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不属于工资分摊的事儿的一些知识点,和不属于工资的情形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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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按劳动薪酬方案发放年终奖和月工资怎么办
公司不按劳酬方案发月工资或年终奖。劳酬方案为双方合约,公司无权单方面擅改,月工资少发部份属于公司违约欠薪,诉劳动部门解决。关于奖金,如果方案和绩效都有具体的数额量化,清晰明确,少发同样按违约去处理。如果方案笼统模糊,考核依据同样模糊,只能员工与公司自行协商处理。工资或奖金发放在公司违约情况下,宜员工与公司自行协调和平处理为优先,在协调无果的情况下再诉求劳动部门,同时不放松与公司之间的据理争执。如果公司少发部分数额不大他也有他的理由,不要过于争执。如果少发属于老板毫无理由的恶意剥削,在坚定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宜考虑选择其它就业企业,这家企业今后在你做出较大实绩牵涉较大数额报酬时还会有事,无个人发展前途。谢谢邀答。
教师绩效工资按职称发合理吗
依据职称发绩效——不是职称的问题,而是谁说了算的怪像!
绩效工资有两部分,70%的绩效工资是按照工作年限和职称高低来确定多少、随工资按月打卡发放的。另一部分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规定,是要经过严格要求考核之后发放按学期或者学年发放的。题主所说的是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问题。
既然是奖励性质的工资,必然要看看谁该奖励?为什么要奖励他?怎样奖励才能让人感觉到工成绩作不一样,效果就不一样?同时,也要让人知道不努力工作,报酬也会不一样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激发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上进心。
事实上,有关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文件中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班主任老师,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倾斜。这里面根本就没有提到职称高低的教师的事情。
其实,奖励性绩效工资就是为了体现“奖勤罚懒,按劳分配”的绩效工资分配原则的。而高职称教师并不能代表其工作量和工作业绩,也不能体现出按劳分配的意思。
那为什么还会有个别的地方会出现以职称高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呢?我认为可能的原因应该有以下几个方面。
某些领导,包括校长和中心校领导,他们的职称是比较高的,他们认为,不按照职称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他们会吃亏的。这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最终还是学校各级领导说了算。教师说的管用吗?某些领导会认为,方法一旦确定,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那就是合理的了——谁敢提?谁愿意提?提了会被采纳吗?这些问题不考虑行吗?我是领导,我说了算。哪里有绝对公平合理的事情?差不多就这样吧。我知道,有一个地方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按照学校学生人数确定奖励多少标准的。就目前学校的现状,这是考核吗?教学点学生肯定少,那么,教学点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教学点的教师工作量和业绩就一定差吗?不见得吧。但是,这个地方的这个办法已经有十年之久了。没有教师提意见,某些教师提了白提,谁给教师做主?教师在地方上的某些教育职能部门能说上话吗?谁认得你是谁啊?说来道去,最终的办法还是某些领导说了算!
大家有办法解决吗?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如何分配
大家好,我是有温度有灵感的高校人才真经,一起谈谈高校教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工资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核心内容。2011年出台的《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就提出:工资分配要体现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特点和分级分类的管理要求。过了没多久,教育部直属高校就开始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将原来的工资体系改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和其他津补贴几部分,其中前两项比重很小,奖励性绩效成为了大头。我个人也是从那个时候实现了收入的跃升,以前养一套小房子都困难,涨了工资都准备换大房子了。
