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孤儿院的孩子怎么来的,以及孤儿院孩子哪里来的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
怎样领养孤儿院的孩子
一、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
领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
(二)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
(三)年满三十周岁。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二、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流程
(一)孤儿院领养小孩应提交的证件
领养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领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领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此外,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的,并应当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领养人的生育情况证明。
(二)孤儿院领养小孩的程序
领养人符合孤儿院领养小孩的条件、准备好相关证件后即可向领养登记机关申请领养小孩。领养登记机关收到领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领养登记,发给领养证,领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领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领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领养登记机关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起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期限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孤儿院的孩子可以领养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才可以领养?
1、可以领养,全国的孤儿院的孩子都可以领养;
2、领养的条件:
根据《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第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
第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第四.年满三十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收养孤儿院需要的资料与证明: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和儿童
1、社会福利机构监护报告
2、法定代表人同意送样意见
3、法定代表人户口簿、身份证
4、社会福利机构同意送养登记表及领养条件等证明
附网页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请问在孤儿院领养孩子是怎么领养的呀?
孤儿院领养孩子的话也是要有正规的手续,而且要留那个身份证以及户口本的复印件。
孤儿院孤儿来源。
(一)"三无"孤儿与弃婴(儿)
1、"三无"孤儿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扶持人。
2、父母双亡、十四岁以下的孤儿。
3、经公安部门认定被遗弃的十四岁以下儿童。
(二)自费收养残疾儿童
因家庭、单位照顾有困难的残疾儿童及需要治疗的残疾儿童,院方根据床位情况筛选收养自费残疾儿童。 孤儿院则只收第一种情况。
孤儿院的小孩怎么来的
父母双亡的,父母遗弃的,也有可能拐卖不成丢的。应该原因很多。
怎么领养孤儿院的孩子
孤儿院无明确领养人必须无子女及只可收养一名孩子限制条例,以下情况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领养登记手续:
1、有配偶领养人在没子女的情况下,可领养一名男性或女性孩子;
2、无配偶男性领养人在没子女的情况下,可领养一名男性孩子;
3、无配偶女性领养人在没子女的情况下,可领养一名男性或女性孩子;
4、无配偶男性领养人在没子女的情况下,与被领养女性孩子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可领养一名女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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