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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 疫情期间为什么有的房东不免房租,该怎么办
- 晚清政府为什么要征收厘金
- 为何全国油价不统一同是南方,为什么广西比广东油价贵
- 出去旅游的时候明明可以自己去,为什么要报旅行社呢
- 为什么会有公摊面积这个东西,是不是只有中国有呢
疫情期间为什么有的房东不免房租,该怎么办
这个事情应该是从几个方面同时看。要看看房东的情况,如果房东也是工薪阶层,也是因为改善居住条件才换了住所,买了新房。但投入也是贷款买房,那么,房东本身每月也在担负着房贷压力,等着房租到位去还房贷呢。那么,大家都是困难人士,为什么受到指责呢?不能把解决某些人的困难,就把困难转嫁到房东身上呢。我是这么认为的,大家互相理解,努力生活吧。
晚清政府为什么要征收厘金
首先来说一下“厘金”是什么,产生于什么情况之下。太平天国起义对于晚清的政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而产生了一种新的财源。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为了筹措军费,临时试行的一种税收,虽然是临时起意,但是在晚清的国家财政中还是有一定的市场。
但是由于晚清的吏治腐败,征收厘米过于频繁,且花样繁多,使得人民利益收到损害,怨声载道,裁厘之声在晚清也是不绝于耳。但是利益驱使下的厘金制度,并不能一绝后患,这一制度甚至在利益之下,跨越了晚清和民国,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才被彻底杜绝。
一、厘金制度的漫长历史
咸丰年间对于裁厘之事,就已经不绝于耳,但是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推进,同治八年(1869年),在中英坐在谈判桌上讨论利益取舍之时,英国公使阿礼国向清政府提出要求,增加进口税以废除对进口货征收厘金的计划,为什么有这样一段故事呢,是因为地方征收洋货厘金与洋商发生冲突的案件屡有发生。
光绪六年(1880)英国公使威妥玛重新提出这项计划,清政府表示同意,愿意接收12.5%甚至10%的税率。但是,由于列强对于免除厘金能否实行疑虑重重,导致这项计划未能实现。
从这些史料记载可以看出来,厘金制度不但使得清政府左右为难,外国人的贸易通商也受到了影响。时间推进到光绪29年,江西巡抚柯逢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要求改收统捐,清政府这一次同意了他的建议。
1909年的江苏,爆发了一场商民发动的全国性请愿活动,希望通过“裁厘认捐”摆脱厘金的苛刻政策。1911年,苏商会召开会议,规划并领导裁厘认捐事宜。
但是政府并不认同苏商会的请愿,一直裁定为统捐,这样政府与商民的矛盾开始爆发,最终只有奉天、湖北、吉林、新疆等地认同了统捐,其他的地方仍然充耳不闻,厘金制度在晚清时,其实极其混乱。武昌起义爆发后,“裁厘认捐”的斗争才暂时放下。
到民国初年,这样的斗争都还没彻底放下过,其实这是一场利益之争,所以在利益驱使下,谁也没有放下过武器,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
直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1927年正式宣布裁厘,这种尴尬的历史局面才被解决了,历经八十年的厘金制度才彻底告别历史舞台。
二、每一种制度的争端,都是和利益息息相关的
厘金制度之所以经历长时间的斗争,利益是不可放下的话题。
清政府的利益在厘金制度的变迁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厘金制度由地方发起,然后波及全国,尽管清政府也是知道它的弊端,甚至数次发动裁厘的运动,但是由于厘金制度得到的收益,一直是维持国家机器运转的有利收入,明知道这项制度会带来很多弊端,清政府还是会在利益之中摇摆。
如果裁厘之后,没有更好的财政来源怎么办?这也是清政府所考虑的一个问题,所以这项决定迟迟没有推行下去,清政府支持裁厘,但是不够坚定。
随着商民利益被伤害,各地发生了请愿活动,但是由于内忧外患的事实存在,清政府对于裁厘的政策就更加暧昧。辛亥革命之后,北洋政府为了从地方政府手中收回财政权利,也在商人集团利益的驱使下,进行了裁厘活动,但是终于因为北洋政府的态度问题,还有地方政府的执行问题,裁厘运动不了了之。
因为利益的牵制,清政府并没有彻底下定决心裁厘,所以在政府的摇摆之下,厘金制度持续了将近八十年之久。
三、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
厘金制度的产生是伴随着所有的利益集团的博弈而存在的。
