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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损失分摊原则正确的是(关于损失分摊原则正确的是什么)

本文目录分摊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医疗纠纷和处理的十大原则保险赔偿平均分摊法保险法五大原则中最基本的原则是什么什么是保险中的分摊原则分摊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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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分摊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
  2. 医疗纠纷和处理的十大原则
  3. 保险赔偿平均分摊法
  4. 保险法五大原则中最基本的原则是什么
  5. 什么是保险中的分摊原则

分摊减值损失的计算方法

资产减值损失=资产账面价值-资产可收回金额

资产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

A公司应提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可收回金额=500-50-420=30

B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00-40=160,可收回金额为185.没有减值,不用计提减值准备。

C公司应提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可收回金额=150-10-80=60

D公司应提减值准备=账面余额-已提坏账准备-可收回金额=100-0-84=16

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A公司坏账准备30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C公司坏账准备60

资产减值损失-计提D公司坏账准备16

贷:坏账准备106

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分录怎样做?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固定资产处置时冲销这个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

3、一般清理净损益用到这个科目

A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B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反之则做营业外收入

医疗纠纷和处理的十大原则

医疗纠纷和处理十大原则:

(一)依法处理原则。

(二)维护稳定原则。

(三)公平公正原则。

(四)统一协调原则。发生医疗纠纷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协调行动,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机构正常的工作秩序。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保险赔偿平均分摊法

保险分摊原则在不同的保险种类中有不同的意思:

在普通财产保险中,分摊原则指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时,若保险金额低于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属于不足而投保,那么损失赔偿应当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计算;

在海上保险中,分摊原则指保户对于共同海损或者救助费用的分摊,若是保险人承担了此项保障责任,则由保险人进行负责摊付;

在经过两个及以上保险人所共保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分摊原则指有关共保的保险人都应当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和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人,按照比例分摊赔偿损失;

在重复保险中,分摊原则指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时候,承保同一个保险标的的有关保险人,应当根据实际损失和应当承担保障责任,按照比例分摊负责

赔偿则一种规定。

保险法五大原则中最基本的原则是什么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进行保险活动,解释和执行《保险法》的基本依据,主要有以下基本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是特殊的民事活动,在保险的法律关系中,要求当事人具有一般民事活动更为严格的诚信程度,所以需要当事人如实告知,即要求当事人最大诚信。

二、近因原则

所谓近因原则,不是指最初的原因,也不是指最近的原因。而是指原因和结果之间有直接的联系,又指原因十分强大,以致在一连串的事件中,人们从各阶段上可以逻辑地预见下一事件,直到发生预料到的结果。如果有数种原因同时起作用,那么近因就是导致该结果起决定或者强有力的原因。例如,保险人承保的危险范围成为产生保险标的的近因,保险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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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补偿原则

保险补偿原则是指保险人在发生事故的过程时,依据保险合同规定通过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来填补被保险人的损失。这种损失的填补,就是保险法中的“补偿”。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依据保险合同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二是保险赔偿的损失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因获得保险赔偿而获得而外的利益。

但是保险补偿原则也有例外,下面情形不适用保险补偿原则:

1、人身保险。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我们所受到的人身损害。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的目的不是弥补损失,而是满足被保险人的特定需要,如心灵的慰藉。

2、法律和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的限制。法律和保险合同往往会规定最高赔偿数额、免赔额等从而限制了补偿原则。

3、比例承保、定值承保和重置成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例如比例保险中,如果约定了赔偿的比例,发生事故时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赔偿,被保险人不能获得全面的赔偿。

四、保险代位原则

保险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如第三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负有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取得代为求偿权,即保险人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被保险人必须将该权利转让。保险的代位原则只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

五、保险分摊原则

保险分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事故发生的时候,按照比例赔偿,总额不超过损失。注意,此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

什么是保险中的分摊原则

保险分摊原则在不同的保险种类中有不同的意思:

在普通财产保险中,分摊原则指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时,若保险金额低于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属于不足而投保,那么损失赔偿应当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分摊计算;

在海上保险中,分摊原则指保户对于共同海损或者救助费用的分摊,若是保险人承担了此项保障责任,则由保险人进行负责摊付;

在经过两个及以上保险人所共保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分摊原则指有关共保的保险人都应当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和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人,按照比例分摊赔偿损失;

在重复保险中,分摊原则指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时候,承保同一个保险标的的有关保险人,应当根据实际损失和应当承担保障责任,按照比例分摊负责赔偿则一种规定。

关于关于损失分摊原则正确的是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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