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公共用道路土地怎么分摊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公共用道路土地怎么分摊的,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公共用道路土地怎么分摊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 原来国家预留土地现在又分给农民种,:农民是不是要交钱交的钱
- 农村修公路,两边被占用的土地是怎样赔偿的
- 平分一切土地,为什么会伤害自耕农利益(选自太平天国课程)
- 土地确权是怎样确权,是按原先分的地算还是按后量的算
- 农民每块地多出的土地应该向村集体交费吗
原来国家预留土地现在又分给农民种,:农民是不是要交钱交的钱
答:谢谢你的邀请。你记住你们村的土地,所有权是你们村集体的,不是国家的土地,你村村民都原意把集体土地分光吃净,是你们村集体的事,村委会不收钱,就是让你免费种,国家不会去收你们的钱,国家如果建设需要,占用了你们的土地,还要包赔给你们土地占用钱,地上青苗和建筑物损失钱。
农村修公路,两边被占用的土地是怎样赔偿的
农村修公路两边被占用的土地怎样赔偿?
农村修公路,是乡村振兴战略内容之一,俗话说,要致富,先修路。一个村子,就连一条水泥路也没有,怎么谈得上乡村振兴?怎么谈得上奔小康?怎么谈得上脱贫致富?那岂不是空话一句?
如何彻底改变农村贫困落后的面貌,修通通村路、通组路、通湾路、通户路,就是振兴乡村的首要任务。没有路,村子里人出行不便,村外的人,进不来,有再多的农副产品销售不出去,外面有再多的好的项目,好的人才,没人上门。我们农村人之所以穷,很大程度上就是思想保守,习惯了过苦日子,习惯了老把稳,害怕改革,担心失败,以至于越是老把稳,越是穷面貌难以改变。
穷则思变,只有在改革中求发展,把不利因素变为有利条件。再说,修路是一项民心工程,是一项富民工程,是一项公益事业,我们的村民们,思想要想开一点,占用一点土地,不应该在补偿上纠结钱的问题,做点奉献有何不可。
在我们这里,现在农村公路四通八达,不是农村干部有多大本事,而是是村民主动配合村干部,协作开展修路工作,修路占了他们的土地,他们不仅不要钱,而且还为修路工程队送水送饭。不过,我们在与隔壁毗连的县修通断头路时,占用外县的土地时,为了确保修路工程如期完工,主动作出赔偿,赔偿的标准是:1.水田:26800元每亩。2.旱地:22000元每亩。3.农户菜园:24000元每亩。4.果树:200元每棵。5.自用柴树:50元每棵。6.青苗补偿:1000元每亩。(以上赔偿价格是参照县城开发占用土地价格进行的)
朋友,你提出来的问题,也可能是你们那里修路遇到的赔偿问题,我给你提供两条建议:一是尽量把工作做在修路工程开工前面,主动上门做好农户的工作,我相信许多农民会通情达理,不会纠结赔偿问题的。二是如果的确农民在奉献上难以接受,那也是可以理解,不必抱怨人家思想僵化,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出切实可行的土地赔偿方案,按不同的土地类型,给予不同的价格给予赔偿。做大事,别愁小事,只要钱用在公益事业上,也是值得的。
平分一切土地,为什么会伤害自耕农利益(选自太平天国课程)
自耕农是自己占有土地和生产资料,依靠自己和家庭成员进行农业经营的个体农民,一般不剥削别人,其生产通常带有较大程度的自给自足性质。“平分一切土地”就是把所有的土地包括自耕农的土地没收后再分配,侵犯了自耕农的土地所有权。
补充:没收是可以通过强制手段得以实施的,但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平均分配土地是难以实施的,在风云动荡的农民战争时代,太平天国政权的承诺犹如空中楼阁。革命的成果只有革命者才有权利享有,无产者的革命势必是为了获得有产者的生产资料,无疑,自耕农是受害者。
土地确权是怎样确权,是按原先分的地算还是按后量的算
我是做这项工作的,我给大家解释这个问题,一定会让你豁然开朗。
首先土地确权证书上的面积主要就是两个,一是二轮台账面积,二是实测面积。国家特别作出规定的是,采用二轮台账面积确权的,必须要经过全体村民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到实际操作时,至少以每户一个代表达到全村三分之二以上户同意时,才能采用二轮台账面积。
如果大家种地我相信都有这样的经验,明显是实际测量的面积或者总面积都比二轮台账面积,所以一定会占便宜,这样想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大家要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地多了确权面积多你当然愿意,那别人少了别人同样会提出质疑,要求找回自己的地。当总体农户发现大部分实测面积都多时,就也会有相当一部分人实测肯定会少,说明如果实测多出来的部分不属于你的承包地,强行确权就会产生矛盾。实测多的地有的是占有其他农户的承包部分、有的是开荒地、有的是各种形式的拓宽地,多出来的地有可能不属于集体土地,归属的权利人是不一样的,所以实测面积多又想确权的除非对方明确说不要才行,但是通过大量的工作发现,几乎没有不要的,也就是说实测确权的并不多,各种各样的矛盾太大。