厘金制度产生后,厘金的收缴都是由地方政府负责,其征收制度的混乱可想而知,在腐败横生的晚清,贪污腐化的现象极其严重,厘金收入进入地方政府,相当于猫儿口中送鱼食,有去无回。
地方政府应该说是厘金制度最大的收益者,即使是清政府一直在裁厘,但是地方政府由于利益所在,往往会阴奉阳违。
甚至在中央政府以及商民提出裁厘制度时,他们会借助地方势力把这些声音给压制住,所以这项裁厘运动被不能有效的推行下去,这就是为什么晚清之时,厘金制度可以长时间存在下去的极大阻碍。
每当改革要达到成功的时候,地方政府就会出来对抗,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很久,一直都得不到改观,这样的情况一直到北洋政府的后期,演变得越来越厉害,特别是袁世凯去世后,地方政权更是混乱不堪。
本身社会就处在动荡的时刻,加上各方面的势力此消彼长,必然造成厘金制度的混乱不堪。
四、商民的利益诉求
厘金制度的征收对象广泛,金额巨大,而且制度混乱,自从产生以来,商人集团的利益就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在此情况下,矛盾就激化开来。
可是说,在厘金制度中,商人集团代表着最大的被伤害团体,位于金字塔的最底端。从晚清的厘金制度实行开始,商人集团就一直处在反抗的阶段,不管这些斗争有没有效果,他们也在积极争取自己的利益。
商民的力量薄弱始终,无法与地方政权抗衡,直到民国初期,这样的情况只是稍微有所好转。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崛起,使得商人集团的力量强大起来,这时他们有了足够的实力与厘金制度做斗争了,于是各地关于裁厘的请愿纷至沓来。直到后来,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厘金制度才得已消失。
为什么晚清的厘金制度一直存在,这是因为各个利益集团利益的博弈,厘金制度一产生,地方政府作为最大的受益者,肯定不会让这个利益链受到损害,他们害怕厘金制度动摇,从而百般阻挠,没有一个利益集团会轻易放弃得来的果实,政府的财政开支又多半来源于厘金制度,虽然他们也知道里面存在的弊端,造成了贪欲的滋长,但是为了利益,态度始终暧昧不明,所以裁厘运动开展得并不顺遂,这就是晚清为什么厘金制度存在的最大原因。
为何全国油价不统一同是南方,为什么广西比广东油价贵
全国油价之所以不统一,主要是受两个因素的影响,一个是市场因素,一个是计划因素。
目前全国各省份油价差距还是挺大的。下图是2018年12月28日新一轮油价调整之后各省份的油价情况。
从这个价格表,我们可以看出,西北地区的油价明显要比西南地区的油价低不少。甚至连同处华南地区的广东跟广西油价都有有一定的差距。
湖南跟广东广西接近,但是价格却比广东广西低一些。
看到这个油价分布,我们确实有点看不懂,因为按照汽油炼油能力来推算的话,广东广西的炼油能力处于全国前列的。
下图是2018年1月份到10月份全国汽油产量排名,其中广东排在第3名,累计产量是962.2万吨,广西排在第7名,产量是432.7万吨。
广东跟广西汽油的产量位居全国前列,而且原油运输主要是通过海运,运输成本相对比较低,按道理来说相对其他汽油产量低的省份来说,油价应该更低才对。但事实并不是这样,比如湖南省的炼油能力只排在全国第17位,2018年1到10月份的汽油产量是233.7万吨,但是湖南的汽油价格却排在全国第4低。所以这些有点让人看不懂。
那为什么全国各省份油价不一样,广西的油价比广东还高呢?这里面主要有两个影响因素。
第一个是计划因素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油价定制并没有完全市场化,就连各省份的油价都有一个官方指导价,也就发改委每次调整的时候给出了各省指导价,比如下图是2018年12月28日油价调整之后,发改委给到各省份的指导价格:
发改委指导价最初分为4个“价格区域”(东北和环渤海、西北、西南、东南沿海,以东南沿海为基准,原则上西南高于基准,另外两个北方区域低于基准,各地略有不同),主要反映国内油品运输成本分摊和各地经济水平,是计划经济的“遗迹”,所以我们看到像广东省先进经济发达,汽油产量也很高,但是油价却位居全国前列;而广西汽油产量虽然大,但是指导价格也比其他省份要高。
第二个影响因素就是市场因素。
市场因素的影响主要体现在相人工、交通成本上,比如目前广西的交通并不是很发达,而且在广西西部地区就算通了高速的,但是因为桥隧很多,所以高速通行费也很高,这也会导致油价高。
而海南省油价之所以位居全国第一,新一轮油价调整之后每升7.86元,这是因为目前海南省高速公路没有收费,而是将公路养路费、公共运输管理费、过路费和过桥费进行了“四费合一”,统一征收机动车燃油附加费。
出去旅游的时候明明可以自己去,为什么要报旅行社呢
去旅游明明可以自己去,却选择报旅行社(报团或定制)的原因?
