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供应链如何分摊成本的,供应链如何分摊成本的计算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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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一个公司的税务筹划呢
税务筹划,可以从节税的角度来说,6个方面,2020年很实用,手把手教你操作:
1、年会礼品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企业在业务宣传、年会、促销会等活动中,都会给到场人员给予一些礼品的发放。
那么,对于企业所发放的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业务描述
某城市综合体,在开业期间,对前来光顾的客户微信扫码关注,便可以领取一份礼品。
那么,对于公司给客户随机发放的开业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4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公司在开业期间给前来光顾的客户所赠送的礼品,需要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企业代扣代缴。
如果企业赠送的不是“礼品”,而是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则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工资与年终奖,如何分配?个人所得税最少?
2019年1月1日开始,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对于个人取得年度收入如何划分综合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励?个人所得税最少呢?
业务描述
张三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收入10万元,可在税前扣除的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共计5万元,年终公司发放奖金4万元。
那么,张三2019年如何分配工资薪金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最少?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析: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对于个人在一年中取得的综合所得与奖金,由于其缴纳的形式不同,结合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算方式,得出综合所得与奖金分配临界点如下:
3、员工福利发放,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咱们中国人是一个非常注重节日的国家,中秋节、端午节、春节,都会给员工发放一些福利,那么,对于企业给员工发放的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呢?
业务描述
2019年中秋节嘉诚公司给员工每人发放了一盒月饼,月饼单价500元每盒,员工在领取月饼时,在发放表上签订。财务在列支福利的账务处理中,将发放表附在记帐凭证后,这样一来,公司给员工发放的节日福利,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2012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开展的“所得税相关政策交流”在线网友回复中体现:
[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非人人有份)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解析,对于企业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放的月饼,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企业改变一下处理方式,可能结果就不一样了。如:月饼是在员工会餐时吃掉的,同时,财务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凭证与摘要显示“员工会餐购月饼一批”,这样一来,月饼就属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同一盒月饼,不同的表现形式,就有不同的纳税结果。
4、员工旅游奖励,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企业为了激励员工,花样也是多种多样,有物资奖励、有股权激励、旅游奖励也是非常普遍,可是,面对旅游奖励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呢?
业务描述:
某汽车4S店为了激励销售顾问完成销售任务,对达成年度销售目标的销售顾问,公司免费提供欧洲7国游,同时,可以携带家人一同出国旅游。
那么,对于公司提供的奖励福利,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文规定: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公司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也就是说,公司对营销人员进行的旅游奖励,应该根据所发生费用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员工家属应按劳务报酬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如果公司组织参观的是一些“革命纪念馆”、“毛泽东故居”等具体教育意义的地方,则属于“红色教育”,列入职工教育经费,这样一来,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5、如何通过“差旅费”进行个人所得税节税筹划?
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员工出差是一件非常普通的事情,殊不知,就员工出差还这项业务,还能够发挥纳税筹划的效果。
业务描述:
王成是销售部经理,一个月几乎有20天在全国跑业务,一份付出一份回报,每个月的工资也在3万元左右。每个月财务在发工资时所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让王成很是头疼,总想找办法避避税。
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筹划一下吗?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政策解析:
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差旅费津贴、误码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由于王成的工作性质,长期在外出差,公司可以按以上方法进行筹划的纳税筹划:
1、将原来工资每月3万元,降低至每月1万元,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免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而且工资在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之后,个人所得税已经很少了,几乎可以忽视不计;
2、其他工资,以出差补贴的形式给到王成(当然,公司得有出差补贴标准,如:1000元/天),由于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样一来,王成的个人所得税将得到极大的降负。
6、员工车辆补贴,有何个人所得税风险?如何节税?
随着私家车的不断增多,公务车已经不再成为企业的必须品了,随之而来的却是公务用车补贴,对于公司用车补贴,在税收缴纳上有何规定呢?
