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个税抵扣平均分摊什么意思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个税抵扣平均分摊什么意思啊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个税抵扣平均分摊什么意思和个税抵扣平均分摊什么意思啊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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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抵扣是什么
个税专项抵扣包含: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按1000元/月扣除
2、继续教育-每人定额扣除3600元到4800元
3、首套房贷利息-按1000元/月扣除
4、住房租金-按800元-1500元/月扣除
5、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按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每人不超过1000元/月
6、大病医疗-限额80000元/年
赡养人指定分摊是什么意思
指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赡养支出按照标准抵扣个人所得税。按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和约定分摊的区别:
1、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顾名思义就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摊比例了。
2、赡养人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协商出分摊比例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按月交和累计预扣有何区别
2019年1月1日以来,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式实施的元年。个人所得税的计缴方式也发生了重大变化,长期按月计发工资按月计缴个人所得税,彻底转变为按月计发工资按月累计预缴个人所得税。并且有必要的纳税人,年终需要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最新的个人所得税计缴方式,已经彻底转变为按月计发工资按月累计预缴个人所得税。题中所述的按月缴纳,已经成为历史。笔者相信,个税计缴不会再次回到按月计缴的老路上,历史的脚步不会倒退!按月计发工资按月累计预缴个人所得税,对于广大纳税人而言,降低税负的意义重大!
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改革,其实不仅仅是按月申报缴纳和累积预缴的变化,还包含了基本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税率四方面的内容。要了解按月交和累积预缴的区别,需要根据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的上述细则分析,归纳为以下3点:
一、税前扣除的区别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按照最新税法细则,具体指基本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三方面!
1、按月申报缴纳笔者长期从事财税工资,熟知2018年10月1日之前的很长时期,职工的工资薪金都是按月计发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关于按月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简单的分析:所有税前扣除项目仅在当月有效,过期作废。或许有的读者说我下这样的绝伦武断。其实不然,虽然税改之前也有年终汇算清缴,但是大多数纳税人对于汇算清缴不熟悉,且申报率并不高!因此,造成的现实就是,前扣除项目仅在当月有效,过期作废。
同时,同一个纳税人,各月工资不均衡,忽高忽低,造成的结果就是税前扣除项目浪费,然后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虚高!在新税改优惠政策下,继续用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缴方式对纳税人不公平,更不科学!
图表:1分析:图表是某纳税人2019年全年各月的收入,根据其实际税前扣除项目为假设;笔者假设该纳税人各月收入不均衡,但是其收入总额等于税前扣除数98400元;按月计缴个人所得税,一方面某月税前扣除数浪费,而某月税前扣除数浪费,造成实际缴纳个税876元!
2、按月累计预缴图表:2分析:按照每月累计的收入和税前扣除数的累计金额计算预缴个人所得税,相对按月计缴个人所得税,优势明显,更科学。特别是峰谷的收入集中在下半年,更直观;
通过税前扣除和收入的累加,相对平衡了税负,在预缴阶段就杜绝了部分多预缴的税款;再通过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后,预缴的税款和实际税负一直;特别是上半年累计税前扣除数,下半年收入增加的纳税人,汇算清缴都省了!
二、超额累进的影响个人所得税适用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说,收入越高,税率相对较高,实际税款就大!按月计缴税金的方式,同一个纳税人其每月的税率上蹿下跳,实际税负虚高!按月累积计缴个人所得税,同一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相对稳定!
三、全年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税负更公平全年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因为按月计缴个税的局限,收入忽高忽低的纳税人因此承担较高的税负;通过按月累计计缴的方式,相近收入的纳税人,税负相近,更加公平科学!
平摊成本是啥意思
第一种,平均分摊法。把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平均摊到每个产品的成本中,它使费用的发生比较稳定、平均。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抵消利润、减轻纳税的最佳选择。
只需生产经营者不是短期经营而是长期从事某—一种经营活动,那么将一段时期内(如1年)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
就可以将这段时期获得的利润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个阶段利润额及纳税额过高的现象。
第二种,实际费用摊销法。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摊销,多则多摊,少则少摊,没有就不摊,任其自然,这样就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第三种,不规则摊销法。根据经营者需要进行费用摊销,可能将一笔费用集中摊入某一产品成本中,也可能在另一批产品中一分钱费用也不摊。这种方法最为灵活。
企业如果运用得好,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当企业的经营不太稳定,造成利润每月差别很大时,该方法可以起到平衡的作用,利润高时多摊,利润低时少摊,从而有效地避税。
只有一个老人,多个子女个税附加专项扣除数额分摊一千还是二千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条件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纳税人的父母满60岁,或者是赡养满足年龄条件且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这个前提下,再来看分配的问题。
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如果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不同于子女教育可以随孩子数量翻倍,赡养多位老人也只有2000元的抵扣额度。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如果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除此之外,就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被赡养人”范围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并不在扣除范围之内。
最后,您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看法吗?欢迎留言讨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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