作为一名走遍大陆各省与自治区(除了西藏)的台胞,我经常报团。首先,西藏是台胞唯一不能自由行的地方,只能报团,而且是纯台湾团,不能参加大陆团、港澳团,这就是为什么我只剩西藏还没去的原因。
我多数独行,也就是一个人自由行,这是另一个我必须选择参加当地出发团的原因。两岸互相不承认对方驾照,因此无法在大陆自驾,旅行的交通工具,尤其是景点间,只能靠客运大巴、打车,然而太多景点或路线范围太大,自己很难解决交通问题,报名参加散拼团,就是仅有的选项。例如丝路之旅,呼伦贝尔大草原等,都是自己难以解决的。
当然,也有些景点的门票、住宿被变相垄断,你不报团就买不到票,例如丽江的玉龙雪山,张家界在旺季也会散客买不到票。
高端用户市场的定制游,那是有钱人的选择,全部交给专业人士安排,自己只要出钱,到时候出人,这是有一定需求的市场。
为什么会有公摊面积这个东西,是不是只有中国有呢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都会有公摊面积,有时候公摊面积可以占到30%左右,相当于100平米的房子实际套内使用面积只有70平米,甚至更少。
比如2010年,山东某楼盘的公摊系数超过52%,拿到手100平米的房产证,只有48平米的使用面积;2012年,安徽一对夫妇购买了一套建筑面积为71.71平方米的两居室,交房时发现,实际套内面积只有44平方米左右。
这种公摊面积一直以来都是很多人吐槽的对象,甚至很多人认为这种公摊面积只有中国才有,但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呢?
其实其他国家也有公摊面积,关键要看你住房是什么性质的,比如自己建的私人房当然没有公摊面积,自己购买的独栋别墅,当然也没有公摊面积,但是对那种几十层楼的高层建筑来说,一般同样也会有公摊面积的。
比如欧洲的丹麦非独栋的联排别墅、公寓同样也有公摊面积,其中公寓的公摊面积包括过道,楼梯,公共健身房,公共洗衣房等等,这些面积都会平分到每一户,所以这些公寓的产权证写的也是建筑面积,而不是室内实际使用面积。
另外在2013年之前,我国的香港同样也有公摊面积,毕竟公摊面积是由李嘉诚提出来的,在大陆和香港都得到推行,不过从2013年之后,香港取消了这种公摊面积,目前按室内实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
只不过对于公摊面积,不同的国家处置的方式不一样而已。
对我国来说,公摊面积其实就是建筑面积减去室内实际使用面积,而产权证上写的都是建筑面积。
但是有些国家在产权证上可能直接按照室内使用面积来计算,并不是按建筑面积来计算,但是价格实际上仍然是按建筑面积来收费的,对应的它的单价相应就会提高。
其实这都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而已。
比如一套房100平米,公摊面积20平米,这套房总价格是100万,按我国的算法,我们是按建筑面积算的,每平米单价是1万元;如果按室内面积算,每平米就会达到1.25万。
所以不管是按室内面积来计费,还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费,大家都没法避开公摊的实际费用。
很多人试图通过取消公摊面积来降低购房的成本,根本就不现实。
特别是对于我国房地产这种特殊性来说,根本不可能取消公摊,为什么呢?其实原因很简单,我国城镇住宅基本上都以高层建筑为主。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过去几十年城镇化非常快,大量的人涌入城市,我们不可能像欧美那样每家每户都建独栋别墅,这样就不存在公摊面积了。
高层建筑是目前我国住宅的主体,既然是高层建筑,那就存在多户,只要存在多户必然会存在公摊面积。
毕竟对于一个高层建筑来说,除了室内使用的面积之外,还有很多室内以外的公共用地。
这些公共用地包含两部分:
第一部分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等。
第二部分包括:楼宇(套)与公共空间之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50%。
对于高层建筑来说,这些公共部分无论是土地成本还是建筑成本,开发商都要交钱,因为政府在审批规划的时候都是按建筑面积来计算,而不是按室内面积来计算。
既然这些公共部分存在成本,那这个成本应该由谁来承担呢?是由开发商来承担还是由政府来承担呢?两者都不可能承担的。
最终只能由业主共同承担,毕竟这些公共用房都是为业主服务的,实际的使用者也是业主,所以只能将这些公摊平均到每个业主的头上。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公摊面积存在对于我国来说其实还是有一定的意义。
只不过目前公摊面积非常模糊,怎么计算业主都没法去测量,结果就为开发商寻租提供了空间。
目前市场上很多小区产权证上的公摊面积加起来比小区实际的公摊面积还要多。
比如一栋楼有100套房子,每套房子公摊面积是20平米,总共的公摊面积是2000平米;但把整栋楼所有的公共部分加起来之后,它有可能只有1800平米,这意味着公摊面积平白无故就多出了200平米,如果每平米是3万块钱,开发商无形当中就多赚了600万。
正因为公摊面积非常模糊,没法去测量,所以这才是广大业主吐槽的对象,这也是大家强烈呼吁取消公摊面积的重要原因。
对于广大业主来说,其实大家并不是不愿意承担公共部分的费用,但是你一定要有一个准确的计算,准确的测量,让人心服口服。
要解决这个问题,按室内面积计算就更加合理一些,尽管按室内面积计算,大家每平米的房价有可能会提升,每平米的物业费也有可能跟着提升,但因为按室内面积计算,实际的面积小了,总体的价格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而且按室内面积计算,这样更加透明,因为按建筑面积计算,大家都没法去测量公摊面积,但如果按室内面积计算,大概拿尺一量就可以量出准确的面积,这样才能避免开发商出现寻租的情况发生。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