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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怎样才能减免
我来说个最新最全的吧!
这34种情形都是可以免征个税的,一起来看下:
1、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
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福利费(生活补助费)免税
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4.救济金、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
5.工伤保险待遇免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6.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免税
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规定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7.个人提取的“三险一金”免税
个人实际领(支)取原提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8.生育津贴免税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9.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免税
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10.退休费、离休费等免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补贴免税
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12.科技人员职务转化现金奖励减征50%
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3.科技人员股权奖励暂不征税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的薪金津贴免税
15.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税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军人的十三项补贴
1)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保教补助费;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用费);军粮差价补贴,属于军队干部的免税项目或者不属于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不用缴纳个税。
2)暂不征税的补贴、津贴有5项:军人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伙食补贴。
17.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税免征个人所得税。
18.远洋船员的伙食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9.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减半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疫情防控津补贴免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该优惠政策延期到2023年底。
21.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防护用品(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2.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税。
23.外籍人员的八项补贴免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24.特定来源的外籍专家工资薪金免税
25.境外人才税负差补贴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6.奥运相关外籍技术官员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27.西藏地区津补贴免税
对个人从西藏自治区内取得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浮动工资,增发的工龄工资,离退休人员的安家费和建房补贴费免征个税;
西藏区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8.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各省确定减税幅度
29.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0.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3倍以内部分免税
3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2.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
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33.职工个人取得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税
34.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个税抵扣填报,有个选项是“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怎么理解
非请自来。
不好意思,我小学语文都是体育老师教的,当时的教学条件没有现在那么好,语文老师还得教体育。我觉得没有什么影响啊!
按照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办法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的首贷利息,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由一方100%扣除,也可以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50%扣除。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这句话的理解为:是不是双方婚前买了房符合首贷条件,并且各自按自己的首贷利息扣50%“。如果选”是“,就是双方都有首贷,各扣各的50%;
如果选”否“,就是夫妻间不管婚前或婚后,有符合首贷利息抵扣条件住房,选择让其中一个人抵扣,另一个不能抵扣。并不是您所理解的”不是首套房“!
我想,我的理解及表达能力,已经把这个问题解释清楚了。
Ps:千万别让您的语文老师看到!隔离扣工资怎么办
国务院新闻办22日上午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召开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李斌在发布会上表示,专家研判认为,病例主要与武汉相关,已经出现了人传人和医务人员感染,存在一定范围的社区传播,疫情传播途径以呼吸道传播为主,病毒存在变异的可能,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
发布会现场
据国家卫健委介绍,截至1月21日24时,我委收到国内13个省(区、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40例。报告死亡病例累计9例,新增3例,全部为湖北病例。报告新增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49例,收到日本通报确诊病例1例,泰国通报确诊病例3例,韩国通报确诊病例1例。目前,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2197人,已解除医学观察765人,尚有139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如果这段时间,去武汉出差或探亲,
出现了疑似症状被隔离,
隔离期间,
有工资吗?怎么发呢?
劳动合同能终止吗?
这些劳权问题,快来了解一下↓
职工被隔离期间,
有工资吗?
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并依法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其工资也应当按照各地病假工资规定的标准支付。
同时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患者本身没有过错,其被强制隔离也是出于公共安全的考虑,因此《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职工被隔离期间,
工资怎么发?
有人担心,隔离期间单位只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或只发基本工资,奖金和效益工资拿不到。其实这可能是一种误解。
隔离期间发放的工资肯定指的不是最低工资标准,而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职工正常出勤状态下即可获得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总之,在隔离留院观察期间用人单位仍应按正常出勤对待,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不得以缺勤或旷工扣发和减发。
有的单位每月的奖金和效益工资等是根据每月考核发放的,就需要按照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职工被隔离期间,
劳动合同能终止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第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就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第39条规定:对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包括(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据此,当劳动者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经隔离观察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其他疾病需治疗的,执行医疗期的有关规定。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在医疗期内不得因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医疗期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上海等地规定除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支付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当劳动者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隔离观察期,劳动合同届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关系,其劳动合同应顺延至隔离期满。
经隔离观察排除是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隔离观察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或其他疾病需治疗,其医疗期未满的,劳动合同不得终止;其劳动合同期和医疗期都已满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拒绝接受检疫,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对于患有突发传染病或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单位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如单位职工虽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不予以配合,或阻碍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情节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个人的劳务报酬是否需要缴增值税
营改增后个人开劳务费发票税率是3%。受疫情影响,2020年内应该是按1%征税,湖北境内免征。个人劳务到税务局开增值税发票,除了交增值税外,还应交纳对应的附加税(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超过减除额的还交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最高可达40%)
由于个人劳务报酬税率最高可达40%,无疑对纳税人形成了较重的负担,可以对其适当筹划,利用有利政策进行合理安排。以最近办的两个实例为例,效果一目了然:1、甲先生以个人名义承接了某影视公司的视频制作任务,合同金额277770元,制作任务完成后结账要求甲先生提供与合同金额相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甲先生是以个人名义与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因此只能以个人名义到税务机关申请自然人代开。于是甲先生委托@企业服务台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以甲先生个人身份在税务部门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税局代为甲先生开具277770元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税局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显示,全部所交税款如下:
①增值税:2750.20元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96.26元
③教育附加税:41.26元
④地方教育附加税:27.5元
⑤个人经营所得税:1375.1元
五项税费合计:4290.32元,
综合税率1.54%,远低于劳务所得最高40%的税率。
2、有乙先生同样以个人名义承接了一个技术服务合同,但合同金额为10万元整。据税收缴款书显示,只交纳了增值税、城市建设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而免征了教育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
因此,个人代开不超过10万元,可免上述两种附加税。
值得注意的是,个税是按个人经营所得征收的,税率核定为0.5%,详情@企业服务台交流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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