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公共部位维修费用分摊和公共部位维修费用分摊方案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 小区公共部位停车费属于业主还是物业、业委会,国家有法律法规规定吗
- 物业将小区公共资源设置停车位,并收取业主停车费,该不该缴费
- 六层楼房加装电梯费用怎么安排
- 小区物业部门有权收取地面停车费用吗如果有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 下水道损坏了,维修费由物业出还是单元内几家平摊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小区公共部位停车费属于业主还是物业、业委会,国家有法律法规规定吗
矛盾所在。地是你的。你如果认为地上的收入也是你的,那么管理的人就会放纵。你不一定能安心停放。如果你认为是管理者的付出的,你可能不甘心而不给钱。最终,你要停,你要有序地停,靠自觉是不行的,要有维护。维护有成本。平衡吧。
物业将小区公共资源设置停车位,并收取业主停车费,该不该缴费
小区停车问题复杂,但是首先必须要有人管理!而管理者由物业公司担任,是最合适的选择,因为物业公司负责了门卫和安保、监控、保洁、照明、收费等与停车直接相关的工作。管理起来很方便。
既然必须要有管理,肯定就有成本,所以收费也是合理合法的。此项费用就是停车服务费,与车位占用费是两码事!
再说停车车位费:
既然是在小区公共区域设置的车位,使用者就应该付费之后才能停车,否则就是对无车业主的利益的侵犯,有失公平原则。
公共车位一般采用出租方式,其价位、租期理应由小区的专门制度管理。该制度由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派生,或者由业主大会制定。
车位租金收入归属于小区公共收益帐户,为全体业主所有。
这里着重要说的是:停车、收费和公共收益问题,是每个小区的难题。业主们七嘴八舌议论纷纷,却毫无作用,症结何在?说到底是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
业主没有自己的组织,就不能当家做主,就只能由物业公司说了算。而且即便是都知道车位费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但就是拿不到手!
一个业主不行,一群业主也不行,只有团结起大多数业主才能行使法律赋予的业主自治权!
所以,空喊无用,掌权才能说了算!
六层楼房加装电梯费用怎么安排
以前的6层楼房,都是砖混结构。有很多是一梯两户型,一楼是不会同意装电梯的,所以只是2层-6层住户有装电梯的需求。
一梯两户,才5层楼,一共10户人共享一台电梯,这个电梯费用可不小,能承担得起么?就算国家补帖一半,费用还是太高。在费用相对较高的情况下,二三层住户很有可能退出电梯安装,那么给钱的人更少了。实际上这种楼房就没有安装的价值。如果老年人住在这种楼房里,家人应当想办法搬迁,而不是装电梯
小区物业部门有权收取地面停车费用吗如果有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也就是说只要是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小区内公共用地,如绿地等资源规划出来的车位都属于业主共有。
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在法律上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而被服务的是小区业主,业主才是小区的主人,因此,物业公司在没征得主人的同意下是不可以对小区的公共车位进行收费的。但现实中却不是这样呢,在小区还未成立业委会前物业公司就开始对小区的公共车位进行收费,而且收得特别高,根本没经过物价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更没经过业主们的同意,至使小区的公共财产被物业公司侵占,而业主们往往却无可奈何,即使向有关部门投诉效果也不大,皆因业主们不够团结,没人牵头成立业委会,因此业主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那小区的公共车位是否可以收费?这个就要根据各个小区的情况而定,若公共车位能满足每户业主一个,那就可以不用收费,但若车位比例不足,那是可以收费的,因为公共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属于有车的业主所有,若不收费则有车的业主便损害了没车业主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那谁可以对小区的公共车位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如果成立了业委会的小区,则根据自己小区及周边小区公共车位的收费情况,由业委会负责拟定小区公共车位的收费标准、使用及管理方案,再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去商定,然后报当地的物价部门审批,再由业委会再委托物业公司去开展小区公共车位的收费工作。
如果还没有成立业委会的小区,若然物业公司顾及到业主们的利益,可以通过辖区的街道办牵头,征求业主们的意见来解决,这种做法理论上是可以,但现实中难以操作实现。
所收取的公共车位费,除了给物业公司小部分作为车位的管理费后,余下的全部作为小区的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由业委会代管,至于以后这笔公共收益怎样使用,则由业主大会决定。
无业委会的小区,都是物业公司话事而业主们根本没话事权,基本上都是物业公司想点就点,更别想物业公司会主动把公共车位的收益给回业主的,全部据为物业公司己有。
下水道损坏了,维修费由物业出还是单元内几家平摊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看到很多评论回应,似乎大家都知道先要确定损坏那部分属于个人拥有还是公共部分。但大家忽略了一个更重要的是找出谁造成损坏,谁需要负责。
假如下水道属于个别业主范围,很明显他需要为自己的部分负责,这是毫无争议的。但假如下水道已经属于公共部分,而找不到谁造成损坏的,那就由有可能造成损坏的业主/单元几家业主负责。
有人会说:公共部分是由物业负责。不错,公共部分因为没办法把责任算到某一业主头上,所以才要聘请物业代替业主去负责维护公共部分,这也就是设立物业的原意。但是,必须强调物业只是受聘代替业主去履行维护公共部分的责任,物业不是寃大头,也不是保险公司。公平合理的期望是物业费的收入刚好满足小区维护的开支+物业公司的酬劳。这也是物业最终的目标。
因此,认为下水道损坏,物业会减少酬劳去弥补业主造成的损坏,那是不切实际,也不合理。所以物业为小区的一切开支其实都是来自物业费。物业费用在这地方上,其它地方就用不了。一般来说,物业在预算物业费都会算进一般性的维护,总不成坏了个灯泡都挨家挨户收几毛钱吧。看物业费的高低,一般小额的开支,物业都直接从物业费划出,但得注意:这其实也是业主的钱。
回说标题的提问:是单元几家平摊,还是物业出。严格说:谁造成损坏谁负责,当然是单元内几家平摊。要是物业出,其实是全体业主的钱,小区内其他单元的业主可愿意?
公共部位维修费用分摊和公共部位维修费用分摊方案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