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保险重复分摊原则例子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保险重复分摊原则例子以及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案例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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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保分摊越来越多,该退出吗
相对于个人,每月几元钱能换来三十万的保障确实划算。相信参予的人也会安慰自己权当作善事。但几千万人每月众筹总额是可观的,善款是否发到真正需要人手中?金额是否准确?总额8%的管理费(一个月几千万)怎么运作?相互保既然是用的公众资金就应该给公众一个明示。私人的筹款有些还会给大众公示用款,况且相互保那么大公司,需要取信大众。支付宝一直在推相互保就说明这是商业项目,我觉得大家莫让自己的善心喂了狗
意外医疗险可以重复理赔吗
可以重复赔付的,身故全残部分的责任,不同家公司的,意外险可以重复赔付
但是意外医疗,只能在一家里赔付。不能重复赔付(因为你意外医疗的票据只有一份,在A家理赔了,就没有了,不能在再B家赔付)
同时重疾也是可以多家重复赔付的,但医疗险也不能重复赔付
tn-s系统为什么重复接地
对于TN—S系统,重复接地就是对PE线的重复接地,其作用如下:
(1)如不进行重复接地,当PE断线时,系统处于既不接零也不接地的无保护状态。而对其进行复重接地以后,当PE正常时,系统处于接零保护状态;当PE断线时,如果断线处在重复接地前侧,系统则处在接地保护状态。进行了重复接地的TN—S系统具有一个非常有趣的双重保护功能,即PE断线后由TN—S转变成TT系统的保护方式(PE断线在重复接地前侧)。
(2)当相线断线与大地发生短路时,由于故障电流的存在造成了PE线电位的升高,当断线点与大地间电阻较小时,PE线的电位很有可能远远超过安全电压。这种危险电压沿PE线传至各用电设备外壳乃至危及人身安全。而进行重复接地以后,由于重复接地电阻与电源工作接地电阻并联后的等效电阻小于电源工作接地电阻,使得相线断线接地处的接地电阻分担的电压增加,从而有效降低PE线对地电压,减少触电危险。
(3)PE线的重复接地可以降低当相线碰壳短路时的设备外壳对地的电压,相线碰壳时,外壳对地电压即等于故障点P与变压器中性点间的电压。假设相线与PE线规格一致,设备外壳对地电压则为110V。而PE线重复接地后,从故障点P起,PE线阻抗与重复接地电阻RE同工作接地电阻RA串联后的电阻相并联。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重复接地电阻RE同工作接地电阻RA串联后的电阻远大于PE线本身的阻抗,因而从P至变压器中性点的等效阻抗,仍接近于从P至变压器中性点的PE线本身的阻抗。如果相线与PE线规格一致,则P与变压器中性点间的电压UPO仍约为110V,而此时设备外壳对地电压UP仅为故障P点与变压器中性点间的电压UPO的一部分,可表示为:UP=UPO×RERA+RE假设重复接地电阻RE为10Ω,工作接地电阻RA为4Ω,则UP=78.6V。如果只是对N线重复接地,它不具有上述第(1)项与第(3)项作用,只具有上述第(2)项的作用。对于TN—S系统,其用电设备外壳是与PE线相接的,而不是N线。
因此,我们所关心的更主要的是PE线的电位,而不是N线的电位,TN—S系统的重复接地不是对N线的重复接地。如果将PE线和N线共同接地,由于PE线与N线在重复接地处相接,重复接地前侧(接近于变压器中性点一侧)的PE线与N线已无区别,原由N线承担的全部中性线电流变为由N线和PE线共同承担(一小部分通过重复接地分流)。可以认为,这时重复接地前侧已不存在PE线,只有由原PE线及N线并联共同组成的PEN线,原TN—S系统实际上已变成了TN—C—S系统,原TN—S系统所具有的优点将丧失,故不能将PE线和N线共同接地。在工程实践中,对于TN—S系统,很少将N线和PE线分别重复接地。
两大派生原则是什么
在保险行业中两大派生原则是保险代位原则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
保险代位原则:指在财产保险中,若保险事故是由第三人过错造成,i保险人赔偿后,将代位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
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在财产保险中,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和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人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一般由各保险人按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交了两份意外保险可以同时报两份吗
您好,意外身故和伤残,可以同时报,意外医疗不能。意外医疗险,如果一方报销后,还有剩余部分(第一方报销后还有部分没报完的话,在可保范围内)是可以到第二方办理报销——第一方报销后盖公章,但是发票不可以重复报销。
好了,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如果本次分享的保险重复分摊原则例子和重复保险分摊原则案例问题对您有所帮助,还望关注下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