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于重复保险分摊原则的说法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适用于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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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承保几类是指什么意思
原保险:就是指被保险人和保险公司直接签订合同。
2、再保险:保险公司将承受的风险再次分摊,进行第二次风险转嫁。
3、共同保险:是指多个保险公司联合直接承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风险的保险。
4、重复保险:就是指被保险人以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目的、同一保险责任分别与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保险公司签订合同。
P一线重复接地的目的是
对于TN—S系统,重复接地就是对PE线的重复接地,其作用如下:
(1)如不进行重复接地,当PE断线时,系统处于既不接零也不接地的无保护状态。而对其进行复重接地以后,当PE正常时,系统处于接零保护状态;当PE断线时,如果断线处在重复接地前侧,系统则处在接地保护状态。进行了重复接地的TN—S系统具有一个非常有趣的双重保护功能,即PE断线后由TN—S转变成TT系统的保护方式(PE断线在重复接地前侧)。
(2)当相线断线与大地发生短路时,由于故障电流的存在造成了PE线电位的升高,当断线点与大地间电阻较小时,PE线的电位很有可能远远超过安全电压。这种危险电压沿PE线传至各用电设备外壳乃至危及人身安全。而进行重复接地以后,由于重复接地电阻与电源工作接地电阻并联后的等效电阻小于电源工作接地电阻,使得相线断线接地处的接地电阻分担的电压增加,从而有效降低PE线对地电压,减少触电危险。
(3)PE线的重复接地可以降低当相线碰壳短路时的设备外壳对地的电压,相线碰壳时,外壳对地电压即等于故障点P与变压器中性点间的电压。假设相线与PE线规格一致,设备外壳对地电压则为110V。而PE线重复接地后,从故障点P起,PE线阻抗与重复接地电阻RE同工作接地电阻RA串联后的电阻相并联。在一般情况下,由于重复接地电阻RE同工作接地电阻RA串联后的电阻远大于PE线本身的阻抗,因而从P至变压器中性点的等效阻抗,仍接近于从P至变压器中性点的PE线本身的阻抗。如果相线与PE线规格一致,则P与变压器中性点间的电压UPO仍约为110V,而此时设备外壳对地电压UP仅为故障P点与变压器中性点间的电压UPO的一部分,可表示为:UP=UPO×RERA+RE假设重复接地电阻RE为10Ω,工作接地电阻RA为4Ω,则UP=78.6V。如果只是对N线重复接地,它不具有上述第(1)项与第(3)项作用,只具有上述第(2)项的作用。对于TN—S系统,其用电设备外壳是与PE线相接的,而不是N线。
因此,我们所关心的更主要的是PE线的电位,而不是N线的电位,TN—S系统的重复接地不是对N线的重复接地。如果将PE线和N线共同接地,由于PE线与N线在重复接地处相接,重复接地前侧(接近于变压器中性点一侧)的PE线与N线已无区别,原由N线承担的全部中性线电流变为由N线和PE线共同承担(一小部分通过重复接地分流)。可以认为,这时重复接地前侧已不存在PE线,只有由原PE线及N线并联共同组成的PEN线,原TN—S系统实际上已变成了TN—C—S系统,原TN—S系统所具有的优点将丧失,故不能将PE线和N线共同接地。在工程实践中,对于TN—S系统,很少将N线和PE线分别重复接地。
综治险保险赔偿标准
第一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二条
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
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三条
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四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五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七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入,协助查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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