所以说其实确权还是回归到一个最本质的层面,分你多少确权多少怎么说也是没问题的,分你多少这个数字其实就是台账,即使按实测面积确权也是这个道理,实测地块面积有多余部分的,需要根据二轮台账去比对后调整地界,进而达到没有矛盾的目的。
所以如果按二轮台账面积确权,就是照着账本来,实测的面积可以比对,如果实测和账面几乎面积一一致,没有任何问题;如果账面1亩,实测2亩,很可能是实际的2亩有别人的地,需要找到相关方实际核实后,把地界调整成1亩,这个时候你就发现其实按实测还是按台账根本没啥区别。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道理,账面少,实测多,实测多于账面的部分就算你能种,不代表就能确权,能确权的就是账面那点地,否则就是人为在制造矛盾。
那么有农户问了,实测有什么用,照着账面抄不就行了?
这个问题我给大家说一点比较容易懂的,首先确权是需要把每个村的地块成图化管理的,还要采集坐标数据后制成电子加纸质的档案,测量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资料,比如坐标、地邻、位置等信息。
第二账面是人为形成的,人为的东西不能说公信力就是特别强。账面上的每一块地都需要反映在实际中,就是说通过实际测量去具体定位账面上的地,不是嘴上说有地或者账面记载有地就直接确权。
第三实际测量的目的还有就是结合台账去进行公示,如果都正常进行公示,允许每家每户查询公示信息,指出其中的问题,就不会存在糊涂账,也会把确权这项工作干的明明白白。公示过程会把涉及到地的所有信息都显示明明白白,至少要求两轮每轮最少7天的公示期。公示重要的两个数据就是台账面积和实测面积,单纯用台账公示没有任何意义。
总结起来就是说,土地确权面积这个问题,不管按哪个面积,只要保证确权后每块地或者地块总面积不少于原先分地时的面积就可以,就是这么简单。
农民每块地多出的土地应该向村集体交费吗
以前土地丈量都是“人”字弓和皮卷尺丈量,存在人为因素和不精准问题,土地到户和土地确权登记都是按以前数据确权登记颁证。我们当地以前是耕地5.5万亩,现在卫星遥感测量出7万亩,不过土地多出来了并没有收费,而是继续由原承包人生产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承包经营权归村集体成员,因此,卫星遥感测量多出的土地仍然归村集体成员承包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承包合同期限可以顺延,我国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延长至2057年,在合同期限内,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干预农民自主经营,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不得单方面调整农民承包土地,不得非法剥夺农民承包生产经营权。因此,多余土地不会另外收费,仍然由农民承包到合同期满,也就是2057年。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上土地面积与卫星遥感测量面积有出入,应该去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咨询一下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是否更正确权登记证上土地面积。去村委会变更一下土地承包合同,把土地承包经营面积改过来。变更土地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应该平等自愿,协商洽谈,达成共识。一般丈量面积与卫星遥感测量面积不符,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在承包合同期限內,村集体不会干预土地承包经营,更不会收费,多出来的土地,也是农民集体土地,土地“三权”仍然规农民所有。国家政策是稳定土地承包生产经营,让农民舍得在承包土地上投资,所以延长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对多出的土地,在承包期限内不会有什么变化,农民可以放心在自己承包土地上投入,改良土壤,兴修农田基础设施,购买农机具,实行农业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智能化发展。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