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事业单位费用分摊合同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什么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哪些单位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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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薪级工资如何算
事业单位的薪级工资计算其实并不复杂!
目前,我国的事业单位分为三个岗位,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薪级工资有65个等级,工勤岗的薪级工资有40个等级。
进入事业单位后,薪级工资的初始确定和学历有很大关系。对于大学一毕业就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学历越高,那么薪级工资标准越高,大专毕业执行5级薪级工资标准,本科毕业生执行7级薪级工资标准,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执行9级薪级工资标准,硕士研究生执行11级薪级工资标准,博士研究生执行14级薪级工资标准。
而如果是工作一段时间后再考入事业单位,那么薪级工资可能就要在上面的标准上再增加。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只要工作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那么次年薪级工资就可以增加一档,所以一般工龄有几年,那么薪级工资就增加几档。但是,因为我国的体制问题,很多体制外的工龄并不被政府部门所承认,那么对于薪级工资就完全没有影响。
同时,职称的聘用对于薪级工资也是会产生影响的。不同的职称岗位等级对应不同的起点薪级,一级岗位39级,二至四级岗位25级,五至七级岗位16级,八至十级岗位9级,十一至十二级岗位5级,十三级岗位1级。也就是聘用到这个等级的岗位,那么如果之前薪级工资低于起点薪级,可以直接调整到起点薪级标准。
因此,只要了解了学历、工龄和职称对薪级工资的影响,那么计算薪级工资就是非常简单的事情了!我是职场问答达人流雷电,用简单的回答让您了解机关单位和国企的各种知识!欢迎关注我,如果有不同意见,请下方评论留言探讨!事业编与行政编有什么区别
编制是我国行政体制区别身份的特有存在。要了解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区别,首先要弄清楚编制的概念。
一、什么是编制?
编制简单地理解就是一种身份,由国家定额管理,纳入身份管理系统。比如一个单位领导有多少,中层岗位有多少,基层员工有多少,干部有多少,工人有多少,名额的分配都有明确的规定。一个地方也是如此,比如县,县长多少名,副县长多少名,正科领导多少名,副科多少名,科员多少名,分布在哪些单位,具体属于什么岗位,机构编制部门都有详细的方案,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定方案,定编,定岗,定职。编制说白了就是人数和名额,把不同的名额分配在不同地方和单位。人数满了叫满编,超了叫超编,没满叫缺编。
国家对编制实行严格管理,目的是控制人数避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2012年后,机构编制部门按照要求对编制实行限额管理,以当年编制为底数,实行严格控制,原则上只出不进,不再允许扩编增编。编制因此日趋紧张。
二、编制有哪些类型?
目前,我国体制内的编制只要有两类,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1、行政编制。行政编制分两类人员,一类使用行政编制,即公务员,属于干部,一类使用行政工勤编制,属于工人。公务员主要存在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像政府系统的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工信局等,党委系统的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等,群团组织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包括人大、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上到领导,下到科员,基本上是公务员。
公务员是国家机关的主体,每个人都有对应的职务和职级,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晋升,每个职务与职级对应各自的岗位履行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责,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行政工勤人员从中辅助,承担一些辅助性工作,比如打字、维修、司机等,人数有限。
公务员有三个特点:一、有行政执法职能;二、由国家财政负担;三、必须参加公务员考试获得编制。
