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保险的基本特点A分摊损失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保险的基本特点有分摊损失,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保险的基本特点A分摊损失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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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与一般商品有哪些区别
保险与一般商品相比,它是一种无形商品,其交易具有承诺性和机会性。具体而言,
1、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商品
一般商品是有形商品,看得见,摸得着,其形状、大小、颜色、功能、作用一目了然,买者很容易根据自己的偏好,在与其他商品进行比较的基础上,做出买还是不买的决定。而保险产品则是一种无形商品,保户只能根据很抽象的保险合同条文来理解其产品的功能和作用。由于保险商品的这一特点,它一方面要求保单的设计在语言上简洁、明确、清晰、易懂;另一方面要求市场营销员具有良好的保险知识和推销技巧。否则,投保人是很难接受保险产品的。
2、保险产品的交易具有承诺性
一般商品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即时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而保险产品的交易则是一种承诺交易。当投保人决定购买某一险种,并缴纳了保费之后,商品的交易并没有完成,因为保险人只是向投保人做出一项承诺,该承诺的实质内容是: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发生了合同中所规定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将依照承诺做出保险赔偿或给付。可见,在保险产品交易的场合,投保人缴付了保费以后,该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关系不仅没有结束,反而是刚刚开始。
3、保险产品的交易具有一种机会性
一般商品的交易是一种数量确定性的交换。例如,只要买者交了钱,不论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现货交易,还是赊销、预付形式的交易,买卖双方都能明确地得到货币或者商品。而保险合同则具有机会性的特点。保险合同履行的结果是建立在保险事故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基础之上的。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则保险购买者从保险人那里得到赔偿、给付,其数额可能大大超过其所缴纳的保险费;反之,如果保险事故没有发生,则保险产品的购买者可能只是支付了保费而没有得到任何形式的货币补偿或给付。
保险和储蓄的区别体现了保险的什么基本特征
保险和储蓄都是人们应付未来风险的一种管理手段,目的都在于保障未来正常的生产和生活。保险与储蓄都是以现在的剩余资金做未来所需的准备,即同为“未雨绸缪”之计,因而都体现一种有备无患的思想,尤其是人身保险的生存保险及两全保险的生存部分,几乎与储蓄难以区分。但是,两者属于不同的经济范畴,有着明显的差异。下面来进一步了解保险和储蓄的区别与联系。
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1)消费者不同。保险的消费者必须符合保险人的承保条件,经过核保可能会有一些人被拒保或有条件地承保;储蓄的消费者可以是任何单位或个人,一般没有特殊条件的限制。
(2)技术要求不同。保险集合多数面临同质风险的单位和个人的风险而分摊少数单位和个人的损失,需要有特殊的分摊计算技术;而储蓄则总是使用本金加利息的公式,无须特殊的分摊计算技术。
(3)受益期限不同。保险由保险合同规定受益期限,只要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无论何时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均可以在预定的保险金额内得到保险赔付,其数额可能是其所交纳的保险费的几倍、几十倍甚至于几百倍;而储蓄则以本息返还为受益期限,只有达到了一定的期间,储户才能得到预期的利益即储存的本金及利息。
(4)行为性质不同。保险用全部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是一种互助行为;而储蓄是个人留出一部分财产做准备,以应对将来的需要,无须求助他人,完全是一种自助行为。
(5)消费目的不同。保险消费的主要目的是应付各种风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储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息收入。
保险和储蓄联系:
储蓄型保险是保险公司设计的一种把保险功能和储蓄功能相结合,如目前常见的两全寿险、养老金、教育金保险,除了基本的保障功能外,还有储蓄功能。
1、储蓄型保险在“储蓄”上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为了保持保单的有效性,投保人需要定期支付保险费,如果中途退保,或不缴保费,会损失本金并导致保单失效;而银行储蓄属于自发性的行为,银行没有权利强制储户在规定的时间内存款。
2、储蓄型保险的红利支付并不能保证,也没有固定的金额;而银行储蓄则以固定利率为储户计息。
3、储户可以随时使用储蓄账户上的资金,在时间和数目上没有任何限制;而储蓄型保险的持有者只能根据保险合同列明的条款按时领取红利或退保时取回现金价值,再或是保险期满后支取全数保额。
4、储蓄型保险不仅具备了保障功能,又可以享受分红,因此是一种双功能的理财工具;而银行储蓄仅提供储蓄的功能。
保险的特点和六大原则
保险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保险属于是投资未来的商品,因为投保人缴纳保险产品的费用之后,交易并不是结束,而是刚开始,是把未来的风险转嫁出去的方式之一,所以它具有一定的投资性。
2、保险具有不确定交换性。因为投保合同里的风险不一定会发生,如果发生了,投保人可以拿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没有发生的话投保人就不会得到任何形式的货币赔偿。
3、有效促进社会和谐。保险可以说是聚集投保人的资金来建立起来的社会基金,然后为一些发生意外风险的投保人提供经济保障,可以实现花小钱办大事的目标。
保险的六大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主要是指签订保险合同的双方对保险标的具有合法的经济权益;
2、最大诚信原则:这段时间原则是指当事人需要向保险人如实报告有关事故的实际情况,不能存在有任何的欺骗行为;
3、主力近因原则:主力近因中的近因主要是直接造成保险标的遭受一定损失的原因,如果近因是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风险则意味着保险公司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4、损失补偿选择:具体是指保险人通过向被保险人进行补偿,使被保险人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5、代位求偿原则:在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之后,被保险人也有权利向造成事故的第三方提出赔偿;
6、重复保险分摊原则:具体说的是投保人再多个保险公司重复购买同一份保险,其索赔金额需要在各个保险公司之间分摊,且赔偿金额不能够超过被保险人的损失金额。
以上就是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四个功能哪个最重要
保险的功能包括:
1.分摊损失功能,主要建立在灾害事故的偶然性和必然性的对立统一基础之上,保险组织向大量投保人收取保费来分摊其中少数成员不幸遭受的大额损失;
2.经济补偿功能,保险用分摊损失的方式实现经济补偿的目的,按照保险合同对遭受灾害事故而导致受到损失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3.投融资功能,对保险人来说,保费收取和保额赔付之间存在时间差,保险人可以对保险基金进行投资经营,使得保险基金能够保值增值;对投保人来说,可以选择保险产品以获取保险金,在一定程度上属于投资;
4.防灾防损功能,保险人通过损失管理,帮助被保险人对潜在的损失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合理的事前预防方案和损失管理措施。
保险是通过什么来达到风险管理的一种管理机制
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方法,从而提高了对风险造成损失的承受能力保险是分散风险,享受各自的权利,实际上是将其面临的不确定的大额损失转化为确定的小额支出,保险的作用在于,具有理财的特征,通过保险可以将众多单位和个人结合起来、消化损失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上面还有保监会管的,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和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非常有效的财务安排从法律角度看,保险是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保险公司是依照我国保险法和公司法设立的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或是一种风险转移的机制。从经济角度看。是专门从事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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