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减税降费收入分摊政策和减税降费收入分摊政策解读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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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教育费如何抵个税
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国务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今天正式公布,这意味着继今年10月起实施个税新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之后,第二个改革红包也已落地。
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在扣除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办法明确了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实施办法。其中,除了大病医疗为据实限额扣除外,其他五项均为定额扣除。
在子女教育方面,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在大病医疗支出方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夫妻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在住房租金方面,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500元定额扣除。上海的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在赡养老人方面,纳税人赡养60岁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抚养人,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其中,独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标准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这次改革,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4项收入,按年计税;并且采用累计预扣预缴方法,使用年度税率表来计算每月个税。
那么,明年1月1号后,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呢?
比如,某职员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以前两个月为例:
1月份
(30000-5000-4500-2000)*3%=555元
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8500元,应纳个税555元
2月份
(30000*2-5000*2-4500*2-2000*2)*10%-2520-555=625
2月份累计应纳税所得额37000元,按照税率表,适用10%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率,再减去上月已缴个税,应纳个税625元。
以后月份以此类推。
1、子女教育费用扣除,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孩子满3周岁的当月开始,就可进行扣除。
2、赡养老人支出扣除方面,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如何操作?
答: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如果纳税人已就业,又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有几种抵扣选择方式?
答: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也就是每月1000元来扣除,也可以由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也就是每月400元来扣除。
4、住房租金扣除政策的享受条件是什么?
答: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都没有住房。
5、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两项扣除政策,能否同时享受?
答:不能同时享受。如果纳税人在户籍所在地有首套住房贷款,而在工作所在城市产生住房租金,可自己选择其一来抵扣。
6、大病医疗支出具体是怎样来进行抵扣的?
答:大病医疗支出是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中,唯一不是定额抵扣的,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都可以据实抵扣比如,个人负担是50000元,就可扣除35000元。大病医疗专项扣除,是按年来计算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办理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7、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夫妻双方都有权利享受抵扣的项目,由谁来扣除比较合算?
答:看夫妻双方谁适用的税率比较高,高的一方扣除比较合算。比如,男方适用20%的税率,那么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抵扣,可少纳税200元;而女方适用10%的税率,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费用抵扣,少纳税100元。
8、能不能随意改变扣除方式?
答: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比如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由男方来扣除,那么如果要改变,就要等到第二个纳税年度。
9、此次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纳税人可以按照税务机关推出的个人信息采集电子模板、手机APP和WEB端软件,方便快捷地向任职受雇的单位填报、提交相关信息;系统会自动一项项扣除后计算税额,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之间的差额,年度终了后可通过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税款多退少补。
10、哪些人群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
答:对于综合收入项只有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来说,每个月预缴的税额,到年底应该没多缴也没少缴,不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一年中取得执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或者由于个人、配偶或子女发生大病医疗支出的个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从两处或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或者有其他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的个人,由于合并收入后很可能适用更高的税率,需要补缴税,应该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免税政策出台后,夫妻二人该如何分配扣除项目更为合理
2019年1月1日开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了六项扣除内容,分别为:
子女教育。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子女,每月每人可以扣除1000元。
大病医疗,据实扣除。个人应该承担的医疗费用当中,超过15000的,但小于80000的可以扣除。
继续教育,定额扣除,学历教育每月扣除400元,职业资格教育每月扣除3600元。
房租支出,定额扣除,按城市分为1500,1100,800三档。
房贷利息,定额扣除,首套房贷款每月扣除1000元,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赡养老人。每位老人每月可扣除1000元。
在这几项扣除当中,子女教育,继续教育,房租支持,房贷利息,可以考虑夫妻双方分摊,理论上应该是谁的工资高,谁扣除的项目和费用就多一些。因为个税实行的是累进税率,收入越多,税率越高,所得税也就越多。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专项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项目越多,金额越大,应纳税所得额就越低。
对于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应该如何规划呢?比如一对小夫妻,父母均不满60周岁,暂时没有孩子,其中丈夫罹患重大疾病医疗费用70000万。专项扣除可以扣除70000-15000=55000,因为55000不超过80000万,所以可以全部扣除。假如丈夫没有工作,因此没有收入的话,当然是妻子全部扣除最合算。
至于赡养老人,当然是各管各妈,应该怎么扣除最合算,独生子不用商量,不是独生子的话,要跟自己的兄弟姐妹商量一下了。
小微企业都能减免哪些税费
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在实际处理中,小微企业到底需要如何操作。这篇文章,告诉你答案。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季度预缴,
当年度内不得变更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按照季度预缴,不能按月预缴。从2016年4月开始,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因此,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年度中间4月、7月、10月的纳税申报期进行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规定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自下一个申报期起,其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按季度预缴。
同时,为了避免年度内频繁调整纳税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一经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如何调整为
按季度预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纳税人在4月、7月、10月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按季预征。
申报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申报情况筛查需要调整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并联系纳税人办理调整事项;纳税人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
如何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度结束后,再统一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2019年度开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具体而言,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前上季度已就地分摊预缴的
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是指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如果上年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就地预缴,依据的条件是上年度是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
如果是,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如果不是,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如果上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季度符合条件,其多预缴的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税点点
国内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确保税务筹划效果的落地执行和管理的平台。税点点致力于打造链接优惠政策、上下游资源和中小微企业,业务财税管理综合体的服务产品,并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的员工(自由职业者)高个税、企业高所得税问题,实现中小微企业可以长期、稳定、无风险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长远目标。
小微企业如何合理避税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小微企业目前国家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了,个人认为关键是把国家给的税收优惠政策用足用好就行了。
2.根据最新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只需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相当于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小微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简易征收率原适用3%征收率的,现在已降为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已有按月申报10万元或者按季申报30万元提高到按月申报15万元或者按季申报45万元免征增值税。
4.小微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资源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六税两费”实行减半征收政策。
5.需要注意的是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300万元,职工人数300人、资产总额5000万元三个限制条件,超过一个都不能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6.此外,小微企业还可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看能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等各类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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