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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表)

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和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表的相关问题不太懂,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以及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表的问题。...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和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表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以及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表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购买土地的账务处理
  2. 不计容建筑成本如何分摊
  3. 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共配套设施取得补偿成本如何分摊
  4.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标准

购买土地的账务处理

企业购买土地应当设置“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科目进行核算。

1、企业购买土地时,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贷: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2、企业支付购买款项时

借:应付账款-公司名称,

贷:银行存款;

3、按期计提土地累计摊销时,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借:管理费用-摊销费用,

贷:累计摊销。

不计容建筑成本如何分摊

1)江苏省规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公告》(苏地税规【2015】8号)第二条规定:“土地成本是指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土地成本仅在能够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之间进行分摊。在不同清算单位或同一清算单位不同类型房产之间分摊土地成本时,可直接归集的,应直接计入该清算单位或该类型房产的土地成本;不能直接归集的,可按建筑面积法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合理方法计算分摊。”

根据江苏省的上述规定,地下建筑物如果能够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就应该分摊土地成本

土地增值税清算公共配套设施取得补偿成本如何分摊

一、首次分摊

分摊内容:土地购置成本;

分摊对象:各类型开发产品、打算出租的和自用的开发项目、建成后产权属于企业、或产权不明确的、或打算有偿出售、或无偿赠送给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外的公共配套设施。

二、二次分摊

1、归集各分摊对象的直接成本,并按成本专属性将同栋楼或同一类型建筑物的相关成本拆分为共有成本和专有成本,如在同一开发产品中存在不规则建筑物且可能适用不同征免税依据的,可按层高系数法确定分摊系数。在剔除专有成本后,按共有成本按确定的分摊系数(面积或体积)对应进行成本分摊。

三次分摊:

分摊内容:土地购置成本和开发成本

分摊对象:各类分摊对象的已售和未售面积

分摊方法:按面积分摊法将前两步分摊的土地购置成本和开发成本在已售和未售面积间进行分摊;按各类型已售项目成本计算期间费用;按各类型已售成本计算可扣除税金及附加,需要注意的是,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核算税金的,如无法准确核算各项目对应承担的税金和附加,可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的规定按实际预缴的增值税对应的城建税和附加扣除,采用简易计税的通常可以准确按项目核算对应的税金,因此可按实际核算的税金附加扣除。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的标准

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缴纳标准以及如何计算土地出让金?在此特收集相关资料以供参考。

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对于住宅等项目,采用招标、拍卖的方式,可通过市场定价,土地出让金就是地价。

可是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配套房等项目,以及开发园区等工业项目,往往不是依靠完全的市场调节,土地出让金就带有税费的性质,是定价。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土地出让金又可分为地面价与楼面价两种计算方法,地面价为每平方米土地的单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土地总面积;楼面价为摊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地价,即以出让金总额除以规划允许建造的总建筑面积。投资者往往以楼面价来计算投资效益。因为地面价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价分摊到每平方建筑面积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资成本,进行估算投资效益。

一般认为建高层可摊属地价,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

集体土地转国有土地,一般都是为了公共事业所需的政府征地,这就由当地地方政府和征地工程主管部门协商,根据当地当时的土地价格进行协商议定。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和农村开发土地费用分摊标准表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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