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公共设施电费分摊方法规定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公共设施电费分摊方法规定最新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宿舍交电费,明明有人用的最多,他却要求均摊,怎么办
- 小区里的路灯每天都开,电费都是从哪扣的
- 公共照明费是包括在物业费之内吗到底该怎么收
- 代征地费用如何确定
- 老小区加装电梯,你认为应该怎样解决费用分摊和一楼诉求
宿舍交电费,明明有人用的最多,他却要求均摊,怎么办
我以前是大学舍长,我们宿舍四个人,刚开始没有电脑的时候大家都用电差不多,后来买电脑了有一个舍友天天玩电脑,我就改变电费缴费模式了,按比例分摊,用的多的分的多,四年下来大家也没有意见
小区里的路灯每天都开,电费都是从哪扣的
我们小区除了物业费以外,还加了一项公摊水电,也是公共部位的各种用电,比如电梯、小区路灯、我们小区还有安装大型捕蚊灯等等。
有的小区可能会来自于物业费或者公共设施收益比如电梯广告、公共车位出租等等。当然也有一种情况是小区为开放小区(目前新建小区很少,多为老旧小区),则小区内路灯可能接入市政路灯线路。
总之羊毛出在羊身上,不可能是由物业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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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照明费是包括在物业费之内吗到底该怎么收
1.公共照明费通常是包括在物业费之内的。2.原因是公共照明费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照明设施的使用费用,包括照明设备的维护、电费等。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物业公司通常会将公共照明费作为物业服务费的一部分进行收取。3.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物业公司和物业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具体还需根据合同和规定进行确认。另外,对于一些特殊的照明设施(如室外广告灯箱等),可能会单独计费或由业主共同承担费用。
代征地费用如何确定
1、代征地费用的确定按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计算有如下几种方式:
(1)依据代征地地块现状建筑面积计算;
(2)依据代征地土地面积计算;
(3)依据整个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费用按现状建筑面积来分摊;
(4)依据整个建设项目征地拆迁和按代征地比例来分摊。
2、从地价款定义可看出,政府从建设项目中收取的毛地价(土地出让金)仅是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费和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代征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费和土地出让金。而代征地取得费用指的是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给原用地单位的费用,是对原用地单位的一种补偿,并不是支付给土地所有者(国家)的费用。理论上二者存在如下一种等式关系:
建设项目用地熟地价=政府收取的建设用地地价款+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费用+代征地征地拆迁费用。
这里面涉及到三方的利益,原用地者、政府、开发企业。这里的原用地者指的是广义上的原用地者,包括建设项目上的原用地者,和代征地上的原用地者。给建设项目上的原用地者的征地、拆迁和给政府的费用由开发企业来承担;代征地上政府收益免交,给原用地者的征地.拆迁费用由政府和开发企业共同负担。
老小区加装电梯,你认为应该怎样解决费用分摊和一楼诉求
我认为老楼加梯是不可取的,这不是解决什么费用分摊的问题,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是加梯给房屋带来安全不安全的问题;解决一楼的诉求是维护一楼的合法权益,加梯人要做好赔偿(补偿)工作。
加梯首先要明白,商品多层住房小区就是一种社会管理秩序,这种秩序是以自愿购买的方式认可的住房销售的公共秩序,所形成的物业管理关系是与业主共同共有的物权享有权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加梯是加梯人设置新增物权获利的行为,是对共同共有物权的一种占有行为,所以擅自加梯是不符合物权法定原则的行为,是破坏公序良俗的行为。
其次,在老旧多层加梯都是不可取的行为,因为老旧多层住房设计的结构大多都是砖混结构,此种结构加梯对老楼是有安全隐患。其电梯井架大都是以焊接吊装的方式施工的铁架子装配式建筑,其稳定性完全是靠原有房屋的固定约束来实现其电梯运行稳定的工作方式,由于重力沉降及风压影响的位移作用会给原有房屋造成不可预想的破坏,所以这种加梯形式已经严重的违反了新旧相邻相互影响的建筑设计施工措施原则。
其实、买房子就是一个契约,买下房子就意味着你对这个房子的认可包括他的缺点和优点,现在加梯者要打破这个契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任何原因都不应该成为打破契约的合法理由。商品多层住房加梯是一种新增物权获利的行为,其行为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商品住房是业主公平公正自愿在市场经济规则下获得的私有不动产权,其物权受法律保护,加梯是改变业主物权持有性质的行为,擅自加梯是破坏业主以步梯房方式建立起来的物业管理关系及公序良俗的不法行为,是违反物权法定原则的不法行为。“不因不法而获利”这句普世法律格言是法治社会应该遵守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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