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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关联经营工具是什么意思
去关联经营工具是指一些用于降低关联方之间交易的影响的财务工具,旨在保护投资人和正常股东的权益,减少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损害。其原因是,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和钱权两失等问题,对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利益构成威胁。而去关联经营工具可以通过设计合理的交易和合同,以及实施有效的监管手段,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减少交易对公司的负面影响。目前,去关联经营工具的应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关联交易准备报告、去关联专项审计、独立董事审批等。
四个人创业,如何分配股权
合伙创业,股权分配是关键,具体分配规则因公司而异,但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股权分配一定要突出带头人,切忌平均分配股权。至于带头人是持有67%(绝对控制)、51%(相对控股)还是34%(一票否决)以上的股权,看团队实际情形确定。
2、按能力、责任和贡献分配股权,千万不要纯粹按资入股,合伙人出资只是对公司的贡献之一。
3、全职和兼职人员的股权要体现差异。兼职人员的股权不能超过能力相近的全职人员的50%。
4、如果合伙人中有资源方,一定要有严格的考核要求,最好是给予期权,资源兑现,股权兑现。
5、为新合伙人引入和团队股权激励预留股权池。
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分配,在遵守上述原则的基础上,建议同时考虑股权成熟机制、动态分配机制和股权退出机制。
1、股权成熟机制:规定合伙人基础服务年限要求,在此期间内股权按年或按月成熟。成熟的股权和未成熟的股权在权益归属、退出安排上实施差异化策略。
2、动态分配机制:可以考虑在基础服务年限内,根据合伙人对公司的贡献按年或其他约定的期限,调整彼此之间的股权分配,体现能者多劳,多劳多得。当然,在规则制定和实施期间,要注意处理技巧,保持好合伙人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也至关重要。
3、股权退出机制:所有合伙人不再为公司服务(包括不可抗力)或者被其他合伙人要求退出时,以届时公司经营状况(如净资产、每股收益、成长性等)为基础明确其股权退出的制度安排。
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股份转让给与其有关联的有限合伙企业怎么操作
首先,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而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最后,合伙企业与公司在设立方式、运营结构、投资的撤出和转让以及企业的延续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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