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不动产登记土地怎么分摊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不动产登记土地怎么分摊的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不动产登记土地怎么分摊和不动产登记土地怎么分摊的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 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里面登记的总使用面积不一样,以哪个为准呢
- 房产证上的“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是什么意思
- 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应该分给无地农民还是应该留着“收费”
- 购入土地如何入账
- 土地确权是怎样确权,是按原先分的地算还是按后量的算
产权证与土地使用证里面登记的总使用面积不一样,以哪个为准呢
产权证上的面积是你的房屋所占的面积,土地使用证上的面积是你的房屋分摊到的土地使用面积。一个是房屋面积,一个是土地使用面积,两者是不同的。当你填写房屋登记信息和需要有抵押,担保,买卖,出租等情形时,以房屋所占的面积为准。
房产证上的“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分摊面积,是你经分摊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小区所占总用地面积,按每套房子建筑面积占小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越大越好。土地证是整个小区土地分摊到各户上的面积,不光是楼的面积注意与房产证区别,房产证是房产的面积就是有公共地盘的也要分一部分给你啊,所有权比如小花园,如果有人要买下它,它又是你们小区集体所有,钱应该每人分的。
在《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对于“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是这样理解的:
1、纳税人的土地用于自用经营的,按照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2、纳税人没有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者实际占用的土地比土地使用证上所载的面积大,则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3、纳税人的土地用于出租的,按实际出租面积作为计税面积。
土地确权多出来的土地,应该分给无地农民还是应该留着“收费”
说应该的事很多,也合乎情理,但各地方有各地方的规定,土地管理法又有土地管理法的法规,很难说清,一切依法就是合情合理。
购入土地如何入账
1、不管是契税还是什么税,都必须连同购买的价值一起计入到固定资产。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通常应当按照取得时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确认为无形资产。
2、摊销: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其成本,而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时,其相关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应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
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A.土地招标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B.土地拍卖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C.土地挂牌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土地确权是怎样确权,是按原先分的地算还是按后量的算
我是做这项工作的,我给大家解释这个问题,一定会让你豁然开朗。
首先土地确权证书上的面积主要就是两个,一是二轮台账面积,二是实测面积。国家特别作出规定的是,采用二轮台账面积确权的,必须要经过全体村民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具体到实际操作时,至少以每户一个代表达到全村三分之二以上户同意时,才能采用二轮台账面积。
如果大家种地我相信都有这样的经验,明显是实际测量的面积或者总面积都比二轮台账面积,所以一定会占便宜,这样想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大家要想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地多了确权面积多你当然愿意,那别人少了别人同样会提出质疑,要求找回自己的地。当总体农户发现大部分实测面积都多时,就也会有相当一部分人实测肯定会少,说明如果实测多出来的部分不属于你的承包地,强行确权就会产生矛盾。实测多的地有的是占有其他农户的承包部分、有的是开荒地、有的是各种形式的拓宽地,多出来的地有可能不属于集体土地,归属的权利人是不一样的,所以实测面积多又想确权的除非对方明确说不要才行,但是通过大量的工作发现,几乎没有不要的,也就是说实测确权的并不多,各种各样的矛盾太大。
所以说其实确权还是回归到一个最本质的层面,分你多少确权多少怎么说也是没问题的,分你多少这个数字其实就是台账,即使按实测面积确权也是这个道理,实测地块面积有多余部分的,需要根据二轮台账去比对后调整地界,进而达到没有矛盾的目的。
所以如果按二轮台账面积确权,就是照着账本来,实测的面积可以比对,如果实测和账面几乎面积一一致,没有任何问题;如果账面1亩,实测2亩,很可能是实际的2亩有别人的地,需要找到相关方实际核实后,把地界调整成1亩,这个时候你就发现其实按实测还是按台账根本没啥区别。其实就是一个简单的道理,账面少,实测多,实测多于账面的部分就算你能种,不代表就能确权,能确权的就是账面那点地,否则就是人为在制造矛盾。
那么有农户问了,实测有什么用,照着账面抄不就行了?
这个问题我给大家说一点比较容易懂的,首先确权是需要把每个村的地块成图化管理的,还要采集坐标数据后制成电子加纸质的档案,测量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资料,比如坐标、地邻、位置等信息。
第二账面是人为形成的,人为的东西不能说公信力就是特别强。账面上的每一块地都需要反映在实际中,就是说通过实际测量去具体定位账面上的地,不是嘴上说有地或者账面记载有地就直接确权。
第三实际测量的目的还有就是结合台账去进行公示,如果都正常进行公示,允许每家每户查询公示信息,指出其中的问题,就不会存在糊涂账,也会把确权这项工作干的明明白白。公示过程会把涉及到地的所有信息都显示明明白白,至少要求两轮每轮最少7天的公示期。公示重要的两个数据就是台账面积和实测面积,单纯用台账公示没有任何意义。
总结起来就是说,土地确权面积这个问题,不管按哪个面积,只要保证确权后每块地或者地块总面积不少于原先分地时的面积就可以,就是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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