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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否分摊土地成本(公租房是否分摊土地成本呢)

本文目录商业房与住宅房开发地价怎么分摊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是怎样的公租房拆迁能获得拆迁款么不动产土地分摊的那些面积。...

很多朋友对于公租房是否分摊土地成本和公租房是否分摊土地成本呢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商业房与住宅房开发地价怎么分摊
  2. 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是怎样的
  3. 公租房拆迁能获得拆迁款么
  4. 不动产土地分摊的那些面积,地下车位的产权归谁
  5. 普通乡镇公务员一般分配什么职位

商业房与住宅房开发地价怎么分摊

商业房和住宅房的开发地价是根据需求和市场情况来划分的,一般情况下,商业房的地价会比住宅房的地价更高。这是因为商业房的投资回报和风险更高,而且商业房所需的配套设施和服务更多,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来建设。因此,商业房所占用的土地的价值也会更高。另外,开发商的利润也是影响地价分摊的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会按照市场需求和风险来划分商业房和住宅房的用地比例,然后根据比例来分配土地的价值。如果该地块的商业房需求比较高,开发商也会根据市场情况来灵活调整土地价值的分摊比例。

土地成本的计算分摊是怎样的

分摊方法一:占地面积法

占地面积法,指按已动工开发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即按照房地产土地使用权面积占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

一次性开发的,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分期开发的,首先按照本期全部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开发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

然后再按某一成本对象占地面积占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进行分配。期内全部成本对象应负担的占地面积为期内开发用地占地面积减除应由各期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占地面积。

属于多个清算单位共同发生的扣除项目金额,原则上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如无法按建筑面积法分摊,应按占地面积法分摊或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合理方法分摊。

土地成本分摊方法为不同清算单位按占地面积法,土地成本分摊基本原则:分期开发,可以按占地面积分摊。

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可以按该类型房地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一)按独立占地的每栋建筑物占地面积占该项目占地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占地面积÷可转让建筑物占地总面积×土地总成本

(二)对于同一建筑物中包含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当首先确定该建筑物占地的总土地成本,然后根据该建筑物中某一类型房地产建筑面积占该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土地成本:

1、普通住宅应分摊的土地成本=∑(每栋可转让建筑物普通住宅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可售建筑面积×每栋建筑物应分摊的土地成本)

公租房拆迁能获得拆迁款么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1、公租房的承租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

根据题目陈述,您爷爷作为公租房的承租人,在里面居住了三十多年,是公租房的实际使用人,是有权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享受拆迁补偿的。

2、公租房拆迁补偿

根据是否改变公租房的所有权,分如下两种情况:

(1)以所有权人身份获得补偿

这种方式是指承租人购买所居住的公租房,变成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此时,承租人成为被拆迁人,有权直接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获得相应补偿。

如果公租房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则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进行补偿。

如果公租房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相结合三种方式进行安置补偿,采取货币补偿的,按照房屋的重置成本价格+土地补偿款进行补偿;采用产权调换方式补偿的,按照房屋面积最低“拆一补一”。

(2)以承租人身份获得拆迁安置补偿

①公租房调换安置

这种方式是指拆迁人另行安排公租房,由承租人与公租房所有权人(即被拆迁人,政府房管部门或单位)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租用公租房,保障承租人的房屋使用权利。

②货币补偿

这种方式是指被拆迁人(公租房所有权人:政府房管部门或单位)以协议方式收购承租人的公租房使用权,将承租人的房屋使用权转换为金钱,以货币方式对其进行补偿。

您爷爷承租的公租房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安置补偿,需要看这个公租房所在地的具体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公租房的所有权情况以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的结果。

3、维权建议

由于公租房拆迁的被拆迁人是公租房的所有权人,即公租房管理部门或单位,为了保障您爷爷作为承租人的合法权利,建议保存好公租房分配时所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和房租缴纳凭证,以确保您爷爷的承租人身份无争议,进而顺利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获得合理的补偿安置。

希望以上回答有助于维护您爷爷作为公租房承租人的合法补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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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土地分摊的那些面积,地下车位的产权归谁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内的权属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专有部分二是共有部分。所谓专有部分其实就是能够单独办理产权证的部分,相反共有部分是不能单独办理产权证的部分。

两者之间相当于主物与从物关系,主物分别承担了从物的所有建设成本费用(包括土地费用),而从物的费用全被主物承担。因此只要是产权车位均承担了土地费用,否则属于业主共有。

需要强调的是地下防空工程增设的车位并不完全适应《物权法》的规定,但与防空法规并不冲突,它只是将防空层归纳到了“其它场所”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因为《物权法》第八条规定、其他相关法律对物权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防空设施则属于别规定范围,比如《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法规明确规定:结合地面住宅修建的地下防空设施成本必须据实纳入地面建筑总投资,甚至某些地方法规直接将地下防空设施的产权归属于住宅:比如《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第五条人防工程产权实行登记发证的管理制度。人防工程产权证书为国家现行房屋产权证书,不另行制发人防工程产权证书。

因此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小区内的共有部分包括共有车位开发商有权对外出租,因为大股份仍属于开发商,但业委会成立后其主权属于全体业主。

但现实中开发商往往都是以车位绑架防空设施变相出售,其实业主是在购买自己的车位,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是白投资。

普通乡镇公务员一般分配什么职位

普通乡镇公务员一般分配一级科员的职位,在乡镇党政办公室负责,主要从事一些基础服务性工作,做好领导和群众的桥梁。

关于本次公租房是否分摊土地成本和公租房是否分摊土地成本呢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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