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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有计入分摊面积吗(人防车位有计入分摊面积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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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人防车位配建比例
  2. 2021年民法典关于人防车位的归属
  3. 人防车位是否属于公摊面积
  4. 小区地下车位不属人防设施,不计公摊,开发商没办产权证,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能买吗
  5. 地下车库属于公摊面积吗

人防车位配建比例

人防车位所占用的面积是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又是属于人民防空工程的范围,有着其特殊性,所以它的产权具有模糊性,在法律上还是一个空白。人防车位大多数是由开发商管理,出租或出售给业主使用,费用上交人防工程部,另外的人防车位的产权归投入者所有。

小区车位配比标准有:

小区车位配比标准是在1:0.4~1:0.8之间的。我们所说的车位配比,其实主要就是指小区住宅的总套数,与小区内所布置的车位总数的比值。有的小区是实行一户一个车位,最少的小区都有三户一个车位。除此之外,位置处于中心区的小区,车位配比达到1:0.8。

2021年民法典关于人防车位的归属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规定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拥有。

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的需求情况下,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不可以出售,使用期限为20年,到期后才可以继续租,开发商可以收取一定的租费,如果国家发生战争的时候,就要无条件给国家征用。

小区的地下人防车位,是属于建造在小区人防工程内的,非战时用于停车的车位,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人防车位是由人民防空管理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权能,该类车位不可以办理产权证,所有权既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全体业主。

在一个建筑区域内规划停放车辆停车场和车库的使用权,应当由当事人通过出售、奖励或者租赁的方式约定,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上停放汽车的停车位属于业主,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人防车位一般与普通车位在建筑物的不同楼层,一般位于普通车位更下的楼层,大型的密闭铁门是人防车位区域的标志之一,也有部分建筑中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位于相同的楼层,按不同区域划分。从使用角度而言普通车位和人防车位没有任何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人防车位是否属于公摊面积

人防车位不存在公摊面积。

房屋的公摊面积包括:1、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2、共有建筑面积,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3、公用分摊建筑面积。,指每套(单元)商品房依法应当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小区地下车位不属人防设施,不计公摊,开发商没办产权证,归属业主还是开发商能买吗

要知道、《物权法》第六章规定:建筑区划内总共分为业主“专有与业主共有”两个部分,并无第三部分权属。凡不能办理产权证的并无土地使用权,因为它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建设成本已经被专有部分承担,该产权本身归属于房屋(即业主专有部分)。凡专有部分以外的均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否则属于违章建筑,具体请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和第三条。

地下车库属于公摊面积吗

地下车库不算公摊面积

因为地下车库具有独立的使用功能以及使用空间,所以,开发商是不会把地下车库计入到公摊面积内的。并且,大部分地下停车位,车库都是不计入公摊面积内的。除此以外如果属于人防工程,不管是地下室还是半地下室,都不能计入到公摊面积当中,另外作为公共设施或者架空层,也不能够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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