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企业费用分摊方式的说明的问题,以及和关于企业费用分摊方式的说明报告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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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售价比例算成本是什么成本算方法
这是一种成本分摊方法,也就是在知道总成本的情况下,按照销售价格比例来算成本,比如AB产品总成本是100,A销售价格200,B销售价格100,那么A成本=100*200/(100+200)=66.67,B成本=100*100/(100+200)=33.33,两个成本总额加起来正好是100,,只是随便举个例,金额不一定合实际,懂这个意思就行
公司要分部门核算业绩,公共的费用应该怎样分摊
1、如题所述,一般应结合所发生费用实绩的实际受益比例进行摊分较为适宜;
2、打个比方,对于使用公司资源例如公司派公务车开展业务,一般可以统计各部门使用车辆的里程数,来判定各自占用公共资源的比例,凭以进行油费摊分,那么,公务车辆的折旧费用摊分,也可以参照该比例进行核算,不妨以该思路进行考虑;
3、此外,对于确实难以确定摊分比例的,可以召集各部分进行沟通协调,共同设定计算依据;
4、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实施。
商誉怎么摊销的
除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其它商誉属无形资产,第十七条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所得税法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企业的购销合同中结算方式为一票结算,什么意思啊
企业的购销合同中结算方式为一票结算的意思就是所购货物实行到厂价格一票制,让销货方统一开增值票,将运输费用包括在其中。一票制结算下的财务核算及增值税、营业税业务:按照《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销售方的“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应当缴纳增值税”。在一票制结算的情况下,对于发生的运费,销货方在增值税发票上可以反映也可以不反映(但其均作为价外费用应缴纳增值税),这要看双方购销合同是如何签定的。对于销货方来说,如果在票面上不反映运费,则运费已全部记入产品销售收入;如果在票面上单独列出运费金额(这种情况存在但却少见),则在记账时将运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相应地,对于购货方来说,无论在票面上反映还是不反映运费金额,对发生的进项税额都予以抵扣。举例如下:(一)票面不反映运费,即货物价格中包括运费:A企业销售一批铁精粉给B企业,合同规定一票制结算,铁精粉售价(不含税价)201000元(含运费1000元),铁精粉增值税税率13%。A企业记账如下:借:现金或银行存款227130贷:产品销售收入201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6130(二)票面反映运费,即货物价格中不包括运费:A企业销售一批铁精粉给B企业,合同规定一票制结算,铁精粉售价(不含税价)200000元,运费1000元,A企业记账如下:铁精粉收入会计分录:借:现金或银行存款226000贷:产品销售收入2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6000运费收入会计分录:借:现金或银行存款1130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130显而易见,销货方收取的运费已计入企业收入。根据收入与成本费用配比原则,企业实际发生运费同时应计入企业销售费用科目。如果企业用自有车辆运输,其自有车辆的折旧、燃油费、车辆保险、过桥费、人员工资等直接分摊到销售费用,这种情况就不用换取货运发票,也不用缴纳营业税;如果企业从外面找车队或者散户(个体运输户)运输,向运输方支付的运费则记入营业费用科目。这种情况下需向运输方索取运费票,以便做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借:销售费用1000贷:现金或银行存款1000
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是怎样的
分摊方法一:占地面积法
占地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占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分期开发的,首先按照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属于多个清算单位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如无法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应按占地面积法分摊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土地成本分摊方法为不同清算单位按占地面积法,土地成本分摊基本原则:分期开发,可以按占地面积分摊。
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可以按该类型房地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一)按独立占地的每栋建筑物占地面积占该项目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占地面积÷可转让建筑物占地总面积×土地总成本
(二)对于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当首先确定该建筑物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该建筑物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1、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可售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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