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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地下车库归属于业主吗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车位、车库的规定: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另外《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
地下工程应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允许建设单位对其投资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自营或者依法进行转让、租赁。
所以,地下车位储藏间的归属权是并不归业主共有,而是由开发商所有,相反,地面露天部分的小区以及小区路面停车位等,开发商无权收取租金,只能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以上回答内容来源:21财经APP问答频道答主大胡子说房创始人李俊怀)
※以上回答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与本报立场无关。
顶楼的住户维修楼顶,其下的所有住户该不该分摊维修费用
我是老楼住户,全楼近六十户就我单元顶一个天井口。谁家太阳能出问题,扛着梯子一路叮珰上下。住在顶层的烦恼可想而知。
农村户户通的费用分摊和道路标准是什么
户户通工程因各地具体的政策不尽相同,以及具体所承接的项目不同,有需受益群众集资或筹劳的,也有完全由项目资金实施的。一般情况下,若是以承接的财政“一事一议”项目的,就需要受益群众集资或筹劳,具体的筹集标准视资金的缺口而定。
就笔者当地目前正在紧锣密鼓实施的户户通工程而言,一少部分是承接的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等项目不需要群众集资或筹劳,大部分是财政“一事一议”项目需要群众集资或筹劳。
笔者当地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实施的户户通工程,财政只解决路面硬化的钱,路基部分由群众自行解决,若路基本身较宽且平整度较好,群众基本上不会集资,只需组织几个人适当平整一下即可。若是涉及路基拓宽,占用了他人土地要补偿的需受益人集资补偿,动用了机械来平整基础的也需受益人集资支付相关费用,至于各户具体支付多少,要视应支出资金的多少与受益农户的多少来计算,但总体而言,群众不会集资太多(笔者这里最多的好像是人平也才百来元,出力的相对多一点)。当然,若是提高建设的标准或加宽道路、修建会车场等,另需筹资,人平集资又要相对高一点。
道路的具体标准,一般来说宽度至少3米以上,混凝土标号为300、厚度为20厘米。为了确保建设的质量,笔者当地由村集体出资请监理单位,并由第三方机构对建设质量进行检测,达不到验收标准的不予验收。当然,在建设的过程中群众有监督的权利,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可以及时向当地村里和乡镇进行反映举报,并要求整改。
(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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