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促销分摊方式怎么填写和促销分摊方式怎么填写表格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促销的四大手段分别是
1.红包、微信卡劵
场景:
这两种促销方式都可以抵扣一部分金额,如下单时订单金额为1000,使用红包/微信卡劵后抵扣100元,用户实际仅需支付900元;
退款:
由于是促销方式,公司可以规定红包和微信卡劵是不退的,在前端给到用户说明
如果规定是要退回给用户的话,根据公式:退款金额=应退团款-违约金-抵扣金额;红包、卡劵属于抵扣金额,退款时要将优惠收回,其中红包按人头分摊,卡劵跟第一个人绑定
变更订单:
变更时需要判断是否满足红包和卡劵的使用条件,如不满足条件则不使用红包和卡劵
备注:
这两种方式应用的渠道不同,微信卡劵只用于微信渠道,红包使用于除微信外的其他渠道
2.回团立返
场景:
产品经理事先配置规则:满XX人返XX元(人头纬度),满XX元返XX元(金额纬度)
用户在下单前根据回团立返规则进行判断是否符合规则,如符合规则用户回团后进行返现
退款:
退款功能:支持结束订单/按人员退订/退单产品的退款选项
产品回团立返规则为“满2人返现100元”且订单人数为2时,当用户提交申请退1个人:则需要判断是否符合规则,如不符合规则在退款时需要扣除返现的优惠(100/2=50),按退款金额=应退团款-违约金-抵扣金额的公式,抵扣金额为50元(满金额规则同理)
变更订单:
变更订单分为原线路变更和新线路变更,变更涉及到加人和减人的操作:
原线路变更:
原线路变更不会出现规则变化的问题,只会涉及到是否符合规则的判断,如原线路规则为“满1000返现10元”:
一个订单是800元的,现在加了一个人(300元)满足了规则,这时候由不返现变为了返现
一个订单是1100元的,减了一个人(300元)就不满足规则了,这时候由返现变为了不返现
新线路变更:
原线路变更会出现规则变化的问题,如原线路包含当前有立返规则和无立返规则两种情况,对应变动的新线路也存在有立返规则和无立返规则两种情况,变更时一共有4种情况;并且还会涉及到是否符合规则的判断,如新线路规则为“满1000返现10元”:
回团立返的金额返现到用户的立返账户里,可立即提现
3.点评返现
场景:
点评返现是基础方案,公司默认每条线路在用户出游后点评可以获得返现,返现额为千分之五
退款:
返现金额按退款后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变更订单:
点评返现与回团立返互斥,当一个订单既满足回团立返,又满足点评返现时,只返现金额更高的。所以如果变更到的新线路是更高返现的回团立返,则返现该回团立返的金额。
如果变更到的新线路没有新的优惠体系或者返现的金额小于目前的点评返现,则返现金额按新订单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
备注:
点评返现的金额返现到用户的奖金账户,满200元提现
4.下单立减
场景:
全平台使用,预先设置活动规则,如:满2人立减100元,满1000立减100元,提前10天预订立减100等玩法,吸引用户去满足规则。
与"回团立返"相比,回团立返是回团点评后进行返现,下单立减是在下单前进行优惠,两者的优惠顺序不一样,在下单时下单立减更有吸引力
退款:
全退:按客户实付退款;
单退人:按资源销售价总额计算退费,实际退款金额=应退金额-违约金-(立减优惠金额/订单人数),不整除时取整;
退单资源:不支持单资源退款;
1、下单立减与回团立返在退款时一样,需要在退款时判断是否还满足当前的优惠规则:
如优惠为“满2人立减100”,这时退款了1个人,或“满1000立减100”时退款了500元,不满足规则时需要将优惠收回,再退给用户扣除优惠后的实际金额
2、除此之外,还需要记录优惠的承担方,是市场补贴还是第三方合作公司合作补贴等等
推广费怎么做会计分
推广费可以计入营销费用中,并在财务报表上体现。具体操作需要按照以下步骤:1.明确推广费应该计入营销费用中,并在会计分账中完成。2.解释推广费是企业在市场营销中的一项重要支出,计入营销费用中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财务状况。3.在实际操作中,可以将推广费用归类到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公关和市场调研等不同的子账户中,以更好地监控和管理营销活动的效果和支出。另外,在计算税前利润时,还可以将营销费用列入扣非常规损益中,以此来调整企业的税前利润和税务负担。
营销支出是什么意思
营销支出的意思就是指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但不包含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等,且在企业的净利润表中是没有单独的营销费用的。
而榜单却明确把“销售和管理费用”当成营销费用来登榜,并不合理。
分摊职工薪酬费用分录
职工薪酬费用的分摊原则,主要依据人员的归属部门。
管理部门人员的薪酬计入管理费用;
营销部门的人员薪酬计入销售费用;
(制造企业中的)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和意向生产工人薪酬计入制造费用。
分录: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工资薪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关于“买一送一”的税务处理,是有文件依据的。国税函[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1、举个例子来说明:
一家超市一瓶大瓶装可乐6元(进货价3元),一瓶大瓶装雪碧4元(进货价2元),超市推出促销活动,“买一瓶大可乐送一瓶大雪碧”,售价8元。销售后如何入账?(为计算方便,以上价格均不含税,税率13%)
(1)先将这15元在大可乐和大雪碧进行分摊(按单卖的价格比例)
大可乐:8*6/(6+4)=4.8元
雪碧:8*4/(6+4)=3.2元
即8元不含税收入,大可乐贡献4.8元,大雪碧贡献3.2元。
确认收入,
借:现金9.04
贷:主营业务收入-大可乐4.8
主营业务收入-大雪碧3.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04(8*13%)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大可乐3
主营业务成本-大雪碧2
贷:库存商品-大可乐3
库存商品-大雪碧2
(2)按照以上方法入账,税务上不用特别处理。
2、来看看促销活动前后对比
(1)促销前,大可乐和大雪碧单卖,各卖一瓶的利润:
(6-3)+(4-2)=5元
(2)促销后,买大可乐送大雪碧,赚取利润:
8-(3+2)=3元
从以上结果看出来,促销确实让利了,消费者拿到了2元的实惠,但超市也不亏,因为促销可以加快存货周转,提前让资金回流,很容易就把这2元赚回来,所以促销是一个双赢的措施。
3、实质重于形式
实际上,以上的会计处理遵循了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商家给出的概念是“买一送一”,但实际上消费者还是买了两个商品,所以这两个商品要分别计算收入,分别结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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