业务描述:
张三是嘉诚公司的总经理,在日常对外接洽业务中,公司未备置公务用车,每月按3000元标准报销公务用车补贴,报销形式为油料费、维修费等。
那么,对于张三报销车辆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相关规定
近来,一些地区要求明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据了解,近年来,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对用车人给予各种形式的补偿:直接以现金形式发放,在限额内据实报销用车支出,单位反租职工个人的车辆支付车辆租赁费(“私车公用”),单位向用车人支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各种形式的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政策解析:
在现实工作中,车辆补贴有多种形式,如:1、报销油料费;2、按实际公里数补贴;3、员工将车辆租赁给公司使用等。
往往我们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形式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通过对以上政策的分析,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只是在个人所得税缴纳扣除标准上不同的地区有所区别。因此,企业给员工报销的车辆补贴一定要考虑个人所得税的涉税风险。
如果想要规避掉个人所得税涉税风险,员工可以把私家车销售给公司,这样一来车辆所消耗的费用就跟个人没有关系了,属于公司的公务用车费用,不涉及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规模生产能降低生产成本
当一个企业形成了规模生产以后,所有产业链上的。成本价格都会随之降下来,而这就有利于分摊到每个产品上,就降低了成本。
而类似于小规模的生产就无法保证。生产的产品的采购成本降低。
这样子就加重了企业的生产成本,利于产业的发展,所以,任何一个企业要想长远的发展并取得较高的利益,做必须,必须形成规模化。
成本管理有哪些途径
你好!曾经从事服装生产销售型企业近20年,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现在企业竞争激烈,而生产型企业最终是产品质量和价格的竞争,通俗的讲就是:“又要质量好、又要价格便宜”。既然这样,就要求企业合理的控制成本,企业的主要成本一般体现在三个方面,即“料、工、费”。料,就是原材料;工,就是生产产品的人工工费;费,就是企业运行的所有费用;知道这个成本组成结构,我们就可以针对性的控制成本了。
一、原材料成本。要通过最优渠道构建企业的供应链。保证原材料在市场上质量最优,价格合理有优势,杜绝采购人员腐败现象,出现以劣充优、以次充好、价格虚高的情况。
二、人工费用。这里面管理学问很大,生产管理负责人很重要。合理安排、生产调度,提高产能,降低能耗,质量控制,减少返工率等等,这些都能够提高产量、降低单产成本!就是人们常说的“管理出效益”。
三、费用。这个也是企业最难控制的成本,很多企业结构臃肿,人浮于事,闲人多,拿闲钱的多;各种招待费,差旅费开支过高;税务筹划不科学合理,增加税费;各种固定资产,房租、流动资产的折旧、摊销不合理;这些都要经过专业的财务人员统筹核算。
如果把这三大块管理好,企业的成本基本上就可以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市场竞争激烈,处处都要“开源节流”,降低成本也就是提高效益!
当然,控制成本也不是一味的“省钱”,而是要学会善于“花钱”,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毕竟钱是“赚”来的,而不是“省”来的哟!
供应链系统怎么结转制造费用
当制造费用发生时:
借:制造费用
贷:原材料/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月底结转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先分配再结转,分配方法为:
某产品制造费用分摊比例=某产品材料成本/当期材料总成本
某产品分摊的制造费用=某产品制造费用分摊比例*当月制造费用总额
在网上销售农产品,如何解决物流费用高的问题
个人觉得解决快递费过高的问题,根本原因还是要自己把销量做起来。具体分析如下,欢迎各位批评。
第一、量小时的解决方法自己销量小的时候,其实不能太过于纠结快递费过高的问题。因为这个时候,让快递公司准时准点的送走你的快递才是我们要做的。刚开始网上卖农产品,第一波客户的评价是至关重要的。
然后,我们可以联合其它刚开始做网店的朋友,一起去发快递,争取把费用降一些下来。但是,这样也不能降多少。并且,联合发快递也不是长久之计,只能权宜当前。
第二、有量的时候掌握主动权如果一天能做个二三百件了,乡镇快递代理点多去谈几家。那家政策好,就和那家合作。关键的问题还是要保证你的快递准时准点,因为基本不太可能一件快递由原来的10元5斤包邮降成5元5斤包邮,这个幅度太大了。
等真正做到一天过千件的时候,就是直接和市级的快递公司谈合作的时候了。不过到了这个时候,来找你的快递公司也多了。
第三、产品选择和快递费息息相关水果类的像蓝莓、草莓、荔枝等娇气水果,保质期短、容易变质,所以最好的选择是顺丰空运,这样快递成本当然高。而消费者一旦觉得购买的成本比超市还要贵,肯定就会选择放弃。所以刚开始做农产品网销,尽量不要选择需要空运的快递。这样的成本增长,不管是对你、还是对消费者,都不太好。
打造有灵魂的农产品,我是“鑫西兰”,期待你的关注,我们一起分享和交流农产品和农村电商方面的话题。关于供应链如何分摊成本的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