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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赡养老人分摊合同(个税赡养老人分摊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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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个税赡养老人分摊合同这个问题,个税赡养老人分摊合同模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低保户赡养协议书怎么写
  2. 问: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3. 父母的户口在农村,子女户口已经迁出,能享受赡养老人个税抵扣吗
  4. 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赡养的老人多的话是不是缴的税就少
  5. 新个税改革中提到住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多项支出可抵税,应该怎么抵

低保户赡养协议书怎么写

赡养协议的主要内容也就是要注明一方要承担被赡养人的赡养责任等等有,而另外而另外一方在承担主要义务后,可以继承其遗产。

问: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赡养老人

(一)扣除范围

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对于被赡养人,文件限定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纳税人基于伦理道德,对家庭其他长辈予以照顾,产生有关支出,不属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笔者认为,虽然文件没有明确,但被赡养人还应包括某些情况下,曾作为父母之外、长期稳定地担任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其他自然人。

抚育、赡养是我国婚姻法上确定非亲生父母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判断标准。税务总局个税问答中,在就“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进行回答时,明确“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比照执行”。既然在子女教育上,承认了监护人与被监护未成年人的拟制父母子女关系,那么当被监护人长大、监护人变老,也应承认二者之间的赡养关系。

但因为监护关系的特殊性,监护人可能发生多次变更、甚至不是自然人而是某个组织或机构。所以笔者认为,仅以曾存在监护关系就将纳税人确定为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主体,过于草率。但对于长期、稳定履行监护人义务至监护对象成年的,应承认其抚育、赡养关系,允许成年后的被监护人享受此项扣除。

(二)扣除期间

如果有若干位符合条件的被赡养人,只要其中一位年满60周岁,当月即可开始扣除;扣除期间可持续至对最后一位被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三)扣除标准

区分独生子女与非独生子女,适用不同的标准。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

税务总局个税问答明确,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举例:甲10岁,无兄弟姐妹,父母离异,甲随父生活。父另组家庭后,又生一女。母另组家庭时,继子已成年独立生活,母未再生育子女。

《婚姻法》第27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知,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承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有权利要求继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反之,继子女不承担对继父或继母的赡养义务。

上述案例中,父再婚后,又生一女,甲将与同父异母妹妹共同承担对父及继母的赡养义务,甲不为父的唯一赡养义务人;母再婚后未对继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继子对其也不承担赡养义务,甲为母的唯一赡养义务人,因此甲仍可适用独生子女标准进行专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分摊方式:

(1)赡养人均摊。

(2)赡养人约定分摊。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3)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优先于约定分摊。

举例:甲10岁,无兄弟姐妹,父母离异,甲随父生活。父另组家庭后,又生一女。母另组家庭时,继子6岁,母未再生育子女。

此种情况下,甲将与同父异母妹妹共同承担对父及继母的赡养义务,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月最多可分摊1000元;并与异父异母弟弟共同承担对母的赡养义务,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每月最多可分摊1000元。那么甲是否可以每月扣除赡养老人支出1000+1000=2000元呢?笔者认为,不是。甲应遵守文件有关非独生子女“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的限制规定,不能简单地将分摊额相加,按2000元的独生子女标准计算专项附加扣除额。

税务总局也以问答形式明确,除独生子女父母再组家庭后对父母一方为唯一赡养义务人的情形外,纳税人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在此前的个税培训中,对于兄弟姐妹均已去世的非独生子女,是不可以按独生子女标准扣除的,每月最高扣除额仍然为1000元。但最近的税务总局个税问答中明确,一个纳税年度内,如纳税人的其他兄弟姐妹均已去世,其可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

