理产权证的部分。
两者之间相当于主物与从物关系,主物分别承担了从物的所有建设成本费用(包括土地费用),而从物的费用全被主物承担。因此只要是产权车位均承担了土地费用,否则属于业主共有。
需要强调的是地下防空工程增设的车位并不完全适应《物权法》的规定,但与防空法规并不冲突,它只是将防空层归纳到了“其它场所”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因为《物权法》第八条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对物权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防空设施则属于别规定范围,比如《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法规明确规定:结合地面住宅修建的地下防空设施成本必须据实纳入地面建筑总投资,甚至某些地方法规直接将地下防空设施的产权归属于住宅:比如《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五条人防工程产权实行登记发证的管理制度。人防工程产权证书为国家现行房屋产权证书,不另行制发人防工程产权证书。
因此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小区内的共有部分包括共有车位开发商有权对外出租,因为大股份仍属于开发商,但业委会成立后其主权属于全体业主。
但现实中开发商往往都是以车位绑架防空设施变相出售,其实业主是在购买自己的车位,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是白投资。
地下车库属公维部分吗
一般都属于物业公司管理。但是也有部分商业建筑的地下车库会委托给专业停车公司去管。特别是采取立体停车管理的地下车库,由于有专业设备设施,大多是专业公司去管理。
如果开发商在建设地下车库的时候,成本和面积均没有分摊到建设成本中去,则其产权是完全归属开发商的,业主没有所有权。
车库物业费收取标准2019
1、各地标准不一,您需要到当地物价局查询,小区物业公司收费,必须给你出示物价局的审批文件,否则,您可以拒绝交费,并到物价局举报。
2、车库的收费标准和物业费是不一样的。首先车库的不叫物业费,叫管理费。他的组成是车库内能耗的分摊和保洁清扫。根据你所在区得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我这边是上海闵行区,整个闵行区车库的收费标准为地上150地下300.如果是产权车位,则收取价格25%管理费给物业。并不是按照车库平方来计算。你可以咨询一下你那里的物价局。看看那边是怎么定。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