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其他业务收入怎么分摊的一些知识点,和其他业务收入怎么分摊的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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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声演员搭档,逗哏和捧哏之间的收入怎么分配
逗哏捧哏的收入分配,有一个逐渐演变的历史过程。
相声最早就是单口,传说中的张三禄是八角鼓丑角艺人,因为跟同行合不来,所以一个人下海单干,并且将自己的技艺取名为“相声”。
之后的穷不怕朱绍文也是以单口为主,后来才收了一堆徒弟,并且穷不怕是按照江湖的规矩,自己教徒弟能耐,徒弟给自己免费效力一段时间,然后才可以出师单干。
而徒弟在效力期间,就是负责逗哏使活,师父负责给他帮腔量活,这时候根本没有什么分配,所有收入都是师父的,给你管饭就可以了。
(总票房6000元的神片《笑神穷不怕》,想要了解相声祖师爷,千万别去看这部烂片。)
而逗哏演员什么时候开始翻身呢,那就是到了万人迷李德钖时期。而万人迷最开始是跟着爷爷老万人迷李广义跑江湖,自己也是打下手的,估计收入都是爷爷支配。后来李德钖成了蔓儿,名气比李广义还大,于是开启了逗哏为主的模式。
李德钖有多牛皮呢,一个人养三个捧哏,轮着给他量活,即使不演出,万人迷也照样给一份钱。没办法人家钱来得太容易,所以出手也阔气。
更重要的,李德钖不用依靠捧哏,自己说单的都能撑几个月,肚子里活太多,一打嗝就翻上来了。所以他给你多少,你都别嫌少,裂了倒霉的也是捧哏而不是他。
再到后来出现一些家族相声组合,比如常连安常宝堃,李洁尘李伯祥,魏文亮魏文华等,这种组合也没什么分钱的说法,左兜跟右兜放钱都一个意思。而且家族组合说伦理哏没有冒犯性,比如常宝堃经常说自己是常连安亲爸爸,常连安不会觉得生气,反而觉得儿子真出息。
历史上第一对“刀切帐”,也就是五五开的组合,就是常宝堃赵佩茹。因为常宝堃长大了,能耐也越来越大,常连安已然兜不住儿子了,所以找来已经成名的小龄童赵佩茹,既然是你求人家跟儿子量活,那么肯定不能太小器,于是就五五开,这也成了相声史上一段佳话。正因为拿钱没高低之分,所以赵佩茹也卖力气,常赵组合也成了天津相声第一火档。
进入新中国以后,相声艺人一度面临失业的风险,侯宝林大师带着一众艺人组成相声改进小组,这个小组靠自己演出挣钱,国家最开始是没有补助的。后来改革有了成效,相声也被净化,并且越来越受老百姓欢迎,这时候才成立了曲艺团,变成了有编制的员工。
编制内的相声演员有两部分收入,一部分是工资收入,这部分没有逗哏捧哏的区别,都是根据职级拿钱,比如李菁是一级演员,那他搭档如果是二级或者三级(没有片)演员,那么工资就一定比他低。另一部分是自己接私活,也就是俗称商演,这时候分钱也是逗哏捧哏私下商量,有六四也有七三,也有五五分的。
而郭德纲于谦这种私营企业的相声演员,只能做到形式上的“五五分”。很简单的道理,郭德纲不光是逗哏演员,他还是德云社老板,或者说老板的丈夫。于谦只能在演员的份子钱上跟郭德纲一样,而这个份子钱是扣除了德云社提成的,而这个提成实际上也是进了郭老板的裤兜,所以他们身份不对等,收入也不可能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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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做生意怎么分红
在几个人合伙创业的时候,如何分股权,是大多数创业团队组建开始面临的首要问题,而且对团队和项目发展的作用不言而喻。
股权分配的本质是现在对未来贡献的衡量和财富的分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在现在资本不再稀缺,人力资源越来越超过资本的重要性的时候,股权的分配规则也改变了。
因此,过去的以下几个分股权的方式是错误的:
凡是参与发起的都分股权
按照出钱的比例分配股权
把分股权与分钱等同起来
公司股权比例过于均衡
公司股权没退出机制
所有股东都在工商登记
如果你出现上述任何一种,只要你公司发展壮大了,就会出现问题。
现在切入正题,推荐一个由法务VC创立4C股权分配模型,可以用来在创业之初分配股权。
4C股权分配量化模型
这个模型的前提是,在人力资本驱动下,公司股权应该是4C结构:即,公司未来的价值取决于4个方面: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
而在创立之初,公司的价值由创始人与合伙人决定,因此,就是确定创始人与合伙人的未来价值。
其中,创始人的企业家精神,合伙人精神,现金出资以及岗位价值体现是一个企业从0-1的基础,也是未来的原点。因此,法务VC在4C股权理论基础上,设计了一个量化模式:
将公司的初始股权分为四个部分,可以理解为四类股:创始人股;合伙人股,资金股,岗位股。每一类股权根据实践经验,有一个占比范围,而且有不同的分配规则:
创始人股:一般25%-50%,根据创始人综合能力和商业模式确定,该部分有创人独占。合伙人股:一般3-15%,由所有进入创始团队成员分配(全职),该部分平均分配。资金股:一般占10-30%,根据项目对启动资金的需要来设置,该部分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岗位股:剩余部分则全部为岗位股,由创始团队成员的职责贡献以及综合能力确定。另外,为了方便一般在分配股权前,预留一定的期权池,并约定该期权池由创始人代持。分好股权,还有进入退出机制设计、成熟机制,法律文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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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开公司,一人拉业务,其他两个没有业务,年终赚的钱怎么分红
《三人合伙开公司,最科学的分红方法》
【商鞅规则】每天回答三个创业中的法律问题。
专注领域:【创业】【股权】【法律】【公司】【合伙人】
问题:三人合伙开公司,一人拉业务,其他两个没有业务,年终赚的钱怎么分红?
回答:第1步:弥补亏损。
第2步: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
第3步:对于剩余的可分配利润做如下调整。
1、合伙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合伙协议。
2、没有合伙协议的按章程。
3、章程协议都没有,就你们协商吧,协商不成按出资比例。
然而我看到你问题里隐藏的含义是:一个股东做业务,其他股东只出资,没有人力投入,如果仍然按照股权份额分配的话,必然导致分配的不公平。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如何解决?
基于这样一个问题,商鞅规则的建议是:
1、根据你公司是管理驱动、资金驱动、资源驱动等,对你的人力股和资金股进行区分,设置相应的权重度。比如人力驱动型的公司,可以将人力工作权重设置为70%,资金的权重设置为百分之30%。这样做的目的是在年底进行考核,汇总后,只有资金投入的,股东那么只能在资金股的权重里分取分红,既有资金投入,又有人力投入的股东,可以在人力股和资金股里享有有相应的分红。
举例:提取公积弥补亏损后,剩余可分配利润为100万,假设你人力权重与资金权重成本占比为7:3,则享有业务的股东,可以在70%里提取相应的数额,剩余的30%,因为三方股东均有出资,可以按照出资的比例,分享30%的分红。
当然这里的一个前提是股东之间的绩效考核制度。
2、关于资金股和人力股的区分应当在合伙协议中或者是事后,能够达成意思的一致。
如果利润已经做出来了,这个时候再去讨论如何分红,必然导致相互之间的猜忌与隔阂。所以关于业绩的考核制度,可以采取打分互评制,也可以选取相应的CPI为考核标准。
总之一个原则就是:让干得多的人,应当拿到更多的利益,从而才能有效的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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