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企业开办费用分摊方案的一些知识点,和企业开办费用分摊方案范本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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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所得税法实施以后开办费如何摊销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下列支出不列入开办费范围: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施行,其后的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开办费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不低于3年摊销,但摊销方法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新企业的开办费包含哪些费用
1、新企业建账,是以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后在办理税务登记之前开始的。
2、7月份之前的费用可以一并在7月份入账的,且前后的会计核算方法应一致,也就是说如果入了管理费用那么就应一直用这个科目,如果先用的是长期待摊,那么后面也应该也一直用长期待摊科目,而不能中途改科目。
3、开办费的摊销,既可以一次摊销,也可以分5年摊销。但无论采取哪一种方法,不能中途变更。
请问公司拿到营业执照之前多长时间的费用可以列入开办费
在一个月内是可以列为开办费的。
列支范围: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筹建人员的劳务费用: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如医疗费等福利性费用,如果筹建期较短可据实列支,筹建期较长的,可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予以解决。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交际应酬费。
(2)印花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不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时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相关人工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我国政府还规定,中外合资进行谈判时,要求外商洽谈业务所发生的招待费用不得列作企业开办费,由提出邀请的企业负担。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不得列作开办费。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筹建期的确定
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开办费的摊销
开办费一般按五年摊销,新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摊销
开办费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吗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开办费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则规定----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因此我建议你直接将开办费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可以减少工作量。
开办费在小企业会计准则如何处理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新办企业,开办费直接入管理费用。
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
而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
因此,在“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再分离,二者协调一致了。
以后在开办费方面不存在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当然更不存在纳税调整了。
不论是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还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都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税法规定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也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1、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有明确的规定。
详细条文:
第六章:
费用管理费用,是指小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
包括:
小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等)、业务招待费、研究费用、技术转让费、相关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财产保险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等费用。
关于企业开办费用分摊方案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