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分摊,以及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分摊怎么算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房屋和土地怎样计提折旧
1、房屋属于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
(1)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
(2)折旧公式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2、土地属于无形资产,要做摊销。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摊销公式
年摊销额=无形资产价值/摊销年限
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五五分摊法是什么
五五摊销法是指在低值易耗品领用时摊销其价值的一半,在报废时再摊销其价值的另一半并注销其总成本的一种摊销方法。此方法适用于价值较大管理上有较高要求的低值易耗品减少的核算。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低值易耗品的物流企业,还需在低值易耗品账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明细账户。
是在周转材料领用时摊销其一半价值,在报废时再摊销其另一半价值的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中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企业将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于出租或者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应当将该土地使用权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假设上述投资性房地产原为企业自用的土地使用权,按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后采用的计量模式的不同,应当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1、如果企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则:
借:投资性房地产
借:累计摊销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之后各期间,仍按原摊销期限分期摊销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2、如果企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则:
1)如果转换当日,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的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借:累计摊销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如果转换当日,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小于其账面价值的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借:累计摊销
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无形资产
3)转换后,各期期末,根据土地使用权公允价值,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或者: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公允价值分摊公式
没有公式,但是公允价值计量的计算方法有三种分别是市价法、类似项目法和估价技术法。
1、市价法
市场价格,不论其来源如何,都被认为是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最好的反映。市价法就是指直接引用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2、类似项目法
在找不到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所计量项目类似项目的市场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类似项目法应用时,最关键的就是类似项目的确定。
3、估价技术法
当一项资产或负债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时,应当考虑采用适当的估价技术来确定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估价技术法是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中实施难度最大的一个,也是争议最多,对公允价值计量客观性影响最大的一个,通常可以见到的对公允价值的抨击,其实主要就集中在对所采用的估价方法的抨击上。
拓展资料:
公允价值计量:是指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公允价值计量的改革与完善
(一)加强相关法律对公允价值的规范。会计准则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将使得无客观依据的价值信息无法进入到会计信息系统,为防止舞弊事件的发生提供保障。
(二)提高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即规范公允价值在具体实务操作上的要求,加强会计人员的操作技能的培训。同时,加强计量理论研究,引入先进电子计算机技术,有利于公允价值在操作层面上的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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