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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产提折旧如何分摊(企业资产计提折旧意义)

本文目录分摊和折旧的区别公司停止经营了折旧和摊销怎么办为什么说折旧可以计入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折旧抵税怎么算分摊和折旧的区别折旧的是资产,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企业资产提折旧如何分摊这个问题,企业资产计提折旧意义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分摊和折旧的区别
  2. 公司停止经营了折旧和摊销怎么办
  3. 为什么说折旧可以计入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4. 折旧抵税怎么算

分摊和折旧的区别

折旧的是资产,折旧一般指固定资产的折旧;从固定资产买来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来计提折旧。

分摊就是分配,低值易耗物品的分摊就是按实际用量将低值易耗品分别摊入各种产品成本中去。从低值易耗品买来的当月就分摊。

公司停止经营了折旧和摊销怎么办

如果设备仅是暂时停产,而不是永久的不用.那么设备折旧照样计提.摊销也照样摊销。

根据权责发生制,此期间的设备折旧并非生产而产生的,因此,该期间的设备折旧应该计入管理费用.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人账的土地除外.所以,企业对停产期间的固定资产仍应继续计提折旧.

持有待售固定值不用计提折旧,只需按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孰低进行计量!但是不符合持有待售固定资产仍需进行集体折旧.

持有待售固定值产同时满足下面的条件:1、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2、企业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转让协议3、该项转让将会在一年内完成.

除此外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摊销也正常计入管理费用。

为什么说折旧可以计入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折旧费用计入“累计折旧”科目,并根据用途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基本账务处理:

借:制造费用(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

管理费用(行政用固定资产的折旧)

销售费用(销售部门用固定资产的折旧)

在建工程(用于工程的固定资产的折旧)

研发支出(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的折旧)

其他业务成本(经营租出的固定资产的折旧)

贷: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折旧抵税怎么算

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一、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基本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2.《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关于“五、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的规定

(1)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按会计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高于按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计提的折旧部分,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已期满且会计折旧已提足,但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其未足额扣除的部分准予在剩余的税收折旧年限继续按规定扣除。

(2)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如果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其折旧应按会计折旧年限计算扣除,税法另有规定除外。

(3)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4)企业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的,其按加速折旧办法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5)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在计提油气资产折耗(折旧)时,由于会计与税法规定计算方法不同导致的折耗(折旧)差异,应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规定

(一)特定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规定

1、重要行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自2014年1月1日,生物制药企业,专用设备制造企业,铁路、船舶、航天航空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企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计算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自2015年1月1日,轻工、纺织、机械和汽车行业的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的折旧方法计算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重要行业小微企业新购置的研发设备

前述重要行业的小型、微型企业,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设备,既用于研发、又用于生产经营的,可一次全额在税前扣除。

3、集成电路企业的集成电路生产设备加速折旧

集成电路企业的生产设备可按3年计算折旧在税前扣除。

(二)所有企业可享受的加速折旧的规定

1、企业购置的技术更新换代比较快的设备,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算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企业购置的固定资产常年是在强振动、高腐蚀状态下工作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算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3、企业购置的软件,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的,可以按两年计算的折旧或摊销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4、企业自2014年1月1日起新购置的、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专门用于研发的设备,可以在购置当月一次全额计算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重要行业的非小微企业,购置的单价不超过100万元的设备,只有专门用于研发的才可以一次折旧扣除;

5、自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在购置当月一次全额折旧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政策依据

1、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2、财税[2015]10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3、财税[2012]2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4、国税发[2009]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4号)本文第五条废止。)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中的折旧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折旧费用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1.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关于本次企业资产提折旧如何分摊和企业资产计提折旧意义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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