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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 约定分摊 指定分摊(个税约定分摊和平均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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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个税 约定分摊 指定分摊和个税约定分摊和平均分摊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个税 约定分摊 指定分摊以及个税约定分摊和平均分摊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只有一个老人,多个子女个税附加专项扣除数额分摊一千还是二千
  2.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什么意思
  3. 个税怎么不能修改分摊方式

只有一个老人,多个子女个税附加专项扣除数额分摊一千还是二千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条件

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纳税人的父母满60岁,或者是赡养满足年龄条件且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这个前提下,再来看分配的问题。

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如果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不同于子女教育可以随孩子数量翻倍,赡养多位老人也只有2000元的抵扣额度。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如果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除此之外,就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

“被赡养人”范围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并不在扣除范围之内。

最后,您对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什么看法吗?欢迎留言讨论哦~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什么意思

1、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顾名思义就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摊比例了。

2、赡养人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协商出分摊比例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这里说的: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都是赡养支出的扣除范畴。只是分摊方式的确认人不同而已。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就是子女之间自己商议,在赡养支出在个税附加扣除中金额或比例。

个税怎么不能修改分摊方式

因为《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所以分摊方式一经选定,在一个年内是不能修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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