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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损分摊 理算规则(共同海损分摊 理算规则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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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为什么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呢
  2. 国际贸易中船舶互撞属于什么性质的海损
  3. 海损的分类
  4. 单独海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要规定“单独海损不赔\
  5.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

为什么共同海损属于部分损失呢

你概念搞错了把部分损失按其性质,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共同海损行为所作出的牺牲或引起的特殊费用,都是为使船主,货主和承运方不遭受损失而支出的,因此,不管其大小如何,都应由船主,货主和承运各方按获救的价值,以一定的比例分摊。这种分摊叫共同海损的分摊。在分摊共同海损费用时,不仅要包括未受损失的利害关系人,而且还需包括受到损失的利害关系人。

国际贸易中船舶互撞属于什么性质的海损

国际贸易术语中的最低险别就是基本险中的平安险了。基本险别有平安险(FreefromParticularAverage-F.P.A

)、水渍险(WithAverageorWithParticularAverage-W.A

orW.P.A)和一切险(AllRisk-A.R.)三种。平安险的责任范围:①被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灾害造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被保货物用驳船运往或远离海轮的,每一驳船所装货物可视为一整批。②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意外事故造成货物全部或部分损失。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意外事故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自然灾害落海造成的全部分损失。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⑤被保人对遭受承保范围内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⑥运输工具遭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⑦共同海员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⑧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货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的,还负责被保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注:附加险别是基本险别责任的扩大和补充,它不能单独投保,附加险别有一般附加险和特别加险。

海损的分类

海损average由于自然灾害或其他意外事故引起海上运输船舶或货物的物质与费用损失。海损按损失的形态可分为物质损失与费用损失;按损失程度和范围可分为全部损失与部分损失;按损失负担关系可分为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是海运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原因直接导致由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各自负担的损失。

共同海损是船舶或货物等在海运中遇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情况时,为排除共同危险而产生的牺牲和合理的额外费用损失。

这一损失由船、货等受益方按各自的分摊价值比例分摊。

共同海损损失或费用划分、分摊、结算工作,称共同海损理算,由专门机构进行,所使用的共同海损理算规则通常为《1974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但此规则只有合同当事人双方同意采用时,才对当事人双方有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曾制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暂时规则》(简称《北京理算规则》),供合同双方协议使用。

单独海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要规定“单独海损不赔\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有:

(1)损失的构成不同,即单独海损一般是指货物本身的损失,不包括费用损失,而共同海损既包括货物牺牲,又包括因采取共同海损措施而引起的费用;

(2)引起损失的原因不同,即单独海损是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货物损失,而共同海损则不是承保风险直接导致的损失,它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船、货、运费三方共同危险,而人为造成的损失。

(3)损失的承担方式不同,即单独海损由受损方自行承担损失,而共同海损则由受益有关方按获救财产价值大小的比例分摊损失。

从实际情况看,单独海损的事故往往先于共同海损的行为而发生,两者经常是有联系的。

例如,航行中船舱内货物起火,烧了50件,此为单独海损,当然如果还烧了甲板、机房等,也仍然都是单独海损。但船长决不会让火继续燃烧下去,一定要采取措施救火,在救火中,为隔火道,抛掉了150件货物,水湿150件货物,这300件货物属共同海损。

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发生的原因不同。共同海损是有意采取措施造成的;而单独海损则是由偶然的意外事件造成的。

2.涉及的利益方不一样。共同海损是为船货各方的共同利益所受的损失;而单独海损则只涉及到损失方个人的利益。

3.后果不同。共同海损应由受益方分摊;而单独海损则由损失方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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