2、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是指机构编制部门为国家提供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和服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设立的编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使用的都是事业编制,不过分岗位管理,区分管理、专技和工勤三种岗位。管理岗人员主要从事管理工作,基本上是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人员,比照行政机关实行等级晋升,分一到十级,分别对应正部到办事员。管理岗人员人数总体有限。专技岗位人员是事业单位的主体,主要提供专业技术服务,按照职称等级晋升。工勤岗位人员提供辅助性工作,身份是工人,区别于管理岗和专技岗人员。事业单位三种岗位人员可以相互转岗,不再唯身份论。
事业编制中有一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执行公务员的工资和晋升待遇,与普通事业编有所不同。另当别论。
三、行政编与事业编制的区别
行政编和事业编人员都是国家工作人员,因为身份不同存在诸多区别,具体有:
1、工作职责不同。行政编制人员是国家党政机关的管理者,负责制定、执行、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具有行政执法职责;事业单位提供科教文卫等公共领域的公益服务,主要是技术支持,不具有管理职能。
2、管理关系不同。行政编制人员执行公务员法,事业编制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参公除外)。行政编制人员集中在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多在二层,前者是管理者,后者是被管理者。
3、财政供养方式不同。行政编制人员由国家财政全额保障,没有其他供养方式。事业编制人员部分由财政全额拨款,但也有差额拨款、自收自支性质,不一定全部由财政全额拨款。
4、工资待遇不同。行政编制人员按职务晋升提升待遇,事业编制人员除管理岗位外,专技和工勤岗位分别按照职称和技能等级晋升,工资执行标准不在一个序列。因为有车补等待遇,行政编制人员收入总体上高于事业编制人员。
5、晋升空间不同。行政机关除了少数几个工勤人员外,其他全是公务员,职数相对较多,晋升空间较大,而且除了晋升领导职务,还可以职级并行。事业编制人员区分三种岗位,按比例设定,相当于10个岗位区分出三种人,按照不同方式晋升,岗位职数较少,晋升受限。
什么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哪些单位
事业单位就是代替政府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行政辅助职能的服务组织,主要存在于科教文卫领域。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行政机关,其在职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而非行政编制,与公务员是不同概念。换而言之,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是国家公务人员,但不属于公务员。这点是有本质区别的。
事业单位按供养方式区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三种。全额拨款主要集中在公益一类,差额拨款大多是公益二类,自收自支主要是指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部改企,可以忽略不计。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后,事业单位将只有三类,即参公、公益一类、公益二类。
1、参公事业单位。顾名思义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在职在编人员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不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而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享受与公务员一样的待遇和晋升机制。参公事业单位主要集中在行政和执法类机构。行政类事业单位在此前的党政机构改革中已经全部清理,或收归机关,或改公益,不再允许参公,退出历史舞台。执法类暂时未列入改革,目前绝大多数还保留参公性质。类似的单位主要集中在综合执法机构及各部委办局的二层事业机构,比如市场监管局的综合执法支队、住建局的墙改办、工信局的散装水泥办、人社局的劳动监察支队,等等。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是事业单位的主体,在科教文卫领域都有,比如教育类的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考试院、体育运动学校等。文化类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卫生健康类的疾控中心、妇幼保健中心、防疫站、血站、乡镇卫生院;社会保障类的福利院、救助站、人才市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婚姻登记所、公益法律援助机构;公共安全类的气象局、无线电管理中心、人防指挥中心;社会经济服务类的农机站、环境监测中心、水文监测站、公共资源交易所、土储中心等。
3、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最大的特征是存在一定的收费或经营职责,但主体职能是公益服务。比如普通高中、大学、职业技能学校、电大、医院、少年宫、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报社、电视台、电台等,都是公益二类。
