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专项扣除赡养父母分摊协议,以及个税赡养父母分摊协议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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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被赡养人扣除金额约定分摊和指定分摊1000扣除时有区别吗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这里说的: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都是赡养支出的扣除范畴。只是分摊方式的确认人不同而已
父母当月满60岁专项怎么扣除
1、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税专项抵扣中,赡养父母项,不是独生子女,但只有一个孩子活着可以赡养老人,怎么办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条件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是纳税人的父母满60岁,或者是赡养满足年龄条件且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这个前提下,再来看分配的问题。
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按照每个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如果为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每个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不同于子女教育可以随孩子数量翻倍,赡养多位老人也只有2000元的抵扣额度。
“被赡养人”范围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里的“被赡养人”是指父母,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岳父岳母或公婆并不在扣除范围之内。
所以赡养人可以是自己的爷爷,前提是爷爷的子女均已去世,孙子才可以以爷爷作为赡养人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能否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标准除?对有兄弟姐妹,但已经过世,目前仅剩下纳税人一人的,按照规定,纳税人可以在第二年按照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标准2000元/月扣除。
例如,纳税人的兄弟姐妹在2019年1月1日以前均已去世,则2019年度选择按“独生子女”身份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标准;
如纳税人已按“非独生子女”身份填报,可修改已申报信息,1月按非独生子女身份扣除少享受的部分,可以在下月领工资时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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