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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赡养老人可抵个税,应该如何抵扣赡养公婆在不在专项的扣除范围内
- 已婚女儿每月给没有收入的父母钱,女婿不同意,大家怎么看
- 兄弟之间有任何一方不愿意赡养父母,该怎么办(已经多次协商)
- 对继父继母有赡养能专项扣除吗
- 赡养公公婆婆或岳父母的花费,可以享受个税抵扣吗
赡养老人可抵个税,应该如何抵扣赡养公婆在不在专项的扣除范围内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条件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纳税人的父母满60岁,或者是赡养满足年龄条件且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这个前提下,再来看分配的问题。
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如果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不同于子女教育可以随孩子数量翻倍,赡养多位老人也只有2000元的抵扣额度。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如果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除此之外,就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被赡养人”范围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并不在扣除范围之内。
为什么不包含公婆和岳父母?民间习俗上,一对新人在婚礼仪式上都会改口称呼配偶的父母为“爸爸妈妈”,既然已经成为一家人了,理应共同承担赡养双方父母的责任,所以很多纳税人认为,公婆和岳父母也应当纳入被赡养人范围。
但是,法律规定却并非如此。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规定: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所以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没有应当赡养的义务,也不能享受赡养老人的个税抵扣。
再者,考虑到婚姻变动的可能性,岳父母和公婆会随着婚姻的变动而改变,但是父母关系是不变的。尤其是在如今离婚率居高的情况下,对于税务部门来说,控制和核实信息会更加困难和复杂。
事实上,不管有没有本次个税改革,不管专项附加扣除有没有出台,子女都有义务赡养老人。并且我也相信,个税法也会对有关情况加以完善,推出更合情合理的减税政策。
已婚女儿每月给没有收入的父母钱,女婿不同意,大家怎么看
己婚女儿每月给没有收入的,自已的父母一些生活费,那是天径地义的事,也是女儿应尽的义务与责任。作为女儿的丈夫,岳父母的女胥,应该支持才对。如果換作我,心中一定高兴。因为我从妻子的行为中,看到了今后的我。都说:女儿是父母的小棉袄,讲得就是女儿对父母贴心贴肺的照料与爱护。
可毕竟世界大了,什么情况也有。有些重男轻女的家庭,不把女儿当亲人,只对儿子偏心眼,家庭中的财产、收入全归儿子所有,对女儿女婿当作外人看待,伤了女儿的心。到头来自己老了,儿子儿媳推托不管,又要女儿尽孝道、尽责任,尽义务,以老卖老。
我不知你讲的是何情况又有何原因,无论如何应从自身找出问题根源。尽孝道、尽义务、尽责任是夫妻双方共同的职责。如无特殊的原因,就多做做丈夫的思想工作,相信作为恩爱的夫妻是会互相理解的,爱屋及鸟就是讲的这个意思。
孝敬父母,心有感恩!
兄弟之间有任何一方不愿意赡养父母,该怎么办(已经多次协商)
兄弟之间巳经多次协商,有任何一方不愿赡养父母的,可以有三种处理方法:一是请父母所在的居委或村委调解小组出面协调,依靠基层依法治理解决这个问题,弄清是什么原因不愿赡养。如不愿赡养一方经济困难,兄弟之间应予理解谅解。如无理由不愿赡养,且有经济能力,要劝导晓之以理,不愿赡养要负不履行赡养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使他改变错误想法,主动自觉履行赡养义务。二是向法院起诉不愿赡养的一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法院会经过法庭.调解,先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由法院裁决,强制执行。三是要弄清父母对不愿赡养一方的态度是什么?如父母对不愿赡养一方给予同情,宽容,其他兄弟不能以他不愿赡养也不履行赡养义务,应该各自承担起赡养责任,尽好自己的一份孝心。以上仅供参考。
对继父继母有赡养能专项扣除吗
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对继父继母是没有赡养专项扣除的规定的。因为,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法》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的政策要求,税法没有对继父继母有赡养专项扣除的,只规定年满60岁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赡养公公婆婆或岳父母的花费,可以享受个税抵扣吗
赡养公婆或岳父母,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细则规定,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享受税前抵扣。只有出现极端特殊情况,才可能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一、赡养老人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具体规定1、被赡养人年龄限制:其中一人或者多人年满60周岁!
2、被赡养人的身份:纳税人的父母亲、养父母亲、无赡养人的祖父母三种身份!
3、税前扣除标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前扣除2000元/月。独生子女满足上述条件的,扣除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无论是何种分摊方式,单个纳税人最多扣除1000元。
二、公婆、岳父母的身份无论是公婆还是岳父母,相对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而言,即其配偶的父母(养父母)!不属于专项附加扣除被赡养人的三种身份之一!
因此,从单一身份看,无论是无论是公婆还是岳父母,对于儿媳和女婿均不得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三、税前扣除与赡养义务虽然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明确,赡养公公婆婆或岳父母的花费,不可以享受个税扣除。但,通篇未就赡养义务做出具体法律解释!因此,在现实生活中,却不可断章取义,因为是否有赡养义务的讨论,伤了家庭和气,毁了家庭幸福!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婚姻法》规定的赡养义务,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美德和传统,无论是女婿还是儿媳,尊重孝道任何时候不会错!
从家庭共同财产的相关法律规范看赡养义务,配偶的法定义务是协助赡养!最直观的就是经济付出(当然经济付出不是唯一的),这样的经济付出用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履行赡养义务没有区别!
四、什么情况下公婆或者岳父母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被赡养人的三种身份界定,笔者总结得出,只有一种罕见的情况下,可以作为税前扣除!也就是纳税人的岳父母,同时是自己的养父母;或者纳税人的公婆,同时具备养父母的身份时,才可以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五、综述年满60周岁的公婆、或者岳父母,是否可以作为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条件,无论从公益良俗,还是相关法律的角度去争论,均没有任何意义!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公婆或者岳父母不是税前扣除被赡养人的概念,仅此而已。家庭和睦,身体健康才是每个家庭追求的共同目标!
关于养父母不分摊如何填写个税,养父母不分摊如何填写个税申报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