总之,要区分体制单位是不是事业机构,最实用也是最有效的方式是看它的名称是不是带有中心、会、所、站、队、院、社、台、宫、馆等结尾字样,如果有,基本上都是事业单位,反之,多数是行政机关。
单位绩效考核分配如何才能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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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4月15日
关注在绩效考核中,公平也是人们常常争论不休,议之难决的话题。最显而易见的争论是:定的目标值公平吗?不同岗位之间考核难度公平吗?它的评价结果公平吗?评价结果所采取的激励措施公平吗?等等。事实上这种争论一旦陷入绝对化、极端化,或者寄望仅通过制度规则的设计就把人们主观偏见完全排除了,就已经偏离了当初设立绩效考核的初衷。设立绩效考核的目的是什么呢?即以同样的甚至更少的资源投入,通过管理控制提高资源要素的运行效率,从而得到更理想的结果或产出效益。也可以简言之,是一系列达到及改善目标(业绩)的管理活动。它的存在价值则必须体现:绩效考核的产出一定得大于绩效考核投入。如不偏离绩效考核的价值,绩效考核中的公平因素应注意哪些条件呢?一、明确公平的属性“公平”有两种属性:客观的公平和主观的公平。客观的公平来源于一系列可供大家观测、检验、分析的证据链。主观的公平来源人们经验性的判断,更多表现在内在的、个体的体验。人们都追求客观的公平,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谈到的、确定的公平却是“主观”的产物,我们对“想当然”的事情极少去做反思。二、管理措施的选择管理措施有两种逻辑供选择:技术逻辑和实用逻辑。这两种逻辑的选择是一件极为复杂的事情,也是一件充满智慧的事情。技术逻辑是科学的,它的目的是求“真”。实用逻辑是艺术的,它的目的是求“善”。“科学”和“实用”是一对相互矛盾而又相互统一的组合。企业中的企业管理首先是个商业活动,“利益”是商业组织永恒主题。因此它时刻都在投入和产出、近期利益和远期利益之间进行权衡和选择。两种逻辑的选择亦是如此!三、用什么样的“公平”企业管理中的“公平”在本质上是为企业服务的,我们当然非常重视员工感受到的“公平”,这会让企业在人本时代获益。所以尽管很多时候看起来是为员工服务,那也是企业更大更远的目标的一部分。企业为这样的“公平”寻找了一系列证据,但本质上这种公平依然是一种“感觉”,一种心理层面的感受。就如上面所说:“人们都追求客观的公平,但绝大多数情况下,人们谈到的、确定的公平却是“主观”的产物”。或者我们简单地说:“公平就是一种感觉”。企业在努力为这种“感觉”寻找一系列的客观证据,并试图通过技术逻辑来证明一切。然而,遗撼的是,这种客观证据的证明常常是有限度地做,它会消耗掉企业许多不应该消耗的资源,从某种角度来说,它同时也是对员工利益的损害。事实上,从现实的操作看,一定会向实用逻辑进行一定程度的妥协。所以很多企业在对绩效考核技术层面的建设时,同样对企业的绩效文化不遗余力地去打造。在这样一种心理背景下,你才可能有一种高效的、简单的、顺畅的、低成本的,普遍被员工接受并不对公平性置疑的绩效考核方案。所以,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建设,不仅是力图从技术层面去解决,还应该多从心理、认知层面去化解。公平性的建设应时刻放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基本面上去苛求尽善尽美(即使是从成本的角度做适度的苛求)。但必须尽可能地避免陷入谋求个人利益保护的纠缠,这是确保整个工作纳入正常轨道必须警惕的任务。
女42岁副高与事业单位一把手该如何选择
女性42岁,有机会晋升副高职称,或者是事业单位一把手,应该如何选择?
首先应该分清楚单位性质,如果事业单位也是专业技术类,可以评定职称,而且也会有高级职称的名额。这时候,毫不犹豫地选择事业单位一把手的职位,这样,即使错失了一次评副高的机会,当上一把手之后,也可以优先评定职称,还可以“双肩挑”,也就是管理职务与专业技术职称同时兼任。而且有了管理职务,评定职称的机会更多,把握更大。
如果是管理类事业单位,甚至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则需要谨慎选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生产经营类改企,行政类划转到政府部门,只留下公益类事业单位,如果选择担任一把手职务,在事业单位整合过程中,可能因为机构大范围整合,没有了岗位,只能享受该管理级别待遇。而管理级别一般没有专业技术职称待遇高,尤其是没有职位的情况下。
在无法“双肩挑”的管理类事业单位,或者是没有高级职称名额的小单位,甚至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尽量选择晋升副高职称。机构再整合,专业技术岗位的数量不会改变,因而职称数额、待遇不会改变。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评副高职称,不管什么时候,都有晋升正高的可能,而且职称待遇也不会因为机构改革发生大的变化,也更为稳定。选择晋升职务,则会有失去岗位、职务的风险。
如果事业单位完全改革后,机构已经稳定下来,则优先选择事业单位一把手。事业单位改革后,事业单位职位非常紧缺,而且改革后留下来的单位,都是公益类,单位属性稳定,能担任一把手职位,将来会更有发展前途。即使想评职称,也还有机会。但如果选择评副高放弃担任一把手的机会,即使评上了副高,甚至高级,再想担任管理职务,希望微乎其微,难度非常大。机会难得,要分清发展方向,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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