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个人所得税填报分摊方式,以及个人所得税申报分摊方式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分摊方式怎么填
分摊方式一般有一次性分摊、五五摊销、接月(季或年)平均分摊等多种方式。一次性分摊是指将所购买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转入费用的分摊方式;五五分摊则是指低值易耗品在购入时分摊50%的价值,在领用时再分摊50%的价值;接月(季或年)平均分摊则是指按其使用时间内按月(季或年)为期间,平均分摊其价值。
个人所得税APP怎么下载、注册、填写
第一步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的确认,最后一步填写申报方式,申报方式分为单位代扣和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间步骤依据具体的扣除项而变化。
填报“子女教育”前,需准备子女教育信息,子女、配偶身份证号码,填写完毕后需要设置扣除比例。
填报“住房租金”前,需准备好住房租赁信息、工作城市信息等。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住房租金与房贷利息只能选择一项进行扣除,填报时系统提示“若您已填报住房贷款利息,请勿填写本表”。
填报“住房贷款利息”前,需准备好产权证明,贷款合同等信息。
同时,系统也提示“若已填报住房租金信息,请勿填写本表”。
填报“赡养老人”前,需准备被赡养人信息如身份证信息,共同赡养人信息(独生子女无需填写);非独生子女还需填写分摊方式。
填报“继续教育”前,需准备继续教育信息:若是学历(学位)继续教育,需填写教育阶段、入学时间、毕业时间;若为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则填写教育类型、证书取得时间、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
个税赡养老人2000元,可以由三个子女中的两个子女指定分摊吗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根据(国发【2018】4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制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2.三个子女由两个子女指定分摊文件并没有禁止性规定,因此也是允许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两个人分摊,每个人最多只能每月分摊1000元,就是说这种情况只能一个人每月分摊1000元。
3.这里的赡养老人必须至少一个年满60岁以上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书面分摊协议必须妥善保管,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我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了约定分摊结果没有减税是怎么回事
你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了约定分摊结果没有减税我觉得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APP系统出现了问题没有看到你的填写,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你填写的分摊不符合减税政策所以没有减税。个人所得税APP上有许多项减税政策,但必须要符合实际情况,不然是不可以减税的。
添加共同赡养人信息填什么
一般填写兄弟姐妹的信息,当然也有特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不是独生子女的会有一个分摊协议需要填写。
个人所得税选平均分摊还要填共同赡养人信息。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第十六条: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好了,关于个人所得税填报分摊方式和个人所得税申报分摊方式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