(四)留存资料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

父母的户口在农村,子女户口已经迁出,能享受赡养老人个税抵扣吗

父母的父母在农村,子女户口已经迁出,能享受赡养老人个税抵扣吗?对2019年推出的个税抵扣的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增加上班族的家庭收入,减少一些税收的缴纳。对于个税抵扣方面包括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等五方面这个税抵扣。所以即便是父母的户口在农村,而且子女的户口已经迁出,也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支出的个税结构政策,但对这方面的政策有严格的规定。主要有两方面,简单的介绍一下:(1)赡养老人方面的对象包括父母以及子女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2)子女为独生子女户,对赡养老人可以进行个税抵扣,这种是无条件的,但必须进行赡养老人。(3)对于非独生子女户赡养老人的赡养费用需要分摊,对于分摊的金额可以进行个税抵扣,但必须有书面赡养老人费用支出分摊协议。否则的话是不允许进行赡养老人支出个税抵扣的。总之,对于父母的户口在农村,而且子女的户口已迁出农村,按照现在的个税抵扣方面的优惠政策,还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支出个税抵扣的,但必须确实的进行赡养老人,而且根据赡养的金额不同,以及家庭的情况不同,要求的符合条件也不一样,主要有以上几点。

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赡养的老人多的话是不是缴的税就少

赡养老人的多少不会对缴纳个人所得税产生影响。因为赡养一位或两位老人扣除的标准是一样的。

具体的扣除标准如下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新个税改革中提到住房、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多项支出可抵税,应该怎么抵

从2019年的1月1日起新税法实施,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3500元调整到每个月5000元以外;还推出一项前所未有的举措,叫做“专项附加扣除”,双利好政策的实施,不少人甚至能达到零缴税。

下面咱们一起来看看这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一项子女教育

从3岁起的学前班到博士,一个孩子每个月可以抵扣1000元也就是每年一万二的抵扣额度,两个孩子额度翻倍。

子女教育的抵扣额度爸妈可以平分,也可以一人独享,但一年内只能变一次。

第二项继续教育

纳税人本人接受学历(学位)教育的抵扣额度是每年4800元,本科及其以下学历,这部分扣除既可以由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支出扣除,也可以由本人按照继续教育支出扣除,但不能同时扣除。

如果接受的是技能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证书的年度按每年3600元扣除。

第三项大病医疗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医保管理系统内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部分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一万五千元的医药费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按实际的金额扣除,最高不超过8万元。

这部分提醒大家,一定注意保存好付费的相关票据。

第四项首套房贷

注意的是一定要是首套房才可以,偿还贷款期间,每年可抵扣一万二,也就是每个月可抵扣一千元。

如果是夫妻两人买房的,可以选择吧这个抵扣额度全给其中一个人。

第五项租房的租金

在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有租房支出的可以抵扣。

抵扣金额和城市规模有关:

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一百万的,每个月800元额度,一年就是九千六;

人口超过一百万的,每个月1100元额度,每年就是一万三千二;

省会、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城市,每个月1500元的额度,一年就是一万八。

这里要注意,租金抵扣和房贷抵扣是冲突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享受哦。

第六项赡养老人

有60岁以上法定赡养人,一般情况下也就是我们的父母,每年可以有两万四千元的抵扣额度,和养孩子不同,这个额度多个老人也不翻倍。

独生子女当然额度也独享,如果是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和兄弟姐妹自行签订协议,约定分摊额度,但每个人的额度最高不能超过每年一万二。

以北京市为例,假如某公司职工小李为独生子女,儿子正在上小学,父母已满60岁,在北京没有购买住房、租房居住,自己正在攻读在职研究生学历,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四项专项附加扣除。

假设小李月工资为2万元,社保全额缴纳(五险一金应扣除2043+2400=4443元),个税改革前按每月35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计算:

每月应纳个税额=(20000-3500-4443)×25%-1005=2009.25元

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工资,按每月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调整后的税率表计算:

每月应纳个税额=(20000-5000-4443)×10%-210=845.7元

同样工资下,个税减少了近58%,少交了一半多的个税。

在此基础上,从今年1月1日起,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后,其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400元,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15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共计扣除4900元,则小助手1月份工资应缴纳的税款为:

(20000-5000-4443-4900)×3%=169.71元

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前少缴纳税款676元,税负水平又降低了79.93%。

关于本次个税赡养老人分摊合同和个税赡养老人分摊合同模板的问题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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