那奖励性绩效在高校是怎么分配的呢?简单来说就是分级、分类、看贡献分级很好理解,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实行以来,事业单位每个人都聘用在相应的岗位,比如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为一二三四的岗位级别,一级一般是院士,二级一般是长江杰青等。相应的管理岗也有分级,比如正处一般是五级职员,副厅就是四级。当然,由于职务职级分离,教授聘期考核不合格,也会被聘为副教授岗位,正处年限长了也可能会聘为四级职员。而绩效津贴标准,是按所聘岗位来确定的。
分类也好理解,在高校,一般分为教师岗、其他专技岗、管理岗和工勤岗,每个岗位序列是不一样的,对应每一级的绩效津贴标准也不一样。一般来说专技高于管理、管理高于工勤。比如同样7级,专技7级是副教授三级,管理7级对应正科,前者工资标准高出后者很多。
看贡献就要多解释一下了。上面两点说的都是绩效标准,看的其实是一个人的身份,也就是以前的贡献。但这还不够,奖励性绩效津贴是一年考核一次,如果当年业绩突出,可能超标准享受津贴,如果当年业绩不合格,则可能降标拿津贴,甚至一分钱都拿不到。换句话说,奖励性绩效就是奖金。
高校教师的奖励性绩效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向
第一,奖励性绩效中有一部分为固定绩效。一般来说,除非是脱产进修、全年旷班、病休等情况,高校教师每个月都能固定领一部分奖励性绩效。这是因为教师的工作不能完全看业绩,也要看工作量,平时只要按要求上课,就可以拿到至少50%的奖励性绩效。此外,由于奖励性绩效金额比较大,如果集中到年底来发,扣税太多,平时基本工资部分又太少。所以,奖励性绩效都是平时每月发一部分,年底再发一部分。
第二,高校教师的年度绩效考核非常复杂。管理岗考核很简单,到年底大家一起来投票,评个优秀合格,由于管理岗的业绩很难评价,所以就算优秀也不会多发(个别高校可能会多发5%到10%)。但教师岗位就不一样了,有一整套计算公式,一篇论文,四区算几分,二区算几分,顶级期刊算几分,一节课,教授上算几分,讲师上算几分,还有项目、奖励,带学生实习、指导研究生、指导本科毕业设计、指导大学生竞赛,等等,内容太多了,很多老师自己都搞不懂怎么算出来的。虽然考核体系如此繁琐,老师们也常常吐槽,但真考核起来,老师们比什么时候都较真。毕竟真金白银。
总的来收,高校薪酬制度改革也是高等教育改革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但很多人对职称评审关注更多一些,对绩效了解不多。实际上,绩效津贴也是影响老师收入的一大关键,绩效工资改革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公务员工资属于按劳分配还是按要素分配
公务员的工资属于按劳分配,我国的工资的基础就是按劳分配。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你认为教师的工资该不该按劳分配,该怎么分配
时常在网上看到有教师的抱怨文字、听到他们的吐槽声音:自己身处教学一线岗位,既担任主要课程的教学、每周近二十节课,又干班主任,工作量满负荷,职称和工资待遇却很低。而许多老教师处于教学次要或辅助岗位,工作较为轻松自由,却有着高职称,享受着高工资待遇。对此,他们感到心理不平衡,抱怨待遇不公,认为有违按劳分配原则。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片面的,是对按劳分配的曲解和误读。
教师的工作性质决定,教师的‘’劳‘’,集中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教师是脑力劳动者,他们的付出有时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隐形劳动。他们消耗的不单是体力,更多的是精力,而给他们带来的却是身心疲惫、慢慢憔悴和衰老。有人说教师的平均年龄只有五十九岁,这说法有点夸张,但远远达不到国人七十五岁的平均寿命,却是不争的现实。
其次,教师的精力和付出,主要来源于他们的知识积累、经验总结和创新思维。如同石蜡铸成蜡烛,再慢慢点燃,照亮别人,燃烧自己。
再是,教师工作是个良心活儿,不像工厂的计件产品,所以难以按天按月考核。表面上看,教师的工作量集中在中青年时期,但整体上看却贯穿一生。年轻时一线任主课、兼职多、工作量大,消耗的主要是体力;老来传帮带看似轻松,消耗的却是精力、储备和心血。作为教师,都要经历这么一个年龄阶段和工作过程,不可孤立或割裂看待,不能以一时一事或三年五载论英雄。因此,教师的劳动或工作量带有长期性、综合性和复杂性。
教师的劳动考核,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形成了以学历知识水平为基础、以教龄长短为资历、以教育教学贡献为目的、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师德人格为灌顶的职称评价机制,是目前较为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制度。教师职称制度实施多年来,对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振兴教育事业,发挥了不可磨灭的历史作用。任何贬低和否定的言论,都是不负责任的!当然,在职称评审过程中,也出现了某些人为的偏差和问题,甚至存在不正之风,但这并不是制度设计的初衷,是执行中的问题,只能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关于教师的收入分配问题,基于上述分析,教师的工资待遇与职称挂钩就显得合情合理了。为了弥补职称级别与工资多少直接挂钩带来的过大差距,新增加了绩效工资和临时性创新评优奖励等,就充分照顾到了一线骨干教师的实际工作量,鼓励争先创优等。应当说,教师职称制度和补充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已经从整体意义上实现了教师工作的按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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