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企业投资的钱能分摊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企业投资的钱怎么记账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 投资一家公司要不要在营业执照上变更股权
- 公司收到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如何纳税
- 合伙人怎样分工,怎样分配投资
- 一人出资一个运营一人业务,如何分配利润
- 初创企业融资的钱是进入公账,还是相当于创始人自己卖股份所得,为什么
投资一家公司要不要在营业执照上变更股权
无论这个投资是财务投资还是战略投资,都建议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相关的建议如下:
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才能以法定形式确定股东地位投资的钱进入被投资公司的账户了,如果你不进行股权变更确定股东的法律地位,怎么确定投资者是被投资公司的股东?
尽管款项用途是“投资款”,如果不进行股权变更,你能确定你的投资款是债权(不变更、未代持)还是投资款?
如果不是法定形式确认为股东,外界又能如何认定投资者是被投资公司的股东?
即使能够参加股东会议,即使其他股东也认为你是股东,但法律不认可,你又能怎样?
作为投资者,在签订了投资协议时,不但需要被投资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投资者为股东,而且同时还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股权的变更。
二、进行股权登记变更,更能保护投资人的权利进行股权登记变更后,股东的法律地位确定。通过公司法,可以合法维护股东的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公司财务知情权等法定的股东权利。
三、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是公司上市时监管机构的要求无论是主板、科创板还是股转系统上市,除特殊情况外,监管机构不允许股东隐名持股或者代持。
监管机构要求对公司的股权进行穿透,股东为国资背景的一直穿透到国资委,股东为自然人的,一直穿透的最后的自然人。
四、隐名投资,难以保障实际投资者的权利如果进行隐名投资,公司法保护的是显名股东的权利,即在市场监管机关登记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而隐名投资者,因不被市场监管机构所知或未取得股东的法律地位,而其合法权益不受公司法的保护。隐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只能与持股人或显名投资者之间的协议约束。
五、进行股权变更登记,有利于投资股权的转让或退出若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你的投资的转让或退出,只能在公司或显名持股人进行,很大不被其他方所知,转让或退出价款的收取或其他权益不容易保障。
如果投资者其身份允许成为显名股东,其性格也不喜欢进行幕后操控,或者没有外来的压力迫使隐名,个人建议投资后,尽快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的变更。
公司收到子公司的投资收益,如何纳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财税[2009]69号文件:四、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如果分配前子公司已经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母公司不用重复缴纳。即使子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优惠,而母公司不享受,收到投资收益也不需要补齐母公司税率的差额部分。
合伙人怎样分工,怎样分配投资
可以帮,但必须签好分成比例与合同。因为你是运营经验的人,这就是金字招牌,大家合伙做生意的话,赚钱是应该的,但分钱就要按照规矩来。合伙人的分工主要是看每个人的技能岗位属性,再就是,你加入时是怎么谈的合伙要求。毕竟,无论谁找谁合伙,在最基本的合伙协议上一定要说清楚,之前已经发生过闹别扭的事情了。不要在这一次考验人性,要制度规划,而且付款账户要共管,不能由一个人来掌控,不然最后赚钱了,还是会把你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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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举两个方案,一个例子算是来回答这个问题。
方案一:出资人独享利润给运营和业务类似市场的价格或更高的薪酬,这个薪酬包括日常工资、绩效和奖金等,业务要在绩效和奖金上高于运营,若有利润出资人独享。
方案二、出资人分享利润出资人给予运营和业务符合市场的薪资,绩效和奖金没有或比方案一有距离,若有利润,出资、运营、业务分润比例5:2:3。
还有方案3......N,不再列举。
例子:某公司在其目前板块的基础上,投资30万获得了某省会城市的直播项目的运营权,S毛遂自荐搞这个项目。前期6个月公司承担房租+地推人力成本+设备+公司各种资源,6个月后项目独立运营,6个月的投入大约150万以上了。若亏损项目关闭,若盈利S和公司分成。S觉得这个项目很好,也很强势,要求利润和公司三七开,他三公司七,没有商量余地。公司看这个样,就换了其他人做这个项目了。
现实中方案有多种,例子也有很多,但大家应该知道彼此要什么,既然合作,那么就要知道互信、分享、理解、权衡和让步,才能共赢。
建议出资、运营和业务三人坐下来,先把这个事情谈透,最终达成统一。没有资金,运营和业务没粮草啊,没有运营一团糟啊,没有业务坐吃山空啊,出钱的人血本无归啊。合伙就是人和,如果这三个人连这个事情都打不成共识,散伙算了。初创企业融资的钱是进入公账,还是相当于创始人自己卖股份所得,为什么
归公账,进入公司账户
投资人的投资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进入公司,如何增资扩股?听我娓娓道来:
1、公司估值为400万机构投资要进来首先确定估值,根据你的情况,投资人投资100万,占股25%,说明项目估值是400万(100万/25%=400万)。
2、确定注册资本初始注册资本是100万元,全部有两个创始人分别持有70%和30%,新股东进来后占股25%,原始股东占股缩水到75%,原始股东以25%的股份对应的注册资本是100万,那么公司新的注册资本总额为133.33万(100万/75%=133.33万),那么新股东占有的注册资本是33.33万(133.33万-100万=33.33万);
3、确定资金进入方式投资人投资100万元,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是33.33万元,那么投资人把100万中的33.33万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那么剩余的66.67万怎么办?剩下的资金同样是打入公司账户,在会计做账上是作为公司的资本公积的。公司最后的股权架构为:
你的疑问,是否可以把投资给自己,那么一般是不可以的,投资人投资是看好公司项目,希望把自己投资用于公司发展,所以是希望把投资投到公司账户的。但是作为公司的原始股东当然也希望自己独得这一笔资金,如果这样的话就相当于套现了,投资人一般是不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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