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共同海损的理算与分摊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共同海损的理算与分摊的区别,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共同海损的理算与分摊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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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苏伊士推定为共同海损
苏伊士运河堵船中断事件主角EVERGIVEN在4月1日被船东宣告为共同海损,并指派共同海损理算人RichardsHoggLindley搜集相关共同海损担保。不论有多少货代和货主表示不服,都没有其他办法。现在,只能按照共同海损的通知,提供担保以及相关文件才可以放行。
遭遇共同危险,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在船舶发生共同海损后,凡属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清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即船方、货方和运费收入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然后再向各自的保险人索赔。共同海损分摊涉及的因素比较复杂,一般均由专门的海损理算机构进行理算(Adjustment)。
不具有共同海损性质,巨未达到全损程度的损失,称为单独海损。该损失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损失。
按照货物险保险条例,不论担保何种货运险险种,由于海上风险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共同海损均属保险人的承保范围。对于推定全损的情况,由于货物并未全部灭失,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全损或按部分损失索赔。倘若按全损处理,则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交'委付通知"。把残余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保险人,经保险人接受后,可按全损得到赔偿。
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的货主,根据通知,需要提供填写**的AverageGuarantee并由保险公司签署,同时附上发票、提单以及保单。即可获得放行。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体现的保险基本原理是什么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体现的保险基本原理是:损失分担
共同海损分摊,是指共同海损法律制度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应由同一航程的各受益方按各自的分摊价值比例分别摊付,前提条件是船、货由于采取了共同海损措施而没有全部损失,即有财产被保全下来,并抵达航程终止地。但是,在共同海损牺牲和费用的总额超过船舶和货物抵达航程终止地总价值时,货物的共同海损赔偿责任,仅以其分摊价值为限,即货方支付的分摊金额,不超过货物获救的价值。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区别是什么
1、含义不同单独海损是共同海损的对称。指在海上运输中因遇难及其他意外事故而发生的不能列入共同海损的部分损失。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只涉及船舶和货物各自利益的损失(如由于驾驶人员的疏忽致使船舶搁浅、船底受损;货物被窃、焚毁等),由各自利益方承担,如已投保,由承保人代替对造成损失有责任的一方承担(只涉及标的物的灭失或损害,不包括任何费用)。而共同海损的损失,则应由受益的各方按照受益大小的比例共同分摊。
3、损失的内容不同单独海损仅指损失本身。共同海损费用包括救助报酬、搁浅船舶减载费用以及因此而受的损害、避难港费用、驶往和在避难港等地支付给船员的工资及其它开支、修理费用、代替费用、垫付手续费和保险费、共同海损损失的利息等。
关于共同海损的理算与分摊和共同海损的理算与分摊的区别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