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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租金收入怎么分摊(一次性租金收入怎么分摊的)

本文目录房租可以分摊到成本吗一次性收取跨年租金的会计处理房租摊销时间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1至6楼电梯分摊价格是多少钱房租可以分摊到成本吗按照现在会计准则的规定。...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一次性租金收入怎么分摊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一次性租金收入怎么分摊的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1. 房租可以分摊到成本吗
  2. 一次性收取跨年租金的会计处理
  3. 房租摊销时间
  4. 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5. 1至6楼电梯分摊价格是多少钱

房租可以分摊到成本吗

按照现在会计准则的规定,你这样支付一年以下期间的房租,可以直接一次性计入费用,不用在摊销了——新的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

如果你要分期摊销,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

一开始付款的时候: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前三个月漏了摊销,可以这个月一次性补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

剩下的月份每月正常摊销:

借:管理费用

贷:预付账款

一次性收取跨年租金的会计处理

一、税法的"任性"——时而权责发生制,时而收付实现制!

确实,"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企业所得税和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之一。但是,税务处理却很任性,时而要求是权责发生制,时而要求是收付实现制,然后满足条件的又可以回归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租金收入的专门规定——收付实现制原则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的租金收入”,存在以下可能:

(一)租赁期限不跨年度

1.租赁期1年的,但是没有跨年——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税务处理!

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内的1月至12月,虽然也是租赁期限是1年,但是没有跨年,那么收取的租金是不能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税务处理的。

比如,2020年12月31日一次性收取2021年全年的租金,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是从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租赁期间低于1年,但跨年的——反而可能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税务处理!

比如,2020年6月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是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2月28日。约定的租金是在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收取。

该合同的租赁期限虽然不足一年,但是"跨年"了,且"提前一次性"收取了房租的,可以按照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使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月分摊确认应税收入。

(二)租金不是提前支付的——不能分期确认收入

虽然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的租金,但不是提前一次性支付。

比如企业在2020年12月一次性收到一笔租金,属于租赁期限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租金,不是提前支付的租金。

(三)一次性租金不是合同约定租金全部的“一次性”——不能分期确认收入

虽然一次性取得跨年度的租金,但却不是合同约定租金的“一次性”。

比如,2020年12月31日一次性收取2021年全年的租金,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是从2021年1月1日至205年12月31日,不是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支付。

(四)正确理解"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

"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关键词包含了"提前"和"一次性"。

作为企业来说,在租金延后支付的情况,肯定会选择执行税务上规定的"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从而实现推迟交税目的。

因此,重点就变成了对于"一次性"的理解了。如果租赁合同签订的租赁期限是3年,一次性收取1年的租金,对于整个租赁期限来讲就不是"一次性",因为按照合同约定有3次收取租金的次数,约定收款的日期也有3个,怎么能算"一次性"呢?

房租摊销时间

按租赁期进行摊销。按照现在会计准则的规定,支付一年以下期间的房租,可以直接一次性计入费用,不用再摊销了——新的会计准则已经取消了待摊费用科目

1、如果你要分期摊销,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一开始付款的时候: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2、前三个月漏了摊销,可以这个月一次性补摊销:借:管理费用贷:预付账款

3、剩下的月份每月正常摊销:借:管理费用贷:预付账款

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该如何缴纳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在取得一次性租金收入时,可能存在两种记账方式:

一是一次性全部计入收入;

二是先计入预收账款,然后在租赁期内分期计入收入。

那么这两种记账方式,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时有何不同?请看以下分解!

一、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主要遵守的原则是:权责发生制,也就是收入与支出匹配的原则。所以一次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该按照合同租赁期分摊计入租金收入,如果跨年度收取租金,应该分期计入相应年度。

一次性记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计入收入的年度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即剩余租赁期的租金收入总额;在剩余租赁期的年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即当年应计入的租金收入。

先做预收账款,再分期计入收入:企业所得税不用纳税调整。

二、增值税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判定的标准,纳税人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或租赁服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日期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不管是采用一次性计收入,还是先计预收账款再分期计入收入,都是收取租金的当天就应该按收取全部租金缴纳增值税。

不动产租赁的增值税税率有以下几种: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税率9%:进项税额可抵扣销项税额。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税率5%:必须是2016年4月30日以前取得的不动产,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税率5%: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月租金低于10万(或季度低于30万)免征增值税。

4,个人出租租房税率5%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月租金低于3万的免征增值税。

简而言之,一次性取得租金收入,要在租赁期内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收入租金时一次性缴纳增值税。

1至6楼电梯分摊价格是多少钱

11至6楼电梯分摊价格是每次使用电梯的费用除以6。2这是因为每个人使用电梯的次数和楼层都不同,所以需要按照使用次数和楼层进行分摊费用。3假设每次使用电梯的费用为1元,那么每个人的分摊费用为1/6元。4例如,如果A在一天内使用了电梯5次,B使用了电梯3次,那么A需要支付5/6元,B需要支付3/6元。5如果A和B分别在3楼和6楼,那么A需要支付3/6元,B需要支付6/6元。6因此,每次使用电梯的费用除以6就是每个人需要分摊的价格。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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