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公共水电分摊账务处理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公共水电分摊账务处理流程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公共水电分摊账务处理和公共水电分摊账务处理流程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公摊水电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住户公共用水用电的分摊,保障业主的公共利益,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摊分的公用水量、电量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差额水量、水泵用电量、电梯用电量、梯灯用电量、路灯用电量。
差额水量是指每幢住宅楼的总表和分表的水量差,主要由自然损耗、清洗水池等损耗水量构成。
水泵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住户共用蓄水池的水泵所耗用电量。
电梯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住户专用电梯所耗用电量。
梯灯用电量是指每幢住宅楼公共楼道照明电器所耗用电量。
路灯用电量是指住宅小区内道路照明电器所耗用电量。
第三条:差额水量分摊方法
差额水量分摊,按每幢住宅楼住户用水量进行分摊。住户分摊差额水量=住户分表水量/住户分表水量之和×总表与分表水量差额
第四条:水泵用电分摊方法
从使用水泵楼层(即第四层)开始,按每幢住宅楼住户共用蓄水池的住户用水量进行分摊。
住户分摊水泵电量=住户分表水量/住户分表水量之和×水泵电量
第五条:电梯用电分摊方法
电梯用电分摊,按楼层系数和每幢住宅楼住户用电量进行分摊。
每幢住宅楼,5层以下(含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6-10层为第二段,系数为1.2,11-15层为第三段,系数为1.4,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0.2,首层不使用电梯的用户不用摊分。
(一)电梯电量分摊系数=电梯电量/一段住户用电量×1+二段住户用电量×1.2+……+N段住户用电量×[1+(N-1)×0.2]
(二)住户分摊电梯电量=电梯电量分摊系数×住户用电量×[1+(n-1)×0.2]
第六条:梯灯用电分摊方法
梯灯用电分摊,按每幢住宅楼住户用电量进行分摊。
住户分摊梯灯电量=住户用电量/住户用电量之和×梯灯电量。
第七条:路灯用电分摊方法
路灯用电分摊,按住宅小区内住户用电量进行分摊。
住户分摊路灯电量=住户用电量/住户用电量之和×路灯电量。
第八条:公用水电分摊办法已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即日起正式实行。
电费分摊怎么开票
电费开发票的方法如下:
1、打开某宝主页,点击生活缴费,生活缴费里面有电费,水费,物业管理费,燃气费等等;
2、再点击电费进去;
3、点击电费后,再拉到页面下面一点,看到了电费查缴,点击;
4、就会出来了电费单,可以查询详情,也可以查询电子发票。点击电子发票;
5、进去就可以看到发票信息了。可以保存打印即可。
福建物业公共水电如何分摊
公共水电是按照4:6的比例分摊。福建物业管理条例对于公共水电的收费有明确的规定,物业公司必须按照规定执行,否则就会被处罚,分摊比例固定为4:6。
代垫水电费有余额如何账务处理
第一种方法:按代扣代缴处理,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施工企业,结算时房地产公司从工程款扣除代缴的电费。此种方式下,存在两个问题:
1、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施工企业的难度较大,而且无法达到资金流、销售流、发票流一致,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存在无法抵扣的风险。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如果按照该规定,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对水电费进行分割,将水电费发票复印件和分割单交给建筑企业作税前抵扣凭证,房地产企业是按照全额抵扣进项税还是按照自己承担的水电费部分抵扣进项税?
第二种方法:按转售水电费处理,由供电公司和自来水公司将发票开给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再开发票给施工企业,结算时从工程款扣除代缴电费按销售收入处理。此种方式下,如果自来水公司开具的是3%的普通发票,那么房地产公司转售时按照13%开具销售发票,会多交增值税10%。
以上两种方法,不管是房地产公司还是建筑公司都是无法接受的,因为双方都会有税务风险或者税款损失。
二、解决的方法及管理措施
为了规避房地产公司及施工企业的税务风险,建议房地产公司将水电费也作为“甲供材料”管理。对于一项工程的水电费国家都有预算定额的,而且在项目招投标时,商务标中都会包括水电费的定额,因此房地产公司可以把按照预算定额核定水电费的总消耗量和金额从总包合同中分离出来,不作为总包合同的构成部分,作为“甲供材料”提供。并约定对于超核定的水电费消耗量由施工企业承担,从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一)水电费发票开具:
水电费发票直接开给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直接进项税额抵扣,不含税部分直接计入项目开发成本中。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款开具建筑业发票不包含水电费。
(二)发生水电费账务处理:
房地产公司支付供电公司电费,收到开具的专用发票时:
借:开发成本—XX项目-建筑安装费-水电费(开发项目承担部分)
管理费用-水电费(本单位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三)项目水电费日常管理:
1、由工程部指定专人负责水电费的交纳、分摊工作。每月在交费前两日办理借款审批手续,在规定交纳时间内办理交费。
2、由工程部人员抄表、分推到各用电单位,包括损耗的分推。分推计算表,由用电单位签字确认后,送交财务部和审算部各一份。
3、对务部会计审核实际支付费用总额与分推明细表合计总额是否一致。按分摊明细表分别登记各水电费使用单位的明细账。
4、审算部按分推明细表分别登记水电费使用单位台账,在项目竣工决算时,与核定的水电费消耗总量进行核对,超核定量的,在支付工程款时,将水电费金额填在《付款单》的扣款栏内。
5、财务部经理或会计负责按财务账核对《付款单》上的扣款金额。如果经核对发现有差异,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解决。
这样房地产开发公司对于开发项目的水电费,既不用作为代扣代缴处理,也不用按照转售水电费处理,有效地避免了房地产公司与建筑公司双方的税务风险和税款损失。
电费分摊财务上具体怎么处理
实际工作中当然可行,只是分摊基数不合理。要加强管理就要投入,在成本效益原则中权衡,1、水电费按用量,前提的安装分表,水表电表,2、房租按面积,3、物业、网费一般都是包干的,可以按人头分。以上建议供参考。
公共水电分摊账务处理和公共水电分摊账务处理流程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