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个人出租房屋分摊开票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个人出租房屋租金分摊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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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房东开租赁发票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预付账款-房租贷:现金/银行每月进行分摊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租赁费贷:预付账款-房租或借: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贷:现金/银行分摊时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租赁费贷:其他应收款-待摊费用或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租赁费贷:现金/银行选择1.2会计分录时都行,但是第二种在列报环节需要调节为其他流动资产第三种处理方式是每月开具租赁发票的处理方式
一次性租用房屋如何开票
一次性租用房屋开票
租房开发票需要房东带齐证件到所在地地税局代开,所需材料税率如下:
个人出租住宅房,代开发票时按综合征收率6.68%计算缴纳税款,需要带房主的身份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高新区地税局办理。
若出租的是网点房,需要按综合征收率19.7%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办理时需要带房主的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经办人的身份证。
个人房屋出租给公司怎么入账
个人向公司出租房屋使用的,企业单位要根据个人提供的租赁费发票进行账务处理,出租方为个人的,所提供的发票可以到属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企业收到出租方发票后,应该在管理费用项下的租赁费科目进行核算,账务处理分录为借记管理费用科目-租赁费,贷记应付账款-某某个人。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房屋租赁费发票的税点是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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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如何开具代收水电费发票
一第一式:判断业务情形
房屋租赁收取水电费VS
物业管理服务收取水电费
疑难招式注释: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二第二式:分类开具
根据业务情形,按处理方式,分别开具水费、电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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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一:房屋租赁收取水电费
处理方式一:实际用量结算水电费
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的纳税人,按实际用量结算水电费属于转售应税货物,按照水、电的适用税率/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的电费按13%计算缴纳增值税,收取水费按照9%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水、电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收取的水电费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
处理方式二:水电全包
提供房屋租赁的纳税人,出租时采用水电全包的方式,即租金中包含水电费的,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9%计算缴纳增值税,如出租方取得房屋的时间是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则可按照简易计税办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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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二:物业管理服务收取水电费
处理方式一:实际用量结算水电费
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
电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按实际用量结算电费属于转售应税货物,按照电的适用税率/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收取的电费按13%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电费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收取的电费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不得抵扣。
处理方式二:水电全包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服务时采用水电全包的方式,即物业费中包含水电费的,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计算缴纳增值税,相应取得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三特殊情形,无法取得发票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九条规定,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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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凭证是指,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八条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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