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峰谷平电价的执行标准?
山西省城乡居民用电价格按电需求划分为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对“一户一表”用户和具备条件的合表用户试行阶梯电价,按现行抄表周期执行。第一档电量为170千瓦时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477元;第二档电量为171千瓦时至260千瓦时,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加价后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27元;第三档电量为26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加价后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777元。暂不具备条件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平均提价水平调整,调整后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487元。
太原电费收费标准是什么?
全国电价都一样的吧,居民用电算峰谷电峰电0.568,谷电0.288。不算峰谷电0.538。一年超过2760每度电加5分,超过4800每度电加3毛。多家合表是0.558,低保户每个月免15度电电费。
山西省电价收费平时段,尖峰一样不?
不一样。根据山西省电力系统峰谷差率、新能源消纳和系统调节能力等情况,将山西省峰谷价差调整为3.6:1。即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5%;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新增损益、代理购电新增线损损益、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容(需)量电价、代理购电偏差电费不参与浮动。每年冬、夏两季对大工业电力用户实施尖峰电价政策,其中1月、7月、8月、12月18:00—20:00为尖峰时段,尖峰时段电价在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继续执行现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分时电价仍按山西省发改委《关于居民用电试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执行新的分时电价政策需要更换(调整)计量装置的电网企业统筹安排更换(调整)一批、落实一批原则上于2022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
2021山西省供暖电表什么价格?
峰谷时段计价方式:采暖用电执行峰谷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不执行阶梯电价,峰谷时段划分和用电价格按规定的居民用户类别执行。用电量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不执行阶梯电价,采暖季用电量在各市发改委确定的用电量额度范围内(采暖季用电量额度=2600千瓦时/月×采暖季供暖月),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元/千瓦时执行。平段电价计价方式:采暖用电不执行峰谷电价和阶梯电价,采暖用电量不受限制,用电价格0.4770元/千瓦时。
太原峰谷电价是多少?
山西太原国电电费是峰谷电价。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497元、谷段电价0.2802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17元、谷段电价0.292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
2021年山西用电峰值峰谷时间及电价?
山西省城乡居民用电价格按电需求划分为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对“一户一表”用户和具备条件的合表用户试行阶梯电价,按现行抄表周期执行。第一档电量为170千瓦时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477元;第二档电量为171千瓦时至260千瓦时,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加价后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527元;第三档电量为261千瓦时及以上,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元,加价后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777元。暂不具备条件的合表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平均提价水平调整,调整后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487元。
山西省运城市丰谷用电时间怎样划分?
标准分法是:(电表都是这样设置的,这也是国家标准分法)峰段是早上7:00~早上11:00和晚上7:00~晚上11:00谷段是晚上11:00~第二天早上7:00别的都是平段!(11:00--19:00)由于时差原因,个别地区有可能性提前或推迟一个小时.
山西太原国电电费是峰谷电价吗?
山西太原国电电费是峰谷电价。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497元、谷段电价0.2802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17元、谷段电价0.292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
2021年太原电峰谷平时间划分?
2021年太原电峰谷平时段划分,峰段8:00时-22:00时;谷段22:00时-次日8:00时。收费标准: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497元、谷段电价0.2802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17元、谷段电价0.2922元;其他用电电压等级的,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7元、谷段电价0.2862元。充电设施:电网企业营业区内能够直接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安装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生活用电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未分表计量的,统一执行合表用户电价标准;生活用电与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分表计量的,生活用电执行阶梯电价标准,电动汽车充换设施用电执行合表用户电价标准。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充换电设施居民用户,执行上述对应的峰谷分时电价。采暖用电:电采暖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其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每年采暖期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其他月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居民电采暖用户,执行上述对应的峰谷分时电价。户表改造:省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当地电网企业认真做好峰谷分时电价的组织和实施。电网企业要加快“一户一表”改造和电能表计的更换进度,提高抄表到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