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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旧方法大类和小类怎么选
折旧方法大类和小类的区别一般是按大类统一折旧年限的,小类只是好统计而已
平均年限法又称为直线法,是将固定资产的折旧均衡地分摊到各期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均是等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上述计算的折旧率是按个别固定资产单独计算的,称为个别折旧率,即某项固定资产在一定期间的折旧额与该固定资产原价的比率。通常,企业按分类折旧来计算折旧率,计算公式如下: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原值-预计残值+清理费用)/该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
某类固定资产月折旧额=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某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该类固定资产年折旧额/该类固定资产原价×100%
采用分类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计算方法简单,但准确性不如个别折旧率。
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虽然简单,但也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提供的经济效益不同,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这一事实。又如,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年限发生的维修费用也不一样,平均年限法也没有考虑这一因素。
因此,只有当固定资产各期的负荷程度相同,各期应分摊相同的折旧费时,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才是合理的。
全资子公司承担母公司折旧合适吗
谢谢邀请!
这种情况肯定是不合适的。无论是会计核算还是税法规定都是不允许的。
1.从会计核算角度看。会计核算有一个重假设就是会计主体假设。母公司与子公司是两个不同独立主体,应该分别核算。
2.从税法的角度看。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是法人所得税制,母公司与子公司是不同的法人,母公司的支出不应由子公司承担。
3.实务中发现子公司承担母公司折旧这种情况确实存在。原因很多,比如母子公司共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为方便核算直接在一个公司计提折旧不再分摊。还有的就是母子公司不分,大量公司资产相互借用等。
4.对这种情况,税法处理上,企业所得税法要求应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折旧及摊销怎么计算
折旧是针对指固定资产而言,摊销是针对无形资产而言。固定资产折旧是按照不同类型的固定资产,采用不同的折旧方式和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费。
无形资产也是一样,根据不同的无形资产,分别按不同的年限按月计提摊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有残值,而无形资产没有。固定资产折旧等于扣除残值后的原值乘以折旧率得出年折旧额,现除以12得出月折旧额。
无形资产是用原值除以使用年限得出年摊销额,再除以12得出月摊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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