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保险法规定的分摊方式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保险法规定的分摊方式有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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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最终原则是什么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在保险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并被人们公认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作为人们进行保险活动的准则,始终贯穿于整个保险业务。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有利于维护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发挥保险的职能和作用。
2021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是特殊的民事活动,在保险的法律关系中,要求当事人具有一般民事活动更为严格的诚信程度,所以需要当事人如实告知,即要求当事人最大诚信。
二、近因原则
所谓近因原则,不是指最初的原因,也不是指最近的原因。而是指原因和结果之间有直接的联系,又指原因十分强大,以致在一连串的事件中,人们从各阶段上可以逻辑地预见下一事件,直到发生预料到的结果。如果有数种原因同时起作用,那么近因就是导致该结果起决定或者强有力的原因。例如,保险人承保的危险范围成为产生保险标的的近因,保险人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保险补偿原则
保险补偿原则是指保险人在发生事故的过程时,依据保险合同规定通过向被保险人给付赔偿金来填补被保险人的损失。这种损失的填补,就是保险法中的“补偿”。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有权依据保险合同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二是保险赔偿的损失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因获得保险赔偿而获得而外的利益。
但是保险补偿原则也有例外,下面情形不适用保险补偿原则:
1、人身保险。因为人的生命是无价,不能用金钱来衡量我们所受到的人身损害。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的目的不是弥补损失,而是满足被保险人的特定需要,如心灵的慰藉。
2、法律和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的限制。法律和保险合同往往会规定最高赔偿数额、免赔额等从而限制了补偿原则。
3、比例承保、定值承保和重置成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例如比例保险中,如果约定了赔偿的比例,发生事故时按照约定的比例进行赔偿,被保险人不能获得全面的赔偿。
四、保险代位原则
保险代位原则是指保险人在赔偿被保险人的损失后,如第三人对保险事故的发生负有赔偿责任的,保险人取得代为求偿权,即保险人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被保险人必须将该权利转让。保险的代位原则只存在于财产保险合同中。
五、保险分摊原则
保险分摊原则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向两个以上的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事故发生的时候,按照比例赔偿,总额不超过损失。注意,此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
三险一金包括什么
险、失业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在日常生活中,三险一金早已成为了过去式,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企业、单位都必须给在职职工购买五险一金
平安福、国寿福,这种综合型保险值得买吗
我个人并不建议购买这类保险大礼包。
所谓保险大礼包,就是把重疾、定寿、意外、医疗等保障,打包在一份保单里,卖给你。
虽然它有一些优点的,比如:
买起来省心。一张保单,意外险、重疾险、医疗险等都有了,看起来保障全面,只买一次就能解决所有需求;
理赔省心。都是在一家公司购买,理赔的时候只找一家保险公司就好了,提交的资料只要一次就好。相比多家投保,理赔方便不少。
但是这类保险的缺点也是很明显的:贵且复杂。
为什么说它们又贵又复杂,我把最有名的平安福扒一遍,你就明白了。
1、总体保费比同等保障叠加,贵一半不止。
当然了,我们买保险,不能只图便宜,要综合衡量费率和赔付范围、条件等等。
只有在其他条件都相当的情况下,才能下判断说它贵还是不贵。
平安福,其实就是一个主险,配了N多个附加险。
主险是一个终身寿险。附加险里,有重疾险、意外险,还有可选择附加的防癌险、医疗险等等。
说它贵,第一就贵在那个意外险上。
一个30岁的男性,买了平安福,他的意外险保额是30万、分20年交、保到70岁,每年缴费1500元。
如果他单独去买一年期的意外险,30万保额,每年的保费也就100元左右,是平安福的十分之一!
可能外行的人会说了,你这个100块的意外险是一年期的,平安福里的是可是长期意外险,不一样!
错了!意外险,长期短期都一样,没区别。
因为意外险投保的时候,不像医疗险重疾险那样,年龄越大、保费越高,意外险的保费高低跟年龄没有关系,只跟职业有关。
比如你一个坐办公室的,20岁投保和40岁投保,每年都买个一年期的和一下锁定20年,保额一样的意外险,保费差不多。
所以,同样的意外保障,自己单独买只要100多,在平安福里一年要花1500块,是不是贵了1000多?
2、不同险种共用保额,导致保障额度不足。
共用保额是什么意思呢?
还是用平安福来解释。虽然没有明说,但它的重疾险和寿险就是共用保额。
宣传里说,寿险保额31万,重疾险保额30万。但是,在官网上白纸黑字写着:“重疾赔付后,主险基本保险金额按重疾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
听不懂?我翻译一下你就懂了:
就是寿险和重疾的保额,加在一起是31万,其中重疾的保额是30万。
假如得了重疾,理赔了30万元,那么,寿险保额就只剩1万元了——1万的寿险保障,逗谁呢?
如果你一生都没得过重疾,重疾险没有出险赔付过,那么,等到过世后,它会赔付你31万的寿险保额。
这就是共用保额的意思。
你乍一看,重疾险30万,寿险31万,感觉是得了重疾能赔30万,将来过世又能赔31万,实际上,是重疾和寿险加起来,赔付31万封顶。
如果你真想要这两个保险,完全可以分开单独买。
这类大礼包型保险产品中,还有其他的缺点。
比如,有些产品看起来每种保险都有,但是保额都很低;
有些产品,理赔要求很苛刻。比如它里面的重疾险是多次赔付的,但要求首次重疾必须是癌症;两次赔付之间,时间间隔满5年,否则,就赔不了。
总的来说,这类大礼包类的保险,不能说它差,但在保障上,性价比低,贵,是很明显的。
利用的就是大家的偷懒心态,让你产生无所不包、十全大补的错觉,不知不觉地多掏钱来。
一般来说,这类产品都在线下销售,成本高也是这类产品卖得贵的一个原因。
所以,你要问值不值?肯定是不值的。
但如果你实在又懒又有钱,只想做伸手党,这类保险确实很省心。权当花钱买服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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