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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夫妻怎么分摊(专项附加税扣除夫妻双方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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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专项扣除夫妻怎么分摊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专项附加税扣除夫妻双方能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夫妻俩结婚前没有房,结婚后是买的房子,个税房贷利息扣除比例该怎么填写
  2. 专项附加扣除比例如何填写
  3.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4. 五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
  5. 专项附加扣除计算

夫妻俩结婚前没有房,结婚后是买的房子,个税房贷利息扣除比例该怎么填写

这是符合首套房贷利息如何分配比例的问题(请确认下是否确实享受了首套房贷利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先看夫妻双方是否都符合扣除条件,如果一方工资低,扣除费用5000和三险一金不用交个税了,那就在工资高的一方全额扣除。

2.如果夫妻双方工资都是够分摊或者全额扣除的,那分别核算应税工资的金额再判断,应税工资=工资-三险一金-5000-各自的除房贷以外的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见下表。

简单地说,因为工资是实行的累进税率,工资越高,税率就越高。那么可以认为:

(1)夫妻两人应税工资差不多(在一个等级里面),那你们商量着办,比例随意,扣在谁的头上对家庭总收入都不会有影响;

(2)夫妻两人应税工资差距很大(差至少一个等级),那就全额扣在高的那个人头上。

(3)特殊情况:如果你们的应税工资刚好都在同一级的税率临界点上,那么用均摊的方法可以同时降低一个等级。

以上个人观点,欢迎评论补充。

专项附加扣除比例如何填写

根据工资的高底来决定比例。如果只有一个人满足,那么只能选择符合资格的人100%比例扣除,并由该方选择申报,在扣除比例选择是选择【否】,如果两个人都够得上交税比例可以选择50%两个人可以个有一半的免税额度,主要看两个人是否都够得上交税,谁的工资更高来选择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1、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每个子女1000元/月,夫妻双方可各选择扣除50%。扣除条件:从子女年满3岁的学前教育阶段,一直到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继续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扣除条件: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产生的费用可由父母一方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1000元/月。扣除条件: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包括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其他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1100元/月扣除,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800元/月扣除.扣除条件:夫妻双方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

6、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标准:独生子女2000元/月,非独生子女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月。扣除条件:被赡养人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五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

五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一般都是每人每月1000元,例如子女教育每人每月1000元,婴幼儿照护费用每人每月1000元,赡养老人看你选择的分摊方式,最多每人每月1000元,租房按照城市有800和1000元每月的,购房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最多1000元,这些都需要填写相关信息,才能扣除,这个1000元每月就是最多的

专项附加扣除计算

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七章规定,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1000元/月

学历教育包括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

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注意